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德国人和战争与和平中的大屠杀(第5/21页)

但是,这些审讯在两个重要的意义上是失败的:它们没有说服德国民众正义得到了执行,同时它们只是起诉了少数的犯罪者。尽管对犹太人所犯的罪行在短期内十分突出,但是纽伦堡法庭和相关的审讯是由战胜国引导的,它们并不代表犹太人的利益,而只代表它们自己的利益。在纽伦堡,大屠杀是一个边缘性的议题;它的意义没有被犹太人社会之外的任何人所认识到,更不用说是德国人自身了。

正如先前所提及的,德国人决不会审判自己,并且许多人竭力躲避审判。在纽伦堡,他们过去的领导人提供了一个悲怆的场面,谴责这一审讯是胜利者的正义,躲避在一系列防卫性的姿态后面,它们包括被迫执行命令、平凡化、对断定的犯罪全然无知。当他们不专注于推卸个人责任的时候,他们又为战败或没有成功履行行政或军事领导职责相互攻击。一些主要的领导人似乎又显示了良心的悔恨,认识到他们是纳粹主义犯罪行为的自愿参与者。汉斯· 弗兰克再次皈依了罗马的天主教,他的公开坦言让他的被告同伴大为震惊:“千年易过,德国的罪行难消。”艾伯特· 施佩尔接受他在纳粹德国所发挥作用的全部责任,这个观点一方面引起了被告同伴的厌恶,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原告的怀疑。同盟国的法官或者律师显示如此的怀疑态度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当他们面对着迟延的辩护或者坦白时,怀疑这些行为可能受到犯罪者自利动机的促动。这些犯罪者企图提高自身的重要性,或者取悦原告,说服他们更加宽大一点。

假如纳粹的领导人在战争刚结束之时不全盘招供,那么大多数德国人也不会。除了少数宗教界和知识界的人物,他们呼吁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赎罪和深刻的道德反省,大多数人都忙于活命,以致无暇去想过去十二年所发生的事情。战争和经济的崩溃已经把普通民众弄得痛苦不堪,当他们新的主人展示各种各样相互冲突的策略去惩罚和再教育他们的时候,他们防御性地,经常也是挑衅性地采取行动。一位英国官员在1945年说,由于德国人已经造成了如此多的痛苦和灾难,他非常震惊地发现德国民众缺乏“对战败道德上的接受”。在许多占领军官员的眼里,德国人是容易被控制的,但是当面对过去的犯罪行为时也是具有挑衅性的。德国人一点都没有显示出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没有显示出丝毫的谦逊,他们沉溺在自我怜悯之中,企图借此摆脱他们给别人造成的痛苦。这让越来越多聪明的盟军官员领悟到:纳粹主义在德国民众那里有着比他们预想的更大的支持。事实上,大多数德国人已经发现纳粹政权是可以容忍的,也是有益的。毕竟,希特勒把德国带出了大萧条,在国内外给德国恢复了声望;甚至在战争期间,德国人生活得比大多数欧洲人都好。他们享有大量的食物、原材料、工业用品,以及奴役劳动,最后一项使他们的生活除了美国人之外,优于他们的敌人。当然,普通德国人后来也大发牢骚,自怨自艾,他们声称他们陷入了极权主义的罗网,在他们的政府和敌人手中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受害者德国”的观点不是20世纪90年代,而是在1945年德国战败的那一刻诞生的。当时和现在,因为许多德国人在他们犯罪的政府和他们的敌人手中已经忍受了巨大的痛苦,因此他们相信,已经施加在其身上的痛苦应该去除集体责任或者集体罪行的污名。

在战争刚结束的时期,惩罚、责任和罪行的问题正好存在于胜利者的手中,他们在处理德国人的问题上追求五个大致的目标:惩罚罪行;对德国民众去纳粹化;作为补偿工具的强制赔偿;重建德国的政治制度;再教育德国人去适应新的生活方式。惩罚和去纳粹化间歇地进行着,因为战胜国被不同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分割了。德国的不妥协也增加了这些困难。苏联人占领了东德的部分领土,他们对如何把他们的德国人带入共产主义的控制氛围有着自己的想法。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尽管对德国人进行民主化大致形成了共识,但是对如何能够完成它却有不同的想法。他们都同意通过确认和惩罚罪犯,并将他们永远地排除在公共机构之外对德国进行惩罚和去纳粹化。他们将全部人口划分为五类进行这项工作:(1) 重要罪犯,判处死刑和终身徒刑;(2) 罪犯,最多判处十年徒刑;(3) 罪行较轻的罪犯,实行缓刑;(4) 纳粹政权的追随者;(5) 无罪的人。尽管去纳粹化控制在德国法庭手中,但是同盟国监督着整个过程。德国人很快就学会了操纵这个过程。他们给予了闪烁其词的答案,糊弄他们必须填写精心制作的问卷。许多人后来承认这个过程经常是煞费苦心的掩饰。据说太多的人已经受到了以“佩希尔”(Persilscheine)洗衣粉命名的证明书,它们允许犯罪者将他们的褐色衬衫送到洗衣店洗干净,然后漂白。他们必须做的一切就是要求牧师、过去的反纳粹分子,或者犹太幸存者为他们写证明书,确认他们的纯洁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