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电光飞火走游龙——捻军的极盛与衰亡(第2/9页)

李鸿章、左宗棠当然不是吃素的,这两个清朝的“中兴之臣”,最终把捻军送入了历史的深渊之中。

零星分散的乌合之众——早期“捻子”的活动

捻子作为一种民间地下组织,康熙时代的山东地区就有,称“拜捻”。“捻”不是清朝官方的诬称,是捻党的自称,别人也这样称呼他们。“捻”的意思很中性,安徽、河南、山东方言中的“捻”当“结伙”讲。

捻党最早进入清政府“视野”的,当属嘉庆十九年(1814年),江南御史陶澍上《条陈缉捕皖豫等省红胡子匪徒》奏折,他报告说,有不少凶横不法的“红胡子”匪徒,系“白莲教”漏网分子,“人以其凶猛,故取剧中好勇斗狠、面挂红胡者名之……(这些人)成群结队,白昼横行,每一股谓之‘一捻子’”。可见,当时俗称“红胡子”的捻党,乃是一种类似黑社会的组织,不仅有白莲教教徒,还有失业乡勇和地痞恶霸。

嘉庆年间,清朝社会衰兆已经明显,地方蠢蠢欲动,安徽、山东、河南等地民间组织门类繁多:顺刀会、虎尾鞭、八卦教、义和拳(注意这个组织,它早在嘉庆时就有,并非八国联军时的“新鲜事物”),当时,这些黑道组织“横行乡曲,欺压善良”(《清仁宗实录》),而且截抢私盐(典型的黑吃黑)。在湖北,捻子称为“白撞手”;在安徽、江苏、山东一带,由于他们挟厚刀插带腰间,又称“拽刀手”。

除了“结伙”被称为“捻子”以外,由于这些人常常“捻纸燃烧,毁室劫财”,或者聚众捻香闹龙戏,都是“捻子”的外延,人员越扯越广。

捻党大兴于淮北地区。此地历史上一直就民风剽悍,尚勇争,好恃气,动辄鸟枪大刀亮出,械斗和仇杀成为常事,加上宗族势力强大,都为捻党的兴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此外,由于“潜规则”使然,世路难行钱作马,捻党在地方政府中耳目众多,稍有风吹草动就遁于无形,官府根本搜捕不到。长久敷衍,终成大患。

从早期械斗仇杀吃大户开始,逐渐发展下来,捻党越来越多,势力越来越大,成员成分混杂,兵勇、小偷、船夫、灾民、衙役、失业农民、手艺人以及为恶一方的中小地主和落魄秀才,无不借捻党力量企图风生水起实现个人抱负。但是,捻党与天地会、拜上帝教有一点最大不同:它不是以宗教面目招集成员,只以“替天行道”、“劫富济贫”来当幌子,组织形式也谈不上严密,参加者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当然,捻党的发展确实是个由量到质的演变过程。他们最早是数十上百人结帮持械“吃大户”——往往叫花子一样闯入大户人家门外,乞求酒食。酒足饭饱后,放响炮三声,啸呼而去。而后,他们就开始在水陆隘口设路障收买路钱,如果见到是远方富商,往往行劫害命,称为“打闷棍”。他们还常常抢掠私盐贩子的货物,黑吃黑不亦乐乎。

日后,见私盐利大,捻党有不少人便以抢劫者变为走私者,他们的东西当然没人敢抢,由此获利颇丰。走私以及武装打劫掠得财物后,一半归捻首,一半大家平摊。待数日所抢东西挥霍一光后,大家重聚,捻首大叫一声“装旗!”于是合伙再出去抢掠。

发展到最后,捻党就开始公开抗差抗粮,和政府正面发展冲突。也正是从这以后,清朝政府开始正视这些人。

道光初期,安徽巡抚陶澍镇压捻党最得力,在省内严密布控,禁止捻党公开活动,杀掉不少带头闹事的人。此后,他在两江总督任上,仍旧大力缉捕捻党和白莲教徒,一时间捻党大有销声匿迹之势。

道光九年河南旱灾严重,灾民饥民遍地,各地的捻党随之大起,最后发展到淮安、庐州等地捻党用大炮、抬枪进行大规模武装抢劫的事情。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威望日降,内部统治虚弱,各地捻党的抢劫、走私活动更加猖獗,并时有冲入官衙劫抢官银事件的发生。

道光二十七年,山东捻党已经有不少上百人的大股武装,头目们自号“仁义王”、“顺天王”、“大将军”,哄哄乱起,大有明末之风。

有组织有编号的队伍——由捻党到捻军

一人呐喊,天下大乱。每个王朝末期总是这样,社会矛盾发展到极致时,总要先出来一个挑头的,然后多米诺骨牌效应就会出现。洪秀全在广西搞事,河南、安徽一带的捻党乘机大起。咸丰二年,由于皖北饥荒严重,张乐行趁机拉起了万把人的队伍。

张乐行是安徽雉河集人(地处蒙城、亳州交界处),他本人不是穷人,乃一方地主出身,为人慷慨侠义,多招亡命不法之徒,完全就是个“水浒”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