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铁(第24/27页)

当在实力上皇帝强、教皇弱的时候,前者的权力和后者自称的权威之间没有冲突。然而,到11世纪,各地教会的财富日渐增多,自信也随之加大。教会拥有的土地经常是教徒赠予的遗产,很多是骑士的采邑;教会用教徒的赠予建立的修道院成为神学研究的中心,为教皇权威的至高无上找出了各种论点和论据。那时,主教和修道院的院长由皇帝和国王任命或“授职”,而统治者总是选择顺从听话的人,用他们行使民政职能,尤其是征兵和养兵;神学家对此表示反对。他们勉强同意,如果打仗是为了行使或恢复君王的合法权利,那么作战是符合道德的;基督的告诫“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从广义上解释,为此提供了必要的理由。然而,基督教认为,杀人伤人都是罪孽,必须悔过。1066年的黑斯廷斯战役后,诺曼底的主教勒令属于自己教会的骑士每杀一个人祈祷斋戒一年,每伤一个人则祈祷斋戒40天,尽管“征服者威廉”对哈罗德国王及其带领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作战是为了夺回他的君主权利,而且得到了教皇的准许。11世纪,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四世之间爆发了“授职冲突”,突出的问题就是谁有权任命主教;冲突中格列高利毫不犹豫地同诺曼人和日耳曼人结盟共同对亨利四世皇帝作战。然而,有一个疑问在基督徒的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骑士在战斗中与手拿利剑的同类打得你死我活,就算他们是在教皇的旗帜下作战,基督给缔造和平者的降福怎么可能赐予这些嗜血的人?

这个良知的问题在欧洲无法避免,因为那里不事劳动的上层社会一半是修士,另一半就是披甲乘马的骑士。11世纪的骑士还相当粗野,骑士风度要到以后才出现。仅仅200年前,卡洛林王朝敕令“每一个有马的人都应骑马来集合”,结果“和有土地的贵族一起来了一群暴发户冒险家,他们和贵族的贵字能沾上边的只有……他们骑的马是高贵的动物”。那时的欧洲骨子里还是武士社会,人一发怒,便把上帝的法律抛在脑后,民法管辖更全看王公有多大能力行使他的权利。

因此,到了11世纪末,关于授职权的争执被放在一边,发出了新的战斗召唤,要大家同心一气对一个不信基督的敌人作战,这使教会和国王都松了一口气。新教皇乌尔班二世原来在克吕尼修道院做修士,那是提倡教皇权力的神学基地之一;他于1088年当选教皇,即位后马上着手通过外交手段来恢复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良好关系;同时,他开始在布道中宣讲基督徒打基督徒是犯罪。1095年,他在克莱蒙会议上重提“上帝的休战”和大斋节以及其他宗教节日期间的停战,并敦促基督徒“不要再彼此杀戮,去打一场正义的战争。”他提醒听众,24年前的曼齐刻尔特之难以后,拜占庭曾恳求西方伸出援手保卫东方的基督教,信伊斯兰教的突厥人仍然在基督教的土地上步步深入,连圣城耶路撒冷都落入了穆斯林手中。他号召立即发动战争,把耶路撒冷夺回教会的手中。

乌尔班发动的“十字军战争”这个想法早已有之。10世纪期间,西班牙的穆斯林在精力充沛的曼苏尔的领导下,出兵伊比利亚半岛北部幸存的几个袖珍型基督教王国,霸占了它们的土地;那时和穆斯林作战的就有来自欧洲其他地方的虔诚的年轻骑士,包括诺曼人、意大利人和法兰西人。克吕尼修道院的历任院长鼓励这些骑士去作战,因为他们看到位于坎普斯特拉的使徒詹姆士的坟墓受到了穆斯林的威胁,非常担忧去那里朝圣的人们的安危。1073年赞助远征伊比利亚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也就是那位卷入授职权冲突的教皇,一方面提醒世界,“西班牙王国属于圣彼得教区,同时宣布基督徒骑士可以享受从异教徒手中夺来的土地”。于是,

到11世纪末,圣战的思想付诸了实施。教会当局敦促基督徒骑士和士兵停止无谓的争斗,远赴基督教世界的边界去打击异教徒。作为对他们服务的嘉奖,抢回来的土地可以归他们所有,还有精神上的满足……(另外)教皇也热衷于圣战。教皇经常发动圣战,并亲自任命统帅。所征服的土地归根结底属于教皇。虽然王公贵族一般并不热心,但西方的骑士对圣战的召唤反应热烈。他们的动机一部分是真正出于宗教的原因,耻于继续彼此打斗,期盼着为基督教而战。但抢占土地也是一个动机,特别是在正在逐渐确立长子继承制度的法国北部。随着王公越来越不愿意把财产以及通常围绕自家石头城堡建起的附属房屋给儿子们平分,长子以下的儿子就只得到别处去碰运气。法兰西的骑士阶层普遍好动,喜欢冒险,诺曼人尤其如此,毕竟仅仅几代人之前他们还是四处游荡的游民。参加十字军既能履行基督徒的职责,又能到气候温和的南方去抢夺土地,简直是天赐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