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皇帝:最不幸的人(第4/11页)

这种统治制度的根本特征是,皇帝不是为国家而存在,相反,国家是为皇帝而存在。皇帝一个人的意志大于所有臣民意志的总和。整个国家,就是给皇帝提供服务的庄园,全体臣民,其生存的意义都在于为皇帝奔走。一切制度安排,都以皇帝一人的利益为核心。所以,我们看到,在皇帝制度下,皇帝支配一切、主宰一切,所有的权力都被皇帝一个人垄断,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被皇帝一个人牢牢控制。在中国,皇帝与他的臣民,不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神与人的关系,是人与他饲喂的家禽的关系。皇帝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灵一样,天下臣民以何种手段谋生,如何穿衣戴帽,按何种样式建造自己的房屋,甚至如何思考,都得由他来决定。在他的疆域之内,不允许有任何一片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曾经有许多人因为日记中的一句不满而被斩首,也有人因为精神分裂胡言乱语而被千刀万剐。最伟大的汉族皇帝之一朱元璋在开国之初曾屠杀了几名读书人,理由是他们遁入山林,想做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隐士,而不愿做官。在杀掉他们之后,朱元璋向全体中国人宣布,所有的中国人都是他的财产,必须听从于他的绝对意志。他说的大意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我的统治下的读书人不愿为我服务,就是与我作对。诛其身而籍其家,不为之过!

在这样的制度下,只要是能想到的事情,皇帝就可以做到。一位美国学者这样形容:“在皇帝的命令之下,一个国都突然在意料不到的地方出现。边疆和海港今日开放与外人互市,明日全部封闭。在皇帝可否之间,有些经济部门或者被全力支持,或者被通盘禁断。庞大的军队进出于蒙古及越南,艨艟的舰队游弋到非洲东岸。这样的事情,好像以手揿动自来水龙头。在这水管上一揿则开,向反方向一扭则闭。”全天下人民的命运,完全在于皇帝一个人的“明”或者“昏”:皇帝性格平和安定,天下按部就班;皇帝好大喜功,天下则动荡不安;皇帝万一是一个精神病或者变态狂,天下就会变成尸山血海……

毫无疑义,中国皇帝的权势达到了人类所能达到的顶峰。不论是东方小国、非洲酋邦或者西方王国,其君主的声威都远远不能望中国皇帝之项背。

与中国皇帝比起来,世界上其他君主都显得小气寒酸。要知道,欧洲最有权势的皇帝——法国的路易十四——令他的臣民羡慕的不过是他可以“毫无节制地吃青豌豆”。路易十四出行时,身边带着“瑞士百人警卫队”,就以为排场大到了极点,殊不知隋炀帝杨广每次出门,身边盛装的武士最少三万人。与中国大内的禁严相比,法兰西宫廷秩序简直是玩笑。“应当说,什么人都可以进凡尔赛宫,可以任意在各大套房之间游玩,只是不允许乞丐和僧侣进去。想观看国王用膳的过往平民百姓,只要佩带一把宝剑,臂弯里放一顶帽子就可以进宫,这些道具在王宫看守那里能够租到。”所以才闹出了一个厨师化装成贵族与法兰西公主在宫廷舞会上跳舞的笑话。

世界上其他统治者的权力都没有中国皇帝这样绝对、彻底、无所不及。与中国皇帝比起来,西方君主们的荣耀其实十分可疑。中国的皇帝头上只有一个虚幻的“天”,其他的一切都在他的脚下。而西方的君主头上顶着三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是教皇。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曾在十一世纪命令道:“所有的君主都必须亲吻教皇的脚。”欧洲的君主登基之时,要向教皇行效忠之礼,然后由后者为他戴上王冠。在中国,皇帝既是“万民之君”,又是“伟大导师”;既是凡人,又是“天子”;既管理政务,又垄断意识形态——拥有“教化”百姓的天然权力。而在欧洲,国王和皇帝只能掌握有限的世俗权力,却无权染指臣民的精神世界,意识形态和教育是教士们的领地。

第二座大山是法律。在中国,皇帝的话就是法律,而欧洲人明确宣布:“国王在万人之上而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国家本身并不能创造或制定法律,当然也不能够废除法律或违反法律。”因为法律的保护,一个穷人可以得意扬扬地宣布,他不欢迎国王进入他的房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第三座大山是贵族的约束。在中国,“君”与“臣”一个是天,一个是地,而英语里的“king”,除了“国王”之意外,还表示“大的”、“主要的”。事实上,英国的贵族一直认为国王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贵族中的第一人”。国王本身不过是最大的贵族而已,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他与其他贵族主要是朋友关系。他的那些哥们儿一不高兴,就可以联合起来,把他推下王位,所以他不得不处处讨好他们,尽量考虑他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