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联合委员会与苏联对托管政策的坚定立场(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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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协商团体资格的具体条件,两国代表团各持己见。在463个申请团体中,苏联代表团坚持将不符合莫斯科协定定义的社会团体、郡及郡以下的纯粹的地方性团体、反对莫斯科协定而成立的政党或团体排除在外。与此相对,美国代表团则声称莫斯科协定中并没有有关社会团体的定义,不能接受将中央没有本部的团体排除在外的主张,但会员未满1000名的团体可以被排除,所有参加申请的政党和团体都有资格成为协商对象。在美国代表团反对苏联的主张中,言论自由问题决不是一个可以妥协的对象,因为美国断定一旦对试图排挤右翼势力的苏联让步,那么朝鲜半岛必将出现一个左翼政权。[98]

在此期间,什特科夫坚持认为那些反对莫斯科协定的人正在试图剥夺朝鲜人民的民主改革和他们的政治权利。美国人坚持主张朝鲜人应该有权陈述他们的观点,不管他们反对托管制度,反对莫斯科协定,或反对任何其他决定。8月2日,什特科夫开始发表一系列声明,把联合委员会未能就成立临时政府和促进朝鲜独立的问题达成协议的责任归咎于美国。布朗将军则发表反声明作为答复,他指出,苏联要阻拦那些反对在朝鲜实行托管的朝鲜人参加与委员会磋商,其真实意图是在于增加左翼党派和团体在代表方面的比重。[99]

会谈再次陷入僵局时,美国三部协调委员为了打开僵局,准备了一个新的提案:举行一次符合美式民主概念的全国大选,通过大选选出政治领袖,由他们组建立法机关并担任临时政府的要职。因此在8月12日召开的第53次会议中,美国代表提出朝鲜的领导人可以通过选举选出,建议举行选出代表及政府要员的大选。[100]针对美国提出的通过选举组建临时政府的提案,苏联主张先组建类似咨询会议的机构,并且坚决将指责苏联非民主的政党、会员未满1万名的政党及团体以及反对莫斯科协定、反抗美苏联合委员会及联合国军的团体排除在外,在南部人口是北部人口的两倍这一事实下,仍要求南北双方以一比一的比例人数参加立法机构。[101]假如南朝鲜的左右翼以同样比例参加,由于北方已被苏联化,那么整个朝鲜半岛将建立起左翼占优势的政权,因此苏联的提案是试图组建一个由共产党支配的临时政府,这是美方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102]

美苏在选举问题上也无法达成一致,由于朝鲜问题无法在美苏联合委员会内部解决,美国政府遂向苏联政府提出将朝鲜问题交由美英中苏四国会议解决。[103]对此,苏联政府指出美苏联合委员会毫无进展,是由于美国力主将反托管团体包含在协商对象以内,并且打压南朝鲜的民主政党、逮捕政党领袖所致。遵循莫斯科三外长会议决定,应在美苏联合委员会范畴下解决朝鲜半岛问题,所以将朝鲜问题交由四国会议解决是违反三外长会议决定的,因此苏联是无法接受的。[104]

在苏联否决了美国提出的将朝鲜问题交由四国会议处理的提案后,美国称只有将朝鲜问题提交联合国,并于1947年9月16日通报了苏联。[105]1947年9月17日美国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一份题为“朝鲜独立问题”的书面申请,正式将朝鲜问题提交联合国。朝鲜问题提交联合国,意味着美苏联合委员会工作彻底破裂,意味着美苏通过托管制帮助朝鲜建立统一政府的设想宣告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