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留下的传统

蒙古人以少数民族统一中国,非多数民族之福。只是如果他们真能以“无本身利害”及“不无端干预”的立场,扫除辽金南宋以来的积弊与苛政,却也不失为在中国历史上的一种贡献。我们仔细读忽必烈的传记,无法断言他没有这样的心肠。他作的《下江南檄》就指责南宋的通货膨胀为苛政,他也曾下令,禁止买卖滥估价格,也曾将赋税降低。他之禁止军队滥杀戮,废止辽金以来的酷刑,革除了宋朝黥面的粗蛮办法,都具有改革者的作风。而且南宋以来有些地主收流民为客户,既把他们当作佃农,也把他们视为农奴买卖,忽必烈也下令禁止。马哥孛罗亲眼所及,也盛称元世祖注重农事体恤贫民储备饥荒等等善政。我们再看在他手下任要职的一批汉人的经历,也可以看出他们都有扶助明主的抱负。明太祖朱元璋对蒙古人无好感,他手制《大诰》就首先指斥“胡元制主”的不当,但是他的帝王庙,仍以元世祖的神位与他选定的其他四个帝王,即汉高祖、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一起享配,他自己也到他们灵前行礼(他之崇拜这些人,并不是盲目的。他以前也享祀隋文帝,后来却又将其灵位撤去)。

但是忽必烈的志趣,不一定是他的成就;他的作为,也不一定是他留下的传统。

忽必烈登皇位后对于军事上的指挥已有重要的改变。他以军事行动为政治上的手段,不像成吉思汗一样,以为征伐的本身就是一种目的。元世祖起先南守北攻,亲自率兵包围卡拉科伦。然则即使在阿里不哥这问题解决之后,他就未曾再亲临南方的前线。攻宋以水军为主,军事也大多用汉人,船只则大部造于汴梁。他原来拟用史天泽为统帅,但是史以年老辞,改用伯颜,是因为伯颜不嗜杀人。蒙哥所用战法,至此都已放弃。忽必烈不冒险攻坚,不轻举急进,不专事破坏。他之围困襄樊,费时四年半(1268年夏迄1273年初),不到这汉水之上的重镇攻陷,他不以大部队冒险深入。在这些地方,忽必烈总表示他筹谋全局时以南方的办法对付南方;北方的办法对付北方。因之他自己也成为了一座挡箭牌,防制了蒙古人对南方荼毒。他对参知政事高达的诏谕里明指出:“使百姓安业力农,蒙古人未之知也。”即此已经很明显地表示了他自己的立场。不过他自己为蒙古人,又要保持蒙古的语言,提倡蒙古新字,不愿像拓跋宏那样的汉化(详本书“北魏拓跋氏”一章),在军事方面蒙古人的服务又不可或缺,而他在维持大可汗的地位(最少要防制一个竞争者使用如此的名号),更不得不拉拢蒙古人。他所赐“先朝皇后”以下各王子贵族的金帛,数目丰厚,终生未除,也都是这种妥协政策下的产物。关于用人一事,他在1285年谕右丞相安童:“此事汝蒙古人不知,朕左右复无汉人,可否皆朕自决。”而安童本人尚是蒙古人中较开放者,受汉人儒臣尊敬。皇帝还要如此向他开说,可见忽必烈想要巩固自己的地位,同时遂行自己的政策,经常左右为难,不如我们所想像的得意称心。马哥孛罗已经提及蒙古皇帝统治下的大多数汉人对他的种族政策不满。现在的美国作者John Dardess则说他用人时,按种族分为四级,实在是“超国籍”(Supranational)的办法,虽然他也有事实上的根据,这种说法不容易为中国一般的读者接受。

不过有了这些矛盾,我们即可以领略到历史上两个民族具有不同的背景,而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上讲,其进度也不相同,要在同一的体制下存在,是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

色目人之被引入事端之中,则因为他们大都是中亚腹地土著,如过去之苏定安种及刻下的回纥,都以经商著名,也成为蒙古人的经纪。然而游牧民族所掌握的产品无非牲口马匹皮毛。这些产品要能有利的推销于市场,纯靠专门的商人批发垫借,代他们主持。很多色目人即长期与蒙古人交往,也供应他们所需要的物品与兵器,在蒙古人占领中亚之后,很多尚成为各地的承包纳税人(tax farmer),他们也随着蒙古军事政治力量之扩张进入中土。

以上如许复杂的因素,很容易使元朝的财政税收处于不利的状态。我们还不能忘记,蒙古人在1234年才灭金,忽必烈在1260年才称帝,1271年才称他的政治组织为元朝,1276年元军才入临安,1279年才消灭了南宋最后一重抵抗,统一中国。这从华北进展到华南中间也近于半个世纪。而且我们前面讲过,金与南宋之覆灭,也都与它们的财政破产有关。所以忽必烈始终没有接收过一套有系统和有成效的财政税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