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巴乔夫“新思维”的转向及其目标(第3/5页)

[49]人是社会的目标,而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是为之服务的手段,要加大对人的投资,满足人民的需求,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所有制。戈尔巴乔夫强调与斯大林模式决裂,吸取社会民主党人的一些做法,实行多党制、多元化,建立真正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这一思想带有很浓的道德色彩,这一思想进而发展成把“人道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追求。

1990年6月19日戈尔巴乔夫在俄罗斯共产党会议上表示:“我们应当毫不含糊地声称,苏共将毫无保留、斩钉截铁、毫不妥协地摒弃践踏社会主义精神和道德理想的斯大林的思想和实践。党坚决支持苏维埃拥有全权,人民当家作主;党不再赋有政权职能和经济职能,不再奢望垄断地位,不再谋求意识形态上的强行一致。党将通过说服工作,通过在群众中开展政治工作,参与议会辩论,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活动,去争取社会对于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支持。”[50]戈尔巴乔夫要求共产党按议会党的方式行事,苏共不再履行执政党的职责。

1990年7月苏共二十八大通过了《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性文件和苏共新党章,为全党描绘了在多党制下党的建设的新机制。这个新机制标志着对传统的党建模式的彻底放弃。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在党对国家的领导上,强调党放弃政治垄断,放弃在宪法中的特权地位,党的作用是成为通过共产党员发挥作用的、民主承认的领袖。第二,在各加盟共和国共产党之间的关系上,强调尊重各党的独立性,并为此在中央增设了由各共和国党选送的代表的名额。第三,在干部问题上,强调决定干部的权力由上级机关转交给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实行选举制,实行差额选举并有可更换性。第四,在党员个人权利上,强调允许不同意见的自由,党内要确保意见表达自由,不同观点和纲领的对比、公开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不允许存在派别,但允许存在各种按志趣和问题成立的横向联系组织。第五,在党内监督问题上,强调监察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监督同级党委。苏共二十八大形成的这个机制不可能在加强党的整体力量上创造奇迹。这时的苏共虽然事实上仍处于执政党地位,但在社会上反对派和党内反对派的内外夹攻下,苏共推行自己的改革政策日益艰难。到了1991年上半年,苏共的地位已岌岌可危。以1991年八·一九事变为导火索,人们把所有不满都倾泻到苏共头上,造成了苏共被停止活动的悲剧性结局,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目标在苏联并未变成现实。

(三)承认多元化与多党制

1988年苏联结束了书报检查制,从而在苏联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言论自由和社会舆论多元化。在多年的压制后,自由的大门一经打开,其发展势头几乎无法阻挡。人民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社会政治的多元化与多党制已经成为事实,“戈尔巴乔夫只能根据局势行事”。[51]

1989年以后,各民族共和国的人民阵线、民主组织发展迅速,萨哈罗夫、叶利钦的跨地区议员团活动频繁。1990年春,非正式组织发展到了几万个,实际上是三股力量在较力:权力暂时还在共产党,确切地说是党的最高机关手中,反对派在朝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是民主的运动和组织,另一个是民族主义性质的政党。到1990年春各共和国和地方选举人民代表前夕,俄罗斯联邦的民主反对派结成联盟,其基础是“民主俄罗斯”运动。“民主俄罗斯”运动内有俄罗斯民主党、宪法民主党(人民自由党)、俄罗斯东正教民主运动、俄罗斯农民党。[52]苏联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党并存,在1990年1月22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在讨论国内政治气氛时,雷日科夫就认为:“我们在实践上已经转向了多党制。看不到另外的路。人民阵线发展成了政治组织。或者我们不承认这一现实,或者与其他政党一道走上广泛的民主制。需要明确做出回答:跟谁斗争和跟谁联合。”[53]雅科夫列夫、谢瓦尔德纳泽等基本同意雷日科夫的看法。但是,利加乔夫还坚持“应该保持一党体制。建立广泛民族公民阵线,把一切健康力量团结到这一阵线中。而共产党员要占据关键职位”。[54]梅德维杰夫、卢基扬诺夫等人也认为苏共的路线不是多党制。

在1990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召开的前一天,莫斯科举行了由“莫斯科选民协会”、“莫斯科人民阵线”等激进派组织召集的规模空前的集会,集会的讲坛就在中央委员们所住的莫斯科饭店外的一辆卡车上,集会打出的标语口号有:“把多党制写进苏联宪法”、“取消宪法第六条”、“权力不能垄断”、“不要专制独裁者”、“政治局辞职”、“中央委员会辞职”,等等,叶利钦等激进派首领在会上发表演说,称苏共已经没有能力对本身进行根本改革,必须彻底改革党的机构,取消宪法第六条。这次集会的目的,显然是向中央全会施加压力,戈尔巴乔夫没有对集会进行干涉,他也想借此向苏共党内的传统派施压。2月5~7日召开的苏共中央全会决定放弃一党制原则,承认了多党制的合理性和修改宪法第六条的必要性。党的高层领导几乎一致同意放弃党对权力的垄断,同意修改宪法第六条。在戈尔巴乔夫看来,“党的革新需要对党与国家机关、经济机构的关系进行重大变更,要放弃实际上向它们发号施令和取代它们职能的做法。党只有作为一种民主承认的力量,才能在革新着的社会中生存和起到自己的先锋队作用。这就是说,它的地位不应当通过宪法来强行合法化。不言而喻,苏共准备为争取执政党的地位而斗争,但这将严格在民主进程范围内进行,放弃任何法律上的和政治上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