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我就是私心作祟(第2/3页)

四百万两初听惊人,可分摊在粤商总会近千大商户身上,就算不了什么了。拜李肆以工商起家,外加三江票行的拓展所赐,广东一省的工商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毫无遮掩,也使得他能将往日在清廷治下深藏不露的众多巨豪挖出来。

剩下的一百万两,由他自己的产业来弥补。以前大批用于应对清廷官府的人员浮出水面,进入到英华政府体系后,以青田公司为纽带所牵起的产业群已经进入盈利阶段,三江票行、三江投资、佛山钢铁、东莞机械等主力产业就能带来至少五十万两银子的纯利,而玻璃、水泥以及“黄埔开发公司”的盈利也能有所指望,自家产业一百万两盈利可以期待,但要全用在国务上,却是有些苦了和他分股的相关股东。

和他相关的股东可以说服,可以劝抚,毕竟都是跟着他起事的核心骨干,已经在英华一朝中享得了利益,将自家产业的盈余用来投资这桩长期事业,也没什么怨言。可粤商总会,却有了自己的声音。

这一个多月来,让李肆头疼的问题有两个,总结而言,都不是银子数目的问题。四百万两这数目,确实不算什么,可粤商总会却有了两层要求,这是它们投资李肆,投资新朝的最初动机,李肆不得不认真审视。

第一层要求,就是公平,李肆在蛰伏期间,是按定额会费摊派到粤商总会会员身上,虽然这定额按照财力状况和所处行业等指标划分了等级,力求做到公平,但终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商税目。

李肆立国后,粤商总会里就有人出声,要求将会费转变为正式的一国工商税。这要求很合理,以前的会费,那是不管经营状况的固定数额,而依照公平原则,历来都是做多大生意,就纳多少银子。历代朝廷都做不到实质公平,但形式上要做到公平,否则也不至于开列繁杂的税则。李肆以工商立国,就算大家还指望不上实质公平,可你也不能开历史倒车,连形式公平都做不到吧。

这个合理要求李肆接受了,他也一直在下功夫。中书厅之下,由之前青田工商商关部发展而来的工商署就是干这事的,重新清理之前的工商税课,力求将粤商总会的保护费模式转变为正式的一国工商税务体系。

但怎么变,都是奔着底限四百万两的工商税去的。这四百万两工商税,是将以前清廷表面上收的工商税,以及商人们的灰色负担融在了一起,对比之下,英华新朝治下的工商,似乎要比清廷治下负担沉重好几倍。

粤商总会的成员们知道这根底,也正是由这根底,他们心中那股“英华新国就是我们的国”的意念特别强烈,为此他们向李肆伸手,要权利。

这就是第二层要求,李肆也能理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这种事即便在清廷也很难存在,只是清廷给的是默许的灰色之权,而英华是要将义务和权利都摆在明处。

为此李肆准备好了若干权利,这些权利也是引导工商走向繁荣大发展的基础。比如免去一切境内关卡,开放之前诸多清廷管制的产业,分行业组团协商税则细目,如地方公局一般,让粤商总会逐步转向公局性质。

可让李肆始料不及的是,粤商总会要的权利,跟他给的权利几乎南辕北辙……

他们要什么?

专营、垄断、定区定业管制,直白说,李肆是黑帮大佬,他们要做一街头目。

这不仅是资本对权力的极端索取,也是清廷乃至华夏历代王朝把控工商的传统,已经根深蒂固了,李肆不得不感叹,自己对商人的政治觉悟,真是低估得太多。他们对自己需要什么权利才最有利,可是再清楚不过。很简单嘛,以权控商,利益才能最大化,就如历代朝廷一样。

粤商总会的要求,那就是将清廷的皇商模式搬过来,他们要成拥有专营权,具备垄断地位的英华官商。

李肆给他们的权利,是一条通往开放和竞争的大道,他们不要,因为他们不喜欢开放和竞争,虽然那确实意味着做大蛋糕,可最终能不能落到自己身上,存疑。在这样一条大道上,必须得靠自己下力气打拼,不是他们的最佳选择,最合乎他们利益的,就是封闭、垄断,即便那是一条衰落之路。

数字都还是其次,李肆和粤商总会存在着方向上的根本分歧。

其中最为明显的实例,就是李肆要取消盐业专卖,原本在粤商总会里出力很多的广东盐商反应很激烈,宣称若是施行此策,他们宁可弃业舍家,也再不呆在英华新朝。

眼见粤商总会对李肆透出来的风很是不满,安金枝挺身而出,也表达了反对之意,从而将“反李凤潮”归在了他的掌握范围内,不至于闹到决裂的地步。但出于维持他这种地位的需要,同时也是他自己的心声,安金枝也跟李肆爆发了口角,翁婿双方都很难说服对方,情况很是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