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四(第2/14页)

“畔还者不绝。”

谓、开莫须各种背畔先零而来归于汉者,往往不绝也。

“烽火幸通,势及并力。”

并力,疑当为力并。言营垒相次,烽火相通,则声势联络矣。故曰势及。势既联络,则众力合并也。

“不足以故出兵。”

王曰:“故上宜有疑字。《汉纪》正作不足以疑故出兵。”国藩按:此言大小开虽有得亡效五年之疑词,然有临众往宣明谕,终当亡他心,不必因此小故而出兵也。不着疑字亦可。

《陈汤传》:“而康居副王抱阗将数千骑,寇赤谷城东,杀略大昆弥千余人,殴畜产甚多。从后与汉军相及。”

汉军从北道入赤谷即西行,不由赤谷之东路,故经过时不与康居副王之兵相遇。迨汉兵既西去,而康居副王之兵亦还,恰尾汉兵之后,故得相及也。

“骑步兵皆入,延寿、汤令军闻鼓音皆薄城下。”

骑兵,即“百余骑往来驰城下”者也。步兵,即“夹门鱼鳞陈”者也。“骑步兵皆入”,则城外无郅支兵矣,故汉兵遂薄城下。

“夜过半,木城穿,中人却入土城,乘城呼。时康居兵万余骑,分为十余处,四面环城,亦与相应和。夜数奔营,不利,辄却。平明,四面火起,吏士喜,大呼乘之”。

中人,郅支兵也。乘城而呼者,欲助军威,亦以见其哗然不整也。康居与之相应和者,所以戏之,明其助汉也。“夜过半木城穿”与上文“夜数百骑欲出”,同为一夜也。平明火起,即上文云发薪烧木城者也。

《段会宗传》:“总领百蛮,怀柔殊俗,子之所长,愚以无喻。”

刘攽曰。“此言总领百蛮,怀柔殊俗,是子之所长,愚无以相喻也。”

国藩按:谷永之意以为边事虽子之所长,而朋友相戒,则以毋求奇功为善。

“终更即还。”

谓三年之期,得代即速归也。

“会宗曰:‘豫告昆弥,逃匿之为大罪。即饮食以付我,伤骨肉恩。故不先告。”

言豫告昆弥,若漏泄使番邱得以逃匿,则昆弥有负汉之罪。若昆弥饮食汉兵,助诛番邱,则昆弥又伤骨肉之恩。是使昆弥进退为难也,故不先告。

《于定国传》:“后贡禹代为御史大夫,数处驳义,定国明习政事,率常丞相议可。”

议可者,天子可其议也。丞相与御史大夫驳议不合,天子可丞相议,而不从御史大夫也。

“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于阙廷。”

王曰:“连,宋祁说作远,是。”国藩按:作远而下无方字,亦为不词。

《韦贤传》:“谏诗云:‘致冰匪霜,致队靡嫚。瞻惟我王,昔靡不练。’”

谓致冰岂不由于霜,致队岂不由于嫚,我王在昔应亦阅历既多,知之熟矣。

“黄发不近。”

言黄发之人,今岂不近在目前乎?盖孟隐以自谓也。

“惧秽此征。”

恐玷污王朝,将于此而遂行也。

在邹诗。

“嗟我小子,岂不怀土”云云,所以轻去乡里而绝祖考者,将以寤楚王而反朝也。至于梦中与王违戾,于是决。王之终不悟,既不能谏正;君王又忍于轻绝祖祢,二者并伤,所以涕泣也。

《韦玄成传》:“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

感风宪王,欲其仍安宗藩之分,不得觊觎储贰也。故以礼让之臣辅之。

“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

京师七帝并太上皇、悼皇考凡九庙,合郡国之百六十七所,故为百七十六也。

《魏相传》:“相独恨曰:‘大将军闻此令去官。’”

独恨者,相私自揣惧,非必对人为此语也。

《丙吉传》:“岂宜褒显,先使入侍。”

朱子文曰:“岂字于文为悖,恐是直字。”钱大昕曰:“岂宜者,犹言宜也。古人语急,以岂不为不,不可为可,此当言岂不宜,亦语急而省文耳。”王念孙曰:“岂犹其也,言有美材如此,其宜褒显也。《吴语》曰‘天王岂辱裁之’、《燕策》曰‘将军岂有意乎’、《史记》曰‘我岂有所失哉’,岂字并与其同义。”国藩按:《说文》:“岂,一曰欲也,登也。”段氏以为当作欲登也。欲登者,欲引而上也。凡言岂者,皆庶几之词,言几至于此也,故曰欲登。愚窃以为岂字古义,段氏之说近之。今京师俚语谓事之相去甚近者,则曰彀得上。其相去远者,则曰彀不上。岂字词意,盖在彀得上、彀不上之间,未定之词也。亦重难之词也。明知其近于此矣,然审重而未敢深信,则曰岂。周汉人文字曰岂者,往往然也。曾子问周公曰:“岂不可?”岂不可云者,明知其不可,而姑为审重之词也。此丙吉曰“岂宜褒显,先使入侍”,“岂宜褒显”云者,明知其宜褒显,而姑为审重之词,使大将军裁决之也。如大将军果以为可,则先使人侍,尚不遽即尊位。此外,古人文字称岂,皆有重难未定之意,后人文字称岂,则有相反之意,若今俚语之难道是,于古人词气不尽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