当科学遇见狂欢(第2/3页)

基本上,心理学界还没准备好要担起人类学家丢给他们的责任。新科学希望提出普世的理论来解释人类的情绪与性格,但这些理论的研究基础,都来自西方有钱都市人身上常见的强迫症、恐惧症、抽搐等“神经衰弱”症状,这些心理失调和那些乡土的“原始人”似乎对应不上。[39]心理学不只是在文化观点上狭隘,在病理研究上也大举排除对愉悦情绪的探究,包括从喜悦增长为亢奋的过程,那是许多乡土仪式与庆典的特征。心理学家谈“需求”和“动力”,指出人类不会自由且坚决地追求愉悦,相反地,我们是被近似痛苦的感觉所“驱动”。直到今天,许多论点指出,痛苦依旧是心理学全神贯注的议题。该领域的期刊过去三十年发表了45000篇关于抑郁症的文章,但只有400篇关于喜悦。[40]

有种愉悦的类型,从弗洛伊德以来,心理学家都极感兴趣,那就是性的愉悦。如果“原住民”庆典和狂热仪式总是以性爱活动为高潮(不管是公开或私下进行),心理学家也许就更能接受。音乐、兴奋、身体紧密接触,便可理解为催情剂,让人们抛下平日的束缚。事实上许多西方人干脆这样解释他们观察到的仪式,把其当成下流、淫乱的活动,只是为了进行性行为而已。

有些狂热仪式确实包含性行为,不过通常都是象征性的动作,或比较低调,只是在结束的时候,成双成对消失在夜色中。在西澳土著的夜间仪式中,男人和女人会特地“演出”性交,平常这可是禁忌,因为同部落的男女性交是乱伦行为。但即使是那种情况,性交也只是部分仪式,绝不是整体的高潮。相反地,人们举办狂欢仪式时,是怀着崇敬的态度,依严谨的流程进行的,参加的男性女性则是各个年龄都有,它所提供的功能以“宗教”来形容比较恰当。参与者在狂热仪式中所寻求的自我迷失,并非来自和另一人的肉体上的结合,而是与团体精神上的相融。

性交的极乐通常发生于配偶、两两一组的团体,但“原住民”集体的狂热仪式通常有三十人或更多的参加者。感谢心理学家以及西方文化长久以来的心理学传统,不管是稍纵即逝的性吸引力、无私的大爱甚至毁灭性的占有,我们都有丰富的语言可以描述人与人之间的种种感情。然而,我们却无法理解与描述,数十人在同一时间对彼此的“爱”是什么,而这就是狂热仪式中所出现的爱。涂尔干提出的“集体欢腾”,以及特纳“共同体”的概念,各自说明了在团体中将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爱。假使同性之间的吸引是“不敢说出口的爱”,那么将群众紧扣在一起的爱也无以名状。“共同体”和“集体欢腾”描述了整个社群兴奋时的特色与感觉;这种难以言喻的爱、力量或需求,能够引领个人寻求融入团体的极乐。

西方心理学的元老弗洛伊德不打算或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谈,这令人怀疑他是否真正见识或经历过集体狂欢。举例来说,他知道欧洲有嘉年华的传统,但却用自己的阶级偏见看待此事。在一封致未婚妻玛莎·贝尔奈斯(Martha Bernays)的信中,他附和她,认为德国小镇万茨贝克(Wandsbek)市集里,那些饮酒作乐的低下阶级“令人厌恶又没水平”,尤其比不上中产阶级的兴趣,如“和所爱的人依偎谈心”或“阅读一本书”。[41]他在论文集中也提到,他认为团体或“一群人”(他用这个词)中,凝聚人们的情绪没有任何涵养可言。如同人类学家查尔斯·林霍尔姆(Charles Lindholm)所说,弗洛伊德沉迷在两个人之间“辽阔又醉人的自我迷失”中,至于团体,他还是强调当中充满“罪恶、焦虑以及受到压抑的侵略性”。[42]弗洛伊德认为,人在群众里得到的,是有机会对领导者臣服,领导者则通常是“巫医”或煽动者,扮演俄狄浦斯情节中“大父”的角色。

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人类的亲密关系里只有一种爱——存在于两者间的情色的爱。这是他在《文明与缺憾》(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一书提出的问题:“文明与性欲两者相反之处在于,性欲之爱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第三者是没必要,甚至会干扰这种关系。而文明建立在一大群两两的关系上。”[43]不幸的是,从文明的角度,弗洛伊德无法想象凝聚一大群人的爱。他说,爱欲可将人两两结合,但他“不想再更进一步讨论”。因此,团体的兴奋感,不过是来自于个人与团体领袖间两者的爱,即使在狂热团体或“原始”仪式中,往往根本就没有领袖或核心人物。

然而,西方心理学也无法从更哲学、更深刻的角度来理解集体狂喜的现象。从定义上来看,心理学便是着重于个人的问题,其治疗方法亦在协助自我抵抗不理性或受压抑的情绪。但是“自我”本身是一个狭隘的概念,在二十世纪初的剑桥或维也纳,这个概念非常具有意义,但在十九世纪遥远的欧洲殖民地区可不是如此。如同民族志学者朗·克图特·舍亚利(Luh Ketut Suryani)与戈登·詹森(Gordon Jensen)研究巴厘岛的狂热仪式时所观察到的:“在西方的自我观感与思想中,个体对自我的控制是重要且珍贵的,但这不是巴厘岛人会强调的特质,他们的生命主要受到自己家庭、祖先与超自然的掌控。”[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