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货币改革及其对农村经济的影响(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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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韦列夫在报告中提出的依靠流通税作为国家预算收入主要来源的主张,沿袭了苏联传统的财政政策方针,战前的1940年贸易流通税占国家预算收入的58.77%,战争时期由于大量临时性收入的增加,流通税占国家预算收入的比例降至40.76%,而1946年又恢复到58.67%。鉴于1946年的预算收入从1940年的1802亿卢布增加到了3254亿卢布,对于刚刚遭受战火荼毒的苏联人民来说,其负担之巨可想而知。苏联领导者在制定恢复发展经济的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的方针时,考虑的是在国民收入增长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通过国内的二次分配增加国家预算收入,这实质上就是将国家经济发展的负担转嫁到人民身上。这一方针在战后第一个五年计划中表现得极为明显。在了解了战争前后国家预算历年状况,了解了苏联财政政策的实质后,也就可以更准确地理解兹韦列夫在报告中为什么建议发展纺织工业和其他消费品工业,并且得到斯大林的认可。

既然将贸易流通税作为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就需要改善商品流通环境,扩大商品流通量,从而增加贸易额。票证配给制度越来越无法完成这一财政方针,这也使得取消票证配给制成为战后经济改革的必然的组成部分,这在后面还会述及。

如果说增加流通税是关于战后财政改革这一长期任务所提出的方针的话,那么货币改革就是夺取居民的财富,减轻国家债务负担的一个立竿见影的短期行为。

从斯大林的批示中可以看出,货币改革问题并没有引起领袖的关注。很可能,一方面是因为货币改革涉及社会各个阶层,是一个秘密而敏感的问题,在具体方案出台之前,斯大林暂时不便表态;另一方面,1946年初经济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制订战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上,所以斯大林并没有把货币改革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交给内务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人加以讨论。

1946年6月,兹韦列夫向斯大林提交了关于进行货币改革的决议草案,在这里兹韦列夫第一次提出了比较完整的货币改革计划。兹韦列夫建议在1947年第四季度实行改革,旧式货币的1卢布折合新式货币的20戈比,也就是说旧币以5:1的比率兑换成新币,同时兑换国债。在实行改革之前,停止提高工人工资和农产品收购价格。在兑换货币的同时,按指定的比率兑换居民在银行中的存款。[67]

在制订改革计划过程中,关于新旧货币兑换的比率、兑换方式等问题,提出过不同的方案。除上面提及的5:1的方案外,还提出过1:1的兑换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居民可以按票面价格兑换新币,但同时规定了兑换的限额。工人、职员、退休者、奖助学金获得者不许超过半个月的工资,农民为每户1000卢布,集体农庄庄员每人800卢布。据统计,如果依照这种兑换方式进行兑换,可以从500亿~600亿卢布流通货币中抽取100亿~150亿卢布。由于各地各阶层所持有的货币数目差异较大,这样的兑换方式必然会使部分人损失巨大。此外,关于兑换方式还提出过新旧货币同时流通的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发行新币之后,旧币仍可用于购买商品,国家通过出售商品、接受存款等方式吸纳旧币,以这种方式逐渐完成货币兑换。[68]

这时,斯大林开始重视货币改革了。面对各种改革建议,斯大林最终采用了以10:1的比率兑换新币的方案。1947年5月27日,根据中央政治局决议成立了货币改革委员会,参与委员会的国家领导人还有莫洛托夫、沃兹涅辛斯基、日丹诺夫、米高扬、马林科夫、柯西金等人。1947年12月14日,苏联部长会议和联共(布)中央出台了“关于实行币制改革、废除食品和工业品配给制”的决议。决议规定:自1947年12月16日发行新货币,即1947年的卢布。一切现金除辅币外一律进行兑换。辅币不进行兑换,并按票面价值继续使用。苏联全境的兑换货币时间为一周,即12月16~22日(含22日);边远地区的兑换货币时间为两周,即12月16~29日(含29日)。流通中现有现金兑换新币的比例,为旧币10卢布换1947年新币1卢布。在规定期限内未予兑换的旧币,一律作废并失去其支付能力。在发行1947年货币的同时,苏联各储金局和国家银行将对居民的存款进行重新核算。存款核算的原则是,少于3000卢布的存款按1:1进行兑换;存款在1万卢布以内,其中3000卢布按1:1兑换,其余部分按3:2的比率进行兑换;存款超过1万,其中的1万存款按上面的条款核算,超出部分按2:1兑换。此外,决议还规定了对公债进行兑换的原则以及关于废除配给制度实行统一零售价格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