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来跳舞吧(第3/3页)

但如果欧洲人想一想,一定会发现,原住民之间如此普遍的集体狂欢,在欧洲也能找到相比拟的。例如十八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的天主教传教士就听说过,巴黎的异端人士拜神时会“抽搐”,这种膜拜仪式的惯例就和那些“野蛮人”一样的狂野:

当一群人聚集,祷告越来越热烈、一起抵达宗教狂热的巅峰时,至少会有一些人陷入无法控制的状态,身体开始无法自主……他们在地板上焦躁扭动,处于亢奋的状态,尖叫、咆哮、颤抖、抽搐……兴奋且无秩序的动作,可能会持续数小时,并且蔓延开来,一些激动的膜拜动作像是催化剂一样,其他人受到挑动,开始以各种方式舞动身体。[25]

后人为“原始”的狂欢行为编目时,发现这些诡异的野蛮仪式可与欧洲人的嘉年华比拟。厄斯特赖希观察到,在欧洲的嘉年华中,心智正常的人也会变装,也会饮酒过量、彻夜跳舞,颠覆一本正经的形象和基督教的规范。“我们必须承认……”他写道,“在某些情况下,文明人也会陷入高度的自我暗示情境。在某些精神中毒的案例中,许多人都是在年度庆典中受到感染(例如在慕尼黑、科隆等地)。”[26]有些人批评欧洲传统的节庆,并不时提出有利的论点,指出嘉年华时狂欢的欧洲人,他们的“野蛮”是如何反过来吓到被殖民地区的人。举例来说,1805年,瑞士巴塞尔圣经社(Basle Bible Soci-ety)发行了一本手册,名为《改信基督的霍屯督人与欧洲天主教徒嘉年华期间的对话》(Conversation of a Converted Hottentot with a Europe-an Christian During Carnival Time),其中,“霍屯督人”的结论是,巴塞尔有一些当地居民是“野蛮未改信的异教徒”。另外,在十九世纪末一本手册中,一个“改信基督的印度人”接受访问时透露,巴塞尔疯狂的庆典让他想起“异教徒的同乡从事的膜拜庆典和舞蹈”。[27]

欧洲人很快就在他们的社会底层找到类似异邦“野蛮”的情况。十八世纪以前,人类学家安·斯托勒(Ann Stoler)写道:“在英国社会底层、爱尔兰的农夫和原始的非洲人之间,都会发现同样不道德的生活。”[28]英格兰人觉得他们自己的低下阶级和美洲原住民相同:“英国这里粗鲁的奴隶,就像那里的人一样。”[29]同样地,十九世纪中期,去过法国勃艮第的人也会和你分享他的见闻:“想看野蛮人,根本不用跑到美国。”[30]在法国、英格兰、德国、西班牙,又是哪些人的嘉年华庆典扰乱了整个城市呢?十八、十九世纪之前,很可能是农夫和都市的穷人,而高尚的人在这段危险又放肆的期间则会尽可能待在室内。

因此,当欧洲殖民者看到集体狂欢的现象,心中就会充满敌意、厌恶与害怕。群众的狂欢是“别人”的事,是野蛮人和欧洲低下阶层的事。事实上,若你能随着群众的情绪与音乐节奏而自我迷失,就具备“野蛮”和他者的特征,表示出某种致命的心智衰弱。见识到狂热仪式后,欧洲人都吓坏了,他们可能完全不了解那些举行仪式的人(也经常破坏仪式的进行),也不了解当地人的神灵、传统、文化及世界观。相反地,欧洲人只知道(或有意地建构)自己的重要性:欧洲思想的精华(特别体现在西方的男性身上)与上层阶级的心智,使他们能够抗拒这极具感染力的节奏和鼓声,在自负和理性的高塔中保护自己,以抵挡这世界诱人的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