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绣衣杖金斧 春风驰广陵(第7/8页)
楚王讷讷地说,事关紧急,恐怕沈使君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
内史道,这可不一定了。我听说沈使君就是因为消弭一起劫持事件而扬名天下郡国的。当时有群盗六百余人劫持了豫章郡的高辟兵都尉,众人都一筹莫展,便是这位沈使君力排众议,矫诏征发郡兵,将群盗全部翦灭。为此皇上对他十分欣赏,不但赦免他矫诏之罪,而且大大重用,才有今天的加封,成为人臣之贵。倘若当初他也畏软,为了保全长吏性命,交纳赎金,恐怕不但得不到赏赐,还将受谴丢命呢。
楚王一下子默然,李遂沉吟道,也罢,既然沈使君有如此才干,我等自然先听听他的看法。
他们一起环到小武身旁,把刚才商讨的意见一说,小武一口否决,斩钉截铁道,大王和诸君怎么如此糊涂,劫持人质是重罪,尤胜过普通的盗窃劫掠。因为普通的劫掠虽然可恨,然而是突然发生,突然结束,给人的心理恐吓不大。而劫质却常常摧毁人的意志,后果极为严重。在劫掠中,财物的损失倒是小事,而对我大汉风俗的破坏远远不是可用金钱来计算的。凡曾遭到劫持的百姓,都日日心惊胆战,无心劳作,将用于耕作的钱货用来购买兵器,杜门不出,以为防卫。如此导致田地荒芜,公事废弃。如果是官吏遭到劫持,而我们一旦满足贼盗的要求,则天下郡国贼盗劫持各自长吏的事会时常发生。懦弱长吏将因此不治公事,奸猾长吏则将以此为借口,滥捕良民,以残杀邀功,郡国将骚扰不安。高皇帝早就知道劫持人质的极大危害,所以《二年律令》的《盗律》上早就申申告诫:“恐吓人以求钱财,皆磔之;谋劫人求钱财,虽未得或未行,皆磔之。罪其妻子,以为城旦舂。”劫持人质皆当判处磔刑,割裂肢体,比腰斩还重,而且家属都要受牵连,输入官府为刑徒。倘若今天这事本府不在场,倒也罢了;既然本府在场,就绝不能坐视大王和诸君违背律令,使劫质者逍遥法外。试想,贼盗这番得逞,他日又劫持大王的其他王子、翁主,大王难道都要乖乖地交纳赎金不成?
楚王和国相、内史等听小武这样滔滔不绝地一说,个个面面相觑,心里颇不以为然:难道大汉就没有向劫质者束手的案例吗?明显的就有那个死在公孙贺手里的朱安世,他以连续劫持数名中二千石的大吏,次次成功获得赎金而闻名天下郡国。元封三年,朱安世劫持水衡都尉阎奉,曾经震动三辅,朝廷传命解救的使者冠盖相望于道,那次朱安世也是要求赎金千金,当时的京兆尹是著名的酷吏王温舒,他率领冲车几十辆,围住了朱安世,本来朱安世万无逃脱之理,可由于阎奉是皇上的宠臣,危急关头皇上竟然给王温舒下诏书,让他交纳赎金,因此朱安世得以顺利逃脱,王温舒气得发昏,却也无可奈何。连皇上自己也曾罔顾律令办事,你这个绣衣使者就装得这么严格。但是他们都只敢在心里想,这样默然了片刻,李遂陪笑道,使君所说诚是,臣等远远不及,不过依使君的意见,现在怎么办才好呢?
小武道,先别忙,我们尽量捱到早上,天一亮,事情就好办了。他突然转头面向楚王,大王,臣想知道太子是否认识这帮贼盗?
楚王的神色一下子变得有些忸怩,讷讷地说,使君明鉴,据现在情况看来,犬子的确和这帮贼盗认识。
小武暗道,果然。否则的话,就无法解释宵禁后王太子怎么能被贼盗劫持。必然是太子和贼盗本就认识,贼盗早有预谋,只是不巧在今天晚上,我来到彭城的第一个夜晚动手而已。
那大王应该知道这伙贼盗是什么人罢?小武问道。
楚王尴尬地说,寡人的确也不知情。犬子一向爱好斗鸡走狗,结交游侠。寡人曾教训申斥过几次,他也收敛了许多,按理说不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次可能又是那个畜生择友不慎所致了。
小武道,王太子的太傅少傅是干什么的。大王别怪臣多嘴,太子择友不慎,当髡钳太傅少傅为城旦——唉,这件事也不归我管辖,一切事情等解救太子之后再说罢。
他们正商讨着,这时楼上突然射出一枝火箭,啪的一声钉在一辆冲车树立的旌旗杆上,那旗杆因为是军中所用,和一般戈戟的柲 一样,也是用细细的竹条圈在木芯外面,用丝线重重捆扎而成,外面再髤上了一层厚厚的黑漆,但是比戈戟的柲粗许多,非常柔韧坚固。这箭能从老远准确射进旗杆,可见力量不凡,准头也极好,射手一定非常职业。况且那箭杆上还系着一枝竹简,本来这也会影响准度的。小武看了,心里也是暗暗一惊,这贼盗的武功比当年的朱安世高出远甚,王太子到底结交了什么人,竟然这般厉害。唉,这回倒不可掉以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