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第3/3页)

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再索问:新法既然如此缺乏成效,为什么王安石这一“问题”会在三个皇帝两个太皇太后之间酝酿得这么久?原始的资料不能供给解答。我们只能据理猜想:当时人没有我们眼光之纵深,却也没有我们这种宿命论(fatalist)的看法,会认为当日新法必不行。11世纪环境的压力,已经逼着他们找出路。同时新法中有些项目,要是根据各地特殊情形有选择的谨慎的局部施行,也并不是完全虚枉。王安石的传记里说他在见神宗前,曾为鄞县(宁波)县令,就曾试行过青苗钱,最低限度在短期间内确有效果。如此可能引起热心的皇帝相信反改革派必是有意从中作梗。并且每次朝廷改变宗旨,也确是权臣扩张势力扶植私人的机会。可是我们仍不当忘记,在中国官僚主义的体系内,政府局部的经商,通常没有好结果的。王莽、桑弘羊、韦坚和刘晏已是一串好例子。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两方面的距离都相去过远。

王安石新法失败的后果,超过过去一般读者之所想象。三百年后明太祖朱元璋放弃第二帝国开放性的财政设施,而采取一种保守性和收敛性的体制,与他个人对王安石的反感有关。这种反感见诸文字。

涉猎于大历史,我们也觉得这王安石的故事深有耐人寻味之处:试想九百年之前,中国即企图作现代性的改革,而当日欧洲,尚停滞于中世纪的黑洞内。这和本世纪两方的悬殊相比,前后相差何远!然则在这关头我们要摆脱宿命论之看法的话,则更要认识地缘政治(geopolitics)之重要。中国的官僚主义,是亚洲大陆主体(land mass)的产物。其政治体系既要管束亿万农民,又要对付森林地带和草原地带的少数民族,就只能注重数量无法提高效率,不容易改变而成为一种轻而驾巧带商业性的组织。要是王安石真能把中国历史提前九百年到一千年的话,则我们这样一个大历史的观念都不能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