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3/9页)

在这种经济和政治形势下,明王朝的社会结构开始瓦解。到崇祯年间(1628—1644),大量饥民涌进城市,以乞讨或偷盗为生;中原农村一片荒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在这些年中,穷苦人民的不满日益增长,士大夫们也因贫富之间不断增强的敌意而大为震惊。当时流传的一首民谣生动地唱道:

老天爷,

你年纪大,

耳又聋来眼又花。

你看不见人,也听不见话。

吃斋念佛的活活饿死,

杀人放火的享受荣华。

老天爷,

你不会做天,

你塌了吧!。

此外,公用事业也崩溃了。1629年,朝廷为缩减开支,将驿递系统砍去了30%,结果导致了通信的中断,各官府不得不自己出钱雇人传递文书。由于驿站大量空缺,王朝的“血脉”严重阻塞,1630年以后,地方官府甚至不能肯定他们的奏章最后能否送达京师。

整个30年代,全国各地由私人经营的公用事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中包括消防、公共工程、水利、慈善、赈济等,甚至还包括公共法律与社会秩序的维护。一些谨慎的地方官出钱雇人组建私人武装,许多乡绅也纷纷训练他们自己的“乡兵”,用以自保。因为门外的敌人可能是造反的农民,也可能是朝廷的兵将。1636年,明将左良玉率三万军队入湖北追剿张献忠,当地居民为保护妻女的贞操和自己的性命,纷纷逃入山寨。至1642和1643年间左良玉倒戈反明时,江南人民感到他的军队比起义军更为可怕。无论是为皇帝而战,还是和农民军一起致力于推翻明朝的统治,像左良玉部这样的军队始终代表着明朝最后几十年间那些不受约束的军阀势力的一般活动方式。于是,稳定的社会组织逐渐让位于游动的军事政权。最后,一个早已被它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所击溃的王朝,便被推翻了。

1645年,即清军占领北京的第二年,摄政王多尔衮对明朝的灭亡作了中肯的评述:

崇祯皇帝也是好的,只是武官虚功冒赏,文官贪赃坏法,所以把天下失了。

清朝统治者最终夺取了崇祯帝及其祖先的天下,并认为这是他们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长期努力的结果。清王朝的这一宏伟事业,早在1644年以前——约1618年攻克抚顺之时——就开始了,经过约2/3个世纪才宣告完成,而17世纪80年代初,康熙帝(1662—1722年在位)平定三藩及台湾郑氏政权的胜利,则是这一事业的顶峰。因此,清朝统治的巩固,也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它开始于在明朝北边的准备阶段,经过入关后对明朝旧制加以沿用和调整的试验阶段,最后造成了一种汉、满两种统治方式的精妙融合物。在这种统治方式下,满人和汉人,都不得不接受清廷握有最高权力这一现实,尽管这一权力原来不是它所拥有的。

那些帮助满族统治者向儒家的君主模式发展的汉人,在这一起步、协调和完成的政治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们在不同时期充当了不同角色,其社会背景也分别与这一征服过程的几个阶段相适应:最早的是一批在努尔哈赤草创之时便获得了女真贵族身份的明朝境外居民,尔后则有在北方各省沦陷后组成汉八旗军的辽东军户、教会满族人使用洋枪洋炮的山东海盗、为猎取高官厚禄而帮助多尔衮攻占北京的北方乡绅,以及充当清朝媾和大使力求兵不血刃地征服南方的江南学子。也许除了第一种人以外,所有拥护清朝的汉人,对满族人都怀有矛盾的心理。同时,满族人也警惕着与其合作的汉人。满族的君主若不联合汉官,去击败本族的贵族势力,便不可能有所作为;但他们也意识到,若全按汉族传统方式进行统治,则会变得过于汉化,从而失去本族人民对他们的忠诚和爱戴。他们十分感激与其合作的汉人教会了他们如何按儒家方式统治中国,又同样地轻蔑这些明朝的叛徒,鄙视其苟且偷生,谴责其变节卖国。

双方的和解导致了满族统治下的和平,使18世纪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之一,其直接代价则是某种道义上的不安。为清朝效力的汉人,抛弃了明朝末年那种虚幻的道德英雄主义;作为补偿,则获得了实行各种政治改革的现实机会。这些改革确实起到了稳定中央政府的作用,而这正是崇祯时期那些浮夸的文人学士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与满族合作的汉人,有权说他们以“救民于水火”的实际行动完成了儒者的使命,但还是失去了旧日自我标榜的社会理想主义者的自信心。由此引起的不安,产生了两大后果。其一,是放弃了某种理性自主和道义上的承诺,致使道学家变成了御用文人,政治领袖转化为朝廷官僚。其二,是达官贵人对有限改革的热忱日益增强——当朝廷的力量发展到足以使中国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更快地从17世纪经济危机中恢复过来时,这种有限的改革便结束了。尽管这种复兴显得并不彻底,但王朝秩序的重建毕竟使旧的统治体制得以在新时期中继续存在下去。因此,满族人完全有理由为他们以独特方式重建了传统的帝国制度而骄傲;他们虽被视为夷狄,却以自己设计的有效措施解决了中原王朝面临的困境。单为了这一点,汉人对清朝之“洪业”所抱的矛盾心理,就要长期存在下去,只要这个异族王朝对他们的家园依然维持着牢固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