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

粮食税的初步措施

粮食税的实施首先要取信于民,让广大农民相信这一措施的真实性和长期性。

俄共十大后不久,3月23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告农民书》说,“今后……粮食征收制废除,代替它的是对农产品的实物税。实物税会少于粮食征收制的数额。它应当在春播之前规定下来……粮食税的征收不应当实行连环保,就是说,应当落到单个的农户头上,使勤劳的业主不必为同村的懒汉交税。农民完税后剩下的东西完全由他自己支配……他可以用它们通过合作社和在地方市场集市上交换所需要的产品。”[41]

3月2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原料征收制的决定》,为执行这一决定,人民委员会于29日颁布《关于1921~1922年实物税额的决定》和《关于在已完成征收余粮任务的各省实行粮食、饲料、马铃薯和干草自由交换的法令》。自4月21日起,人民委员会还陆续通过确定粮食、马铃薯、油料和其他农产品的实物税额的多项决定,把俄共十大的决定法律化并予以具体贯彻。

根据新的规定,1921~1922年粮食税额不超过2.4亿普特,撤销原来按照粮食征收制征收4.23亿普特的指标的法令。1.6亿普特的缺额将通过商品交换取得。

粮食税的实施标志着新经济政策的开始。新经济政策客观上要求放弃许多已经习惯但过时的观念,如对农民(小生产)的态度,对商业、金融和货币的看法,但是实际上有许多问题包括具体政策、配套措施、理论观点以及人的观念并没有解决。

起初,农民没有表现出向当局缴纳粮食税的愿望,他们不相信不会再征收补充税额的保证,因此征收头一批粮食税不比实行粮食征收制时征收粮食轻松。1921年5月下旬列宁在俄共第十次代表会议上表示:“粮食税的征收一方面要完成得彻底,另一方面时间又要尽可能短。”为了使支配余粮的自由真正像自由,必须迅速征税,使征税人不致长时间地同农民纠缠。为此还免不了要采取强制手段。[42]

为征收粮食税动员了1100名共产党人下乡,但力量仍然不够。1921年7月9日政治局认为必须派遣尽量多的党员实施粮食运动,甚至不惜为此关闭某些机关和一些人民委员部。组织局决定,派遣了24名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直接参加征收粮食税的工作。各地组织也派大量的干部从事这一工作。

农民对征税进行了反抗。在乌克兰隐瞒征税土地达40%~50%,其他地区也隐瞒土地和牲口数。当局发现有隐瞒情节就增加税额,如果找不到隐瞒耕地的所有者,就把税额摊到富裕农民身上,而土地收归村有。到1922年1月在44个省份共发现300万俄亩隐瞒的土地。此类行为被看作是富农和反苏分子的反抗,目的是破坏恢复工作,以打击苏维埃国家。这就是说,拒交粮食税不是看作经济犯罪或者一般刑事罪,而是政治罪,是反革命行为。

“背口袋的人”继续被看作敌人,虽然在多年食品不足、闹饥荒的情况下,“背口袋”是群众自我保障的一种办法。据《真理报》报道,到1921年8月初“背口袋的人”从农村运往城市的粮食多于国家收购的。

1921年9月全俄仅收到3150万普特粮食。只有两个省完成任务,10个省完成60%,10个省完成35%~60%。下年度的播种任务没有完成。1921年谷物播种面积为7980万俄亩,而1922年为6620万俄亩。不过,1921/22年度征收了23300万普特粮食,1922/23年度为36100万,最终消除了1921年的饥荒后果。农民相信了税收的稳定性。

1922年3月17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1922~1923经济年度实行统一实物税的法令(按照统一的重量单位——普特小麦或者燕麦)。这刺激了粮食生产,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同实物税的形式发生矛盾。俄共第十三次代表会议决定征收统一的农业货币税。从这时起农民可以较为灵活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包括减少谷物的生产,通过经济作物的生产来缴纳赋税。

在国家缺乏商品的情况下允许买卖剩余粮食促使国家采取如下措施:开放小私人企业和非国有化的私人商业和工业企业。留在国家手中的企业不得不从平均主义的政策转向按劳动支付报酬。

1921年4月7日通过“关于调节个人劳动报酬”的决定,根本改变了工资制度。取消了对计件工资的限制,对重要工业企业临时实施实物奖励。1921年9月10日公布的“关于工资问题的基本条例”中强调把提高工资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产品量的增加联系起来。

1921年10月1日通过关于物资、货币和粮食供应的国家计划。由于粮食储备继续减少,计划大大低于实际需求,只好削减国家供应企业的数量,以便保存国家特别需要的工业部门。削减一直持续到1922年新的收割季节。结果由国家供应的工人不到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