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二(第4/7页)

十九日,公奏奉谕旨,檄催刘铭传赴直隶统带铭军。并陈明江面水师与洋面不同,彭玉麟、杨岳斌在籍情形,因及捍御外侮,徐图自强之法。

二十日,奉上谕:“军机大臣呈递直隶按察使钱鼎铭禀函,不胜诧异!张光藻、刘杰以奉旨治罪人员,即使患病属实,亦应在天津听候查办。乃该革员等,一赴顺德,一赴密云,捏病远避,尚复成何事体!朝廷令该革员赴津,实曲示保全之意。乃皆不能体会,置身事外。曾国藩率行给假他出,实属不知缓急等因。钦此。”

二十三日,奉上谕:“近来内外臣工,往往遇事机紧急,徙事张皇,迨祸患略平,则又泄沓成风。为目前苟安之计,即使创立战守章程,而在事诸臣奉行不力,有名无实,遂使朝廷深谋远虑,均属具文。似此因循成习,何时可冀自强?何时司平外患?宵旰焦忧,无时或释。钦此。”

二十五日,刘杰到案。丁公日昌到天津,即日悬赏勒限缉拿凶犯。

二十六日,奉上谕:“该督到津后,统筹全局,次第办理,其中委曲求全,万不得已之苦衷,在稍达事理者,自无不谅!该下府县一层,坚持定见,当可就我范围,如能将为首滋事及下手之人严拿务获,讯取确供,按律议抵,大局似可粗定。钦此。”

二十七日,张光藻到案。

三十日,公与毛公会奏已革天津府、县到津日期一折。奏称:该员自六月十六日撒任,即行请假,臣见其本无大过,故允其所请。其后奉到谕旨,即飞檄催提,目下均已到案。顷接总理衙门来信云,有法国照会,言及该府县主使证据,现饬同文馆翻译,应俟译文寄津,按照所指情节,逐一质讯,再行取具亲供,录送核办。至查拿凶犯,现已获三十七名,仍严饬尽数弋获,从严惩办,以杜外患。

八月初二日,总理衙门奏天津一案与洋人照会来往辩论情形一折。奏谕旨抄寄,令公迅速缉凶,详讯严办,催取府县亲供,及早结案。两江总督马端敏公新贻,猝遇行剌,因伤出缺。初四日,奉上谕:“曾国藩着调补两江总督,直隶总督着李鸿章调补。钦此。”

初七日,公具折恭谢天恩,并奏称:前在假期之内,驰赴天津,实因津事重大,不敢推诿。臣目病甚重,往来文件,难以细阅,幕僚拟稿,难以核改。江南庶政殷繁,若以病体承乏,贻误必多。目下津案未结,仍当暂留会办。一俟奏结后,即请开缺,安心调理。又特奏保刑部郎中陈钦在总理衙门当差多年,于中外交涉情形洞悉本末。顷来天津,与洋人诤论,其辩才足以折服强悍,其诚心足以感动彼族。请以署理天津府知府,必收折冲御侮之效。又奏江南月协直隶饷银,截数报销。

三口通商大臣成林到任。

初九日,陈钦、刘锡鸿、丁寿昌等会讯府县亲供。

十一日,公与毛公昶熙、丁公日昌复讯府县亲供。

十二日,奉到上谕:“曾国藩奏沥陈病目情形,请另简贤能,畀以两江重任一折。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两江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能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所请另简贤能之处,着毋庸议!仍着俟津案奏结,即着前赴两江总督之任,毋再固辞。钦此。”

十四日,奏呈府县亲供,请交部核议,并称拿获滋事凶犯八十余名,俟讯明会奏。

十七日,毛公昶照回京师。

十八日奉上谕:“此案为日已久,若不赶紧办结,必致易生枝节。着李鸿章驰赴天津,会同督饬承审各员,认真研鞠,及早拟给。钦此。”

二十三日,公具折奏审明天津案内第一批人犯,分别定拟。又奏咨送复讯府县供词,并陈明该员解送刑部,恐难定限。又奏称办理迟延,自请交部严加议处。

刘公铭传至天津。

二十五日,李公鸿章至天津。

二十七日,陈国瑞到案。

二十八日,奏已革天津府县解部起程日期,并抄呈陈国瑞供词。附片奏称:府县本无大过,张光藻尤着循声。臣之初意,岂肯加以重咎?过听浮议,举措失宜,遽将府县奏交刑部。此疏朝上,夕已悔憾!外间物议,纷纷不平。此次该革员等入狱,诚恐洋人执臣原奏,欲得而甘心,则臣之负疚愈深!请敕刑部细核供词,从轻定议,以平天下吏民之情,臣亦稍释隐憾!并申陈各省民教滋事实情,筹议预杜后患之法。

二十九日,奏开缺桌司史念祖请授以实缺。并陈军营保举记名人员,现经部议新章,保至藩、臬者,必先补道员,仍乞圣慈存记,每年于部章之外,特简实缺数人,实振历人才之道。又奏天津道周家勋开缺,请以陈钦补授天津道缺。又代奏提督刘铭传恭谢恩赏一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