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英译问题(第2/2页)

在劳费尔的文章发表二十年后,著名华裔学者陈荣捷在讨论“仁”的一篇文章(载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1955年第4卷第4期)中再次对卜德的论文提出了商榷。他认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与”还是应该理解为“和”,因为“与”作为连词在《论语》中并不少见,如“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里仁》)、“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等等。同时,陈荣捷也承认,将这里的“与”解释为“和”使这句话的意思与《论语》整个的精神不合,于是他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暂时搁置,并等待更多证据的出现”。卜德在读到陈荣捷这篇文章后,认为陈的反对意见没有抓住自己的要领。卜德同意在《论语》中“与”常常用来连接两个事物,但他在1933年那篇文章中所要强调的是:《论语》中在列举多样事物时,一般很少用“与”来连接。他仍然坚持自己早年的观点,并且认为将这里的“与”理解为动词可以很好地解决问题。1981年卜德在为自选集Essays on Chinese Civilization所写的“前言”中再次旧事重提,并很有感触地指出:“古汉语中哪怕是很短的一句话,只要对其中一个关键字的理解不同,整个句子的意思也就会完全不同。”

卜德的文章发表后引起的反响说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句话到底如何解释,很难定于一尊。时至今日,将“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两个“与”字理解为连词者仍然大有人在;但比较起来,卜德的解释显得更有说服力。参考一下二十世纪几位中国学者的理解,也能证明这一点。钱穆对这句话的翻译是:“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赞同命与仁。”(《论语新解》)李泽厚的译文是:“孔子很少讲利。许命,许仁。”(《论语今读》)在前人众多的解释中,李泽厚所赞同并加以引用的正是史绳祖在《学斋占毕》中的见解,在这一点上和卜德完全相同。

原载《读书》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