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荷兰战争

1651年10月,英格兰议会通过了《航海条例》(NavigationActs),“为了促进这个国家的船运和航海事业,在神意和神佑之下,这个国家的财富和安定皆源于此”。条例规定,外国商品出入英格兰或其殖民地时,必须经由英格兰人自己的船只或殖民地船只运送。这对于荷兰是一直接打击,因为荷兰正是靠远航运输才得以发家致富的。在主要由天主教君主统辖的欧洲,英格兰和荷兰同为例外,都是新教共和国。即便如此,这一条例的出台也足以让两国心生嫌隙,矛盾骤升,并最终于1652年诉诸战争。这可能是海战史上最为重要的战争。双方均未曾考虑要去占领对方的陆地领土。这一场英荷战争,一如之后的两场,对双方来说都是惨烈硬仗。无论处于何种劣势,双方都未尝撤逃。战斗多在北海南端的狭窄水域或沙洲地带进行,因而双方不可避免地只能正面攻击和迎战。由于荷兰过度依赖海上贸易,所以它无法像数十年后的法国或德国那样坐守港湾,它只能靠强行突破英格兰的口岸封锁来寻求生机。

1652年夏,海军司令罗伯特·布雷克(RobertBlake)分别在多佛海峡和泰晤士河口两次战胜荷军。12月初,他又在邓杰内斯角(Dungeness)附近遭遇荷兰舰队。这支舰队由著名的海军上将马顿·特伦普(MartenTromp)率领,约有战船80艘,并由一支强大的护航舰队护送。而此时布雷克麾下只有战船42艘,勉强在吨位庞大上取胜。正因为此,双方从火力上看算是势均力敌。布雷克船队中的战船多数缺乏人手,所以在战时屡屡畏缩不前。战斗中,布雷克自己所在的“凯旋”号(Triumph)被击毁,2艘战船被俘,而“先锋”号(Vanguard)和“胜利”号勉强逃过厄运。这一场战败将海军所有的缺陷暴露无遗。其中最为严重的当属军官的违规反纪——42艘战舰中“竟有多达20艘谎称人手不足,拒绝参战”。布雷克写道:“思想上的怯懦卑劣不单是商人特质,国家的队伍中也有蛀虫。”28

为了整饬军纪,议会通过法令强制规范海军。3日后,议会起草《战争条例》(TheArticlesofWar),并于1652年圣诞节开始实施(因为清教徒并不庆祝这类节日)。这一条例足以威慑逃兵,因为在总共39条法令中,有13条明文规定违者唯有“以死处之”,又有12条声明军事法庭有权宣判死刑,或视案件轻重酌情处置。在随后的年月中,这份条例逐渐成为压迫普通海员的巨石,虽然其初衷是为了整顿上校一类的军官。对于当时上校容易触犯的违纪、叛国、怯逃、顶撞上司等罪行,条例中所规定的刑罚分外严格。

同年12月,海军还实施了其他改革以正军心。伤员的境况得到很大改善。为了鼓励民众入伍,议会再次同意提高海军的薪金。结果据多佛港口所报:“……自议会允付薪饷,并征民入伍上船,前来响应之青壮络绎不绝。”29

自12月起,乔治·孟克(GeorgeMonck)和理查德·迪恩(RichardDeane)与布雷克一道成为海军指挥。但是英格兰海军在战场上仍无作为:2月在波特兰的战斗中,荷兰发现并利用了英军小分队独立行动时的漏洞,抢获先机,足见英军指挥失当。英军士兵眼看战斗中众船四处流窜,内心也颇为恐慌。迪恩精于炮术,洞悉船只作为发射平台的价值;孟克长于陆战,对一字列队的阵形情有独钟;布雷克则海战经验丰富。他们三人齐力,于1653年3月底为海军制定了新的《战争指南》(FightInstructions)。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便是要求“各小分队的每艘船只都要尽力与自己的主舰队保持同一直线。船队以一字排开的阵形向前进击”。这一战术首次试用于6月初的一场战斗中。两军于泰晤士河口岸的加伯德(Gabbard)滩上相遇,

……英军在敦刻尔克上游发现荷兰船队,当英军靠近荷军时,恰顺风,遂疾行,不到半小时便只离荷军两倍炮程。随后,英军在距荷军半炮程处呈两列横队排开,这便是他们的新阵形。以此队形,英军于当日尽显威风,猛轰荷军。击沉荷军战船两艘,堪称全胜。傍晚时分,“特伦普”号(Tromp)本欲乘风反击,但无奈风向转变,未遂。之后整整两日的风向都不利于荷军。荷军只得掉头缓慢归去。第二日,英军仍采用相同阵形,并拒绝与荷军平等较量,将荷军困在海湾内,围攻之,直至自己船队出现无序和违规,才开始使用护卫舰作战……30

此次战役成为英荷海战的转折点。荷军于6月在自家斯海弗宁恩(Scheveningen)海岸又与英军一较高下,却损失了伟大的领头舰“特伦普”号。10月,和谈开始。

“一字阵形”同时还是战术史和造船史上的转折点。该阵形要求所有主战船在应对最强大的敌军时,都当足够牢固以排成一字。这就要求战船最少也得有两层甲板,结构坚实、武装完整,且在体形上要比绝大多数商船庞大许多。自此往后,海军的实力就以战列舰数量来衡量了。甲板不再是战时重地,此时的战船开始充分利用船舷两侧的火炮,而不再使用位于船头、舰尾的舰炮。由此,舰炮也开始退出战场。恰好,大部分英军战舰已经习惯于一字阵形,查理一世时期建造的巨轮,如“海上霸主”号等,此时也都武装到位。一如塞缪尔·佩皮斯所言:“所有那些我们用以抵御荷兰的舰船都是由圣上(查理二世)之父查理一世所建。”31与此同时,护航舰也更具战斗力。新型的战斗机器不断被生产出来并投入战斗,却仍是供不应求。1649年建造完成的“演讲者”号(Speaker)武装有50门火炮,就是一字阵形中典型的双甲板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