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4/29页)

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荷兰。在流入北海的莱茵河、默兹河和斯海尔德河这3条大河“以北”受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国王统治的荷兰新教教徒于1566年发动叛乱(1519年后他们受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奥地利、德意志和意大利的国王也都是这个家族的人)。这场战争持续了80年,和德意志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合并为一,还引发了一些连带性的冲突,如1588年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对英国的战争。荷兰人的抵抗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有两个原因:由于荷兰地处海边,还控制着流入中欧的上游河道,所以它已经成了贸易大国,财富直追威尼斯;因为有钱,所以荷兰人造得起坚固的工事作为宣布独立的后盾。西班牙总督雷克森斯的秘书在1573年报告说,“叛乱的城镇地区比比皆是,几乎遍及整个荷兰和泽兰省;在那些岛屿上平叛殊为困难,除非派遣海军。事实是,如果几个城镇顽强死守,我们就永远不可能收复失地。”荷兰的城镇的确十分顽强,在没有石头或砖头堡垒的地方,居民建起了许多土堡。只需几座土堡就足以抗拒西班牙人的进攻,1573年,阿尔克马尔镇和哈勒姆镇坚强的防守消耗了西班牙反攻的全部精力。

攻城战费时费力,因为要想聚集足够的火力打击建有棱堡的堡垒,就必须大量挖土。带棱堡的堡垒是“科学”建筑,它的设计是经过数学计算达成的,精心地尽可能减少敌人的炮弹能够打到的墙面,同时尽可能扩大守军在棱堡上向外射击的火力覆盖面。既然如此,攻城战术也必须“科学”。攻城的工兵很快就找出了相应的办法。需要挖一条与棱堡的一面平行的深沟,把火炮掩藏在里面开炮。在炮火的掩护下,再向堡垒的方向挖“接近”工事,然后在离堡垒较近的位置再挖一条平行的工事,把火炮运过来对堡垒进行近距离炮轰。到17世纪,这种技术在路易十四的围城大师沃邦(Vauban)的手里臻于完善,最终确定需要依次挖3条平行的工事;在最后挖成、最接近堡垒的工事中,足够猛烈的炮火可以把棱堡夷为平地,坍塌的瓦砾正好填满城壕,使集结在最后一道工事里的步兵借以跨过城壕,冲进堡垒被击破的缺口。

不过,无论带棱堡的堡垒遭受了多么大的打击,发动步兵冲锋总是带有奋不顾身的壮烈味道;所有的防御工事都常备着必要的材料,包括叫作堡篮的装满泥土的长篓、桩柱、栏杆和木头挡墙;一旦城墙被冲破,守军马上可以再建起一道防御墙,同时旁边棱堡上的火枪手和炮手会集中猛烈火力打击越过了城壕,甚至冲到了堡垒前的“斜坡”上的攻击部队。但16世纪的步兵不愿意打攻城战的主要理由还不是冲锋时种种可怕的危险。他们不喜欢攻城战是因为要挖工事,特别是在荷兰,挖地两尺就可能会出水。西班牙的一位主将帕尔马无奈只好给挖工事的士兵多付钱——在后来的几世纪内这几乎成为惯例——但他还得“努力克服卡斯蒂利亚人莫名其妙的虚荣心,他们认为在街上乞讨都比出力气干活挣钱有面子”。

尽管如此,在荷兰叛乱的头20年,西班牙人还是取得了一些成功的;斯海尔德河和默兹河之间的地区是天主教的势力范围,后来成为比利时的北部领土,那个地区内各城镇的叛乱被西班牙镇压了下去。莱茵河以北、艾瑟尔河以西的地区地下水更加丰富,在这个坐落着鹿特丹、阿姆斯特丹和乌得勒支等伟大城市的地区,西班牙人则难做寸进。到1590年,身为荷兰军队统帅的“拿骚的莫里斯”伯爵集中了足够的部队发起了进攻;就是这位莫里斯伯爵和威廉·路易斯以及约翰·路易斯两位堂兄弟一起,借鉴古典文献,重新起用了罗马军团的纪律和操练方法。从1590年到1601年,他把荷兰的边界推至莱茵河以南,把包括布雷达在内的地方永远纳入了荷兰的版图,并为艾恩德霍芬最终落入荷兰之手提供了保证;与此同时,他也打掉了西班牙在荷兰北部的一些兵营,因此而清出了地方,使未来的荷兰王国得以与讲德语的国家接壤。1601年,莫里斯离开“荷兰碉堡”前往荷兰人的前哨要塞奥斯坦德,被西班牙人盯上缠斗;经过3年的围城,西班牙终于拿下了奥斯坦德;但在随后的战争中,西班牙虽然军力仍余勇可贾,财政却已捉襟见肘,1608年遂表示愿意停战。停战没有按协议规定的持续12年。到1618年,一场更大的战争——三十年战争——在北部欧洲开打,其间火药给参战者带来的痛苦远远超过了荷兰人和西班牙人之间有固定阵地的堡垒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