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9页)

也有人认为明末的经济衰退,是由于制度的破坏导致了整个社会秩序的崩溃。按明朝旧制,田赋由里甲乡官征收,军饷由自给自足的世袭军户承担,丁役则通过征发徭役或由列名匠籍的世袭匠户提供。这种制度的运转,依赖于中央政府维持有效的户口登记和赋役分派程序的能力。然而,经济的货币化,都城迁至远离长江三角洲主要产粮区的北京,以及中央官僚机构缺乏合理程序以维持理想的、自治的社会组织单位,全都促使这一制度日趋瓦解。例如,官僚和贵族靠朝廷俸禄为生。明初建都南京时,俸禄按稻米若干斗计算;都城北迁后,原来的实物俸禄改以货币支付。起初是纸币,后来是布帛,最后是白银。兑换比率以当时谷价为准。此后两个世纪,谷价不断上涨,而以银两计算的俸禄则保持着相对的稳定。到1629年,朝廷每年向在朝的官僚、贵族(仅在京城的就多达4万人左右)发放的俸禄,只有15万两,不到国家财政预算的1%。这点儿俸禄当然少得可怜,所以,各级官吏不得不通过贪污受贿等非法途径获取额外收入,以维持生活。1643年,崇祯帝决定检查一下军队供给系统的可靠性,遂遣人暗中查核拨给兵部的4万两军饷究竟有多少发到了驻守辽东的士兵手中。结果他得到的报告是:全部军饷均未到达目的地,都在下发过程中无影无踪了。

许多大臣认为,正是明朝皇帝,而不是别人,应该对此负责。尤其是万历皇帝(1573—1619年在位),屡次公私不分,挪用政府开支修建宫室,并允许主管其膳食的官吏从所有花费中照例扣除20%作为酬金,而不问他们在其他方面榨取了多少油水。尽管万历皇帝特别昏庸和不负责任,但他也不过是在紫禁城内豢养着一大群奴仆的明朝诸位皇帝中的一个而已。17世纪初,北京皇宫中有3000名宫女和近两万名宦官。这些宦官要照料后妃的生活,但这只是其全部职责中的一小部分。作为皇上的私人奴仆,他们支配着由12监组成的庞大机构,控制朝廷的税收与国库,管理由国家垄断经营的盐业和铜业,征收皇庄土地的田租(有一个时期,皇庄田土占全国私人田产总数的1/7,京畿8个州、府的大部分土地,都归皇庄所有),统辖护卫京师的禁军,并组成一个完全脱离正常司法系统,拥有逮捕、审讯乃至处决之全权的秘密警察机构(即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明朝皇帝以宦官为左膀右臂,致使宦官数量遽增,逐渐超出了朝廷的供养能力。他们在宫内贪污受贿的机会无穷无尽;及至明末,一些宦官机构终因朝廷无法承受这一巨大财政负担而被撤销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明末的宦官经常以钦派税监之身份,在商税、关税等固定税收之外,进行额外搜刮,但他们仍不能养活自己。1618年,尽管为应边关紧急而加天下田赋,户部仍然只侥幸收到210万两应收税银的70%。部分地靠国库帑银填充的皇帝私囊,情形也不佳。有一段可能发生在1643年的宫内轶事,虽有点儿滑稽,却恰当地反映了当时内廷府库虚竭的情况。这年秋季,崇祯帝打算清点其宝库。守门人被传唤后,却一再推脱说找不到启门的钥匙。最后,巨大的宝库还是打开了,只见室内空空如也,唯有一只小红箱,盛着几张早已褪色的收条。

宦官不仅是个明显的财政负担,对大众来说,他们还是晚明许多皇帝与外朝大臣隔绝的象征。作为内廷与外部世界的媒介,掌印太监们不久便承担了向皇上传递外朝大臣的奏章的责任,并为皇上起草诏书和敕令。于是,皇上便无须亲自处理日常事务了。由于在明初,太祖(洪武皇帝)、成祖(永乐皇帝)等都利用私人特务来强化对朝廷的控制,宦官的势力遂不断增长,致使明朝后期的皇帝反而失去了控制大臣的能力与权威,有时甚至沦为专权宦官的傀儡,而几乎完全见不到其他大臣。从1469年到1497年,没有举行过一次朝会。进入16世纪后,世宗(嘉靖皇帝)和神宗(万历皇帝)都仅仅主持过一次各部大臣参加的朝会。于是,那些从未见过皇上——那个深居宫中的幽灵——的大臣们必然会失去对他的信赖。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他们便与某个掌印太监结成联盟,或组成他们自己的非正式的(和非法的)政治集团,以推行自己的主张。由科举制派生而来的政治庇护的惯例,进一步加深了这种派系活动。至17世纪20年代,朝廷终于出现了深刻裂痕,爆发了一场政治清洗,以及东林党等文人士大夫集团同专权宦官魏忠贤之阉党间的残酷党争。由于派系活动的影响,甚至细小的分歧也会激起轩然大波,而结果常常是双方僵持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