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

火被用作武器由来已久。拜占庭人是始作俑者,在7世纪就开始使用“希腊火”。他们对这种武器的成分守口如瓶,时至今日,学者们还在就它的性质争论不休。我们只能确定,它是液体,用唧筒喷射,主要用作助燃剂在围城战和海战中攻击木质结构。它这个“火力”不具备如推进剂或炸药这类材料的现代意义。尽管它使人闻之色变,令人感到神秘莫测,但它其实并未产生特别有效的创新成果。它没有像火药的发明那样,带来战争的革命性变化。

不过,火药与它有关,因为现在普遍认为,“希腊火”的主要成分是巴比伦人称为“石脑油”(naphtha)或“燃烧之物”的东西,那是石油渗透到地表的沉淀物。巴比伦人把它看作无用之物。但是,大约在11世纪时,中国人发现,把从当地地表渗出的包含石脑油的物质和硝石混在一起,产生的混合物有爆炸和燃烧的性能。在那之前,中国人偶然发现,在含硫量高的土上烧火,特别是用木炭烧火时会发生爆炸。当纯化硫和木炭粉以及硝石晶体混合起来的时候,就产生了我们所谓的火药。中国人发明火药的时间在950年前后,最初可能是在道观里用来作法。关于中国人在战争中是否使用火药这个问题,众说纷纭。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在13世纪末之前做出了火炮(尽管早就做出了烟火)。在那之后不久,欧洲也有了火药,也许是炼金术士在徒劳地孜孜寻求点石成金术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了它的秘密,而人一旦发现了它的爆炸性能,马上意识到可以把它用于军事用途。至于后来如何发现如果把火药和弹射体装在管子里,点燃火药后产生的力可以把弹射体向着特定的方向推到很远的地方,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但可以准确地知道,获得这个发现的时间是14世纪初,因为1326年的一张图画上画着一个花瓶形状的东西——也许是出自习惯制造此种形状的铸钟工之手——瓶颈处伸出一支大箭,箭头直指着堡垒的大门,炮手正在把火捻凑到火门上去。

到15世纪,制炮技术取得了进步。弹丸代替了箭,炮也变为管状,有时是把熟铁条用铁圈像箍桶一样箍成炮管。不过使用火炮仍然只限于攻城。尽管在阿让库尔战役(1415年)中显然使用了火炮,但它们在战场上除了弄得响声震天、烟雾弥漫以外,没有多大的作为;哪个骑士或箭手若是不巧遇到四处乱飞的流弹只能自认倒霉。然而,40年后,法国人在1450—1453年间终于把英国人赶出诺曼底和阿基坦的那次战役中就用火炮射穿了英方堡垒的厚墙;同一时间,奥斯曼土耳其人正在用巨型臼炮轰击狄奥多西时代修建的君士坦丁堡城墙(土耳其人特别偏好巨型大炮,有时甚至需要在攻城开始前就地铸造)。1477年,法国的路易十一(1461—1483年在位)用火炮攻击勃艮第地区各领主的堡垒,扩大了自己对祖传土地的控制范围。到1478年,法国王室自6个世纪之前的卡洛林王朝以来首次实现了对法国领土的完全控制,并着手建立集权制政府,很快使法国成为欧洲头号强国;而支撑中央政府的财政制度对付桀骜不驯、拒交税赋的封臣的终极手段就是火炮。

火药与工事

虽然法国国王和奥斯曼土耳其人用火炮打破了敌人的防御墙,但他们的火炮有严重缺陷,极大地限制了其军事用途——又大又重,而且安装在固定不动的平台上。这样,只有在己方已经控制的土地上才能使用火炮,如法国人在诺曼底乡间以及奥斯曼人在君士坦丁堡城外的水上和陆上。火炮真正要成为作战工具,就必须足够轻便,可以用车拉着随军前行,这样,步兵、马匹和火炮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一起在敌人控制区内行动,因此而避免炮兵跟不上大军行进的速度而被敌人连人带炮一起抓获,或撤退时被迫丢弃火炮。

1494年,法国人实现了这方面的突破:

法国的工匠和铸钟匠……到15世纪90年代(早期)……发展出了将在后来的近400年间成为战役和围城战决胜因素的火炮。原来笨重的“组装”臼炮安在木制台子上发射石头弹丸,每次换地方都要抬到车上运走;现在改为青铜铸成的直炮筒,长度不超过8英尺,比例经过仔细的计算,以吸收发射时造成的从炮尾到炮口递减的冲击力。这种炮发射的是熟铁弹丸,比石头弹丸重,因此同一口径的炮发射铁弹丸要比发射石头弹丸的破坏力大两倍。

最为重要的是,火炮可以移动了;因为炮筒是一次性铸成的,所以在炮筒的平衡点稍前的地方可以同时铸上“炮耳”,即突出的小小凸缘,用来架在木制双轮支架上。这样,火炮就能像小车一样行动自如了,如果炮架的“架尾”再挂到另一辆双轮“前车”上,和炮架形成一个整体,可以直接把马套在车轴上拉动,那就比小车还更灵便;炮架还可以做得使人能通过调整炮尾下方垫的楔子来降低或抬高炮口(barrel这个用细长的铁板箍成的“组装”大炮的专用术语一直流传至今)。要把炮从右转向左或从左转向右,只需移动为稳定炮身而安放在地上的炮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