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血液里的海水:郑成功(第2/14页)

海盗郑芝龙

  相比这些将军们,郑成功更熟悉海洋,也更熟悉荷兰人。

  遍数中华近代以前的民族英雄,谁也没有郑成功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这从以下这个事实就可以充分证明:郑成功的父亲,有一个名字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这是他的天主教教名;他本名郑芝龙,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据说,他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生活在澳门的外国人,因此,郑成功有一个葡萄牙姐夫。郑成功本人则是有一半日本人血统,七岁以前,在异国长大。

  这个家族是蒋介石家族出现前最为西化的中国政治家家族。郑芝龙和郑成功两代,都和天主教神父来往密切。在荷兰海牙的博物馆中,保留着一封郑成功写给荷兰人的信,信的内容是请荷兰医生菲力普·海尔曼斯去为他看病。因为这个大夫十年前就曾给他的父亲郑芝龙看过病,深得郑氏家族的信任。

  这个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广泛的国际背景,起因于郑芝龙是东亚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盗”。

中日混血儿

  台湾海峡对面的福建省,曾以偷渡和走私而闻名。实际上,这两项活动在这个省份是有深厚传统的。起码从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动着为数众多的海盗。

  虽然大元帝国是一个世界性帝国,以发达的海外贸易而闻名于世,然而,后来者朱元璋却对外面的世界丝毫不感兴趣。朱元璋对曾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海外贸易充满恐惧,怕这种活动会给他的帝国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绝了海外贸易,甚至禁止渔民下海捕鱼,把海岛上的居民悉数内迁,“以三日为限,后者死”。

  宋元以来,东南沿海人民久已习惯以经营海外贸易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国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机勃勃的沿海经济遭遇到毁灭性打击。闽人历来敢于冒险,他们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或者偷渡异国,开辟新邦,或者持械为盗,纵横海上,或者进行走私,万里远航。“向外自谋发展的动力于焉形成,越到后来越成为滚滚洪流,并结成足以与朝廷相抗衡的庞大的民间武装势力。”(汤锦台著《大航海时代的台湾》)那个时代,“海盗”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们“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盗”([明]谢杰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盗们就会卷起骷髅旗,把刀枪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满面笑容,和和气气地赚钱。只有实在走投无路时,才靠抢劫度日。而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想要经营远洋贸易,他会发现他必须得武装成半个海盗。因为远洋通商实际上就是武装走私,东亚的这片海上,危机重重,没有武力做后盾,他的船队随时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竞争如此激烈,是因为当日的海上贸易,利润实在惊人。以当时贸易的大宗生丝为例,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六日条载:“生丝(从前一担卖八十两,其后卖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两,是很高的价格)现在中国跃至一百十五两,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两买进。”

  一般估计,当日海上大宗输日商品——生丝,其利润率为140%,牛尾药的利润率最高,达450%以上,锦缎获利最低,也有90%。据此分析,当时海上贸易,利润率约为150%。所以,如果有机会正常贸易,做商人远比做海盗收益更丰。

  在那个时代,海盗,或者说远洋贸易商,几乎是福建省内所有有野心、有魄力的男性的首选职业。

  郑芝龙是福建南安人。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个地方离海不远。史载,这个小官吏的儿子“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这个地区闯荡海外传统的影响,年仅十八岁时,郑芝龙即离家出走,浪迹于澳门、日本、菲律宾。由于长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做过鞋匠、厨子和专职翻译,并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迹日本期间,郑芝龙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为妻。郑成功因此成为中日混血儿。

  因为狡猾豪雄,郑芝龙混迹海上十余年,成为东南海面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头目,兼东南沿海最大的国际贸易商。他拥有上百只大商船,还拥有数万人的私人武装,其他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人都得向他交保护费。

  与郑芝龙一样,以东印度公司为名组织起来的荷兰商人也兼做海盗,他们与郑芝龙来往密切。虽然来自不同的两个半球,海盗的本性却是相通的:

  嗜血,贪婪,不讲信义,没有道德底线。有时,郑芝龙头一天还在欢宴时教荷兰人中国式划拳,第二天却会劫了一条荷兰船,扫荡了财物后,把它偷偷凿沉海底。而荷兰人身上同样也散发着浓烈的丛林动物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