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为什么能裸捐财产创办NGO?(第2/2页)

范仲淹决定成立范氏义庄之时,曾有子弟劝他:将财产都捐出来,不大好吧?不如到洛阳修建园林,作为您养老享福之所(“公在杭,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间请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范仲淹怎么回答?他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吾今年逾六十,生且无几,乃谋治第、树园圃,顾何待而居乎?吾之所患,在位高而艰退,不患退而无居也。且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者?岂必有诸己而后为乐耶?毋以为虑。”

“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一句,体现了范仲淹并不怎么追求物质享受、而更追求道义之乐的旷达性格与高贵精神。而“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这一句,则显示出在当时的宋朝社会,即便范仲淹无力修建一座私家园林,但洛阳的园林是对他开放的,他仍然可以过上悠哉游哉的舒适生活,受到人们的尊敬。事实上,范仲淹建范氏义庄,流芳百世,不论朝野都回馈以极高的评价,也因此,范仲淹之后,士大夫纷纷效仿,建义庄造福族人、乡人,尤以江南为盛——“吴中士大夫多仿而为之”。

只有到了后世,人们才会将传统士大夫建设义庄的善举视为是“封建大家族为加强宗法统治秩序”,并加以批判。而这个时候,延续千年的义庄慈善组织,已荡然无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