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细雨连芳草,都被他带将春去了程砚秋往事(第3/20页)

程砚秋刚登台,因为个子高,心里紧张,所以把上身缩成一个团,而且左肩高,右肩底,样子非常难看。王瑶卿说了多少遍,都没矫正过来。一次,他又要上台了。这次王大爷在袖子里藏了把戒尺,在程砚秋临出场前的瞬间,抽出戒尺,向着他的右肩狠狠地敲了一下。程砚秋惊恐又疼痛。这一招儿还挺灵的,自那以后,他再不肩膀一高一低地出场了。王瑶卿又依据他的别样秉赋,为他设计出新的唱法,专走偏锋,独创一格。一个特殊的歌喉加一种特别的唱法,骤然之间程砚秋与其他青衣迥乎不同了:音调奇异,虚无缥缈,忽高忽低。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真可谓变幻莫测。

程砚秋研究唱腔,都是亲自到王瑶卿老先生家里去求教。每次去王宅都是在晚上,因为只有等到深夜,王老先生烟瘾过足,精神上来了,才到了说戏的最佳时刻。那时程砚秋住北芦草园到王宅必经八大胡同(北京妓院多开设于此)。罗瘿公告诉他:“你要绕道走,经煤市街进大马神庙东口。”程砚秋很听话,每天多走一里多,从不更改。

王瑶卿感叹道:“唱旦角的,讲究戏的身份儿(即规矩)真得数他。”

程砚秋果然是越唱越红了。

【俩人很般配】

民国九年(一九二○),梅兰芳的原配夫人、也是他的师娘王明华,向程砚秋介绍果湘琳(京剧艺人)之长女(也是余叔岩的外甥女)与之订婚。那年程砚秋十六岁,觉得自己太年轻不想过早成家,提婚的事就搁置起来。当然,果家对这桩婚事也有条件:程家哥们多,程砚秋要从程家搬出来单过,才能结婚。直到一九二一年的二月,经罗瘿公与梅家再次的撮合,才最后促成了这桩婚事。那时提亲不让相亲,罗瘿公自有办法,带着程砚秋到一家陈列着果家全家福照片的照相馆,让他去辨认。程砚秋左看右看,挺满意。不过,娶的不是果家长女,而是次女秀英。为啥换了人?用程砚秋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果大姑娘没有二姑娘长得漂亮。”

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他俩正式订婚(又称放小定)。订婚之日,礼节隆重。梅兰芳夫人作为媒人,送过来镶嵌的镯子,戒指等定礼。一九二二年五月十六日,程砚秋陪着母亲看了位于前门外西河沿排子胡同二十三号的新居。而租赁此宅全系罗瘿公的一手筹划,当然是为了满足果家女儿提出的允婚条件。一九二三年的四月九日,程砚秋陪母亲迁居于新租赁的寓所后,立即举行结婚聘礼仪式。梅兰芳、王明华夫妇为媒,程砚秋由姜妙香等四人陪同,给果家送上衣服、首饰、红鹅、猪羊腿、干鲜果品以及龙风饼。这叫“过大礼”。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取灯胡同的“同兴堂”程、果二人举行结婚典礼。来宾有四、五百人,除尚小云赴沪演出,在京旦角无一缺席。婚礼由梅兰芳主持,报纸称这是自有伶人办喜事以来,稀有之盛况。礼节也极隆重,贺喜画件达百余轴。成婚后,罗瘿公将果秀英更名为果素瑛。

旦角的皮肤一般都是天生白皙,程砚秋不止皮肤白,他的一排整齐的牙齿更是白得发亮,且细密精致,比女人的牙齿还好。他身材高大,头发中分,天庭饱满。那双丹凤眼真有说不出的妩媚。程砚秋常穿一套得体合身的灰色西服,举止斯文,状若书生。别看平素的话虽不多,但为人爽朗大度,全无一般青衣旦角私底下那种职业性的忸怩神态,就是内行人也只有从他嫣然一笑而倩然后敛的习惯口型上,察觉出长期舞台生涯给他留下的一丝痕迹。夫人果素瑛亭亭玉立,朴实无华,头梳着一个横S髻。俩人很般配,走在一起,使人左右看不出他们是梨园行中人物。

日常生活中的程砚秋庄重严肃,倘有女性在侧,总是眉不轻扬,眼不斜视。那时,很多艺人在生活作风上是不大检点的。小报文人也在这些事情上做尽文章,说尽肮脏话。故而一个艺人无论名气多大,多多少少是要受些纠缠、攻击和诽谤的。况且艺人的钱再多,社会地位也在小报记者之下。名伶唯一保护自己的办法,就是洁身自好。因此程砚秋对自己要求极端严格,一生无二色,并立下“不传女弟子”的规矩。即使是男性,他的收徒也是拒人情于千里之外。

【就有那么大的魅力】

台湾的戏曲研究家齐崧先生说:“如果听梅兰芳的戏是等于吃鸦片,那么听程砚秋就等于是打吗啡。因为吃鸦片尚有戒除的可能;而一旦打上吗啡,则很难了,最后唯有以身相殉。”这话近于谑,可还真无法否认。只要听程入瘾,就非此不可,若再去听别人唱的青衣,便觉淡而无味。所以,后来喜欢程的听众越来越多,就是这个道理。因程砚秋未走红以前曾一度拜梅兰芳为师,亦受关照和提携,于是行内有这样的说法:认为程腔之中,骨子里多为梅腔。如不深加体会,一时不易察觉。因为梅腔加上程氏的嗓音和口劲,已经脱胎换骨,难以辨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