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东学党起义

1

金玉均的遗骸被斩断头颅和四肢,暴尸杨花镇。

杨花镇位于汉城南大门外八公里处,是汉江边上的小镇。根据与日本订立的条约,此地一度是开放市场,后来市场改到龙山,但这里作为水上运输的中心地,商店鳞次栉比,仍不失为繁华之地。

在杨花镇郊外的牢狱门前,竖起一面旗子,上写“大逆不道玉均”。旁边支了个三角形架子,把金玉均的人头用绳子吊起来。躯体丢在一旁,后背和大腿都被横砍几刀。悬挂人头处还有一块木牌,上面用墨写着“谋反大逆不道罪人玉均当日杨花镇头不待时凌迟处斩”。

这与其说是凌迟,不如说是“戮尸”。戮尸见于《史记》,是秦始皇对谋反军士所施加的刑罚。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规定,凡谋杀祖父母或父母者,均处此刑。清继前朝之法,扩大适用于强盗。凌迟、枭首、戮尸等残忍刑罚,在中国,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刑部大臣沈家本等人奏请废除的。所以,当时朝鲜对金玉均尸体施加此种刑罚,还是依据清刑法的明文规定。

日本公使大鸟圭介曾劝告朝鲜政府不要对金玉均尸体施刑。驻上海的各国领事也分别请求本国公使,通过清政府总理衙门,对朝鲜提出这种劝告,但朝鲜政府置之不理,并强调说:“我国有庄严的国法,必须遵照执行。”

不过,过分野蛮,外国会说长论短。所以枭首五日之后便把金玉均的尸体收走了。暴尸期间,虽有看管者在旁,但不制止人们对尸体施加侮辱。棺材被翻倒,棺盖上写上了“大逆不道玉均”六个大字。

因监视不严,示众的人头竟丢失了。据说是被一个叫甲斐的日本人给盗走了,其实,他盗去的不是头颅,而是剃下的遗发。

金玉均被暗杀,紧接着被戮尸,使日本舆论沸腾了。这一点,不出井上馨所料。

4月21日在神田锦町锦辉馆举行了“金玉均事件演讲会”。4月23日在芝红叶馆,政界权贵百余人召开了“对外强硬派联谊会”,近卫公爵、犬养、鸠山、大井等人都出席了。

金玉均追悼会在浅草本愿寺举行,据说其隆重为前所未有。

“假如日本伸出温暖之手,根本不至于发生这种事……”金玉均的亲友们都咬牙切齿地说。看这葬礼,似乎日本举国优待他,然而,他却是由于日本冷淡,大失所望,才投奔清廷的。死后的盛大追悼会,绝不会是金玉均的本来愿望。

金玉均之墓在日本建了两处,一处在青山的外国人墓地,一处在本乡驹込的真净寺。盗来的遗发埋在真净寺。

刺客洪钟宇归国,受到凯旋将军般的欢迎。后来他成为“皇国协会”的领导人,这是保守的右翼暴力团体,为摧毁进步的政治集团“独立协会”大显过身手。他之所以能当上这种团体的领袖,是因为他有刺杀金玉均的经历。政治暗杀终于成为洪钟宇的政治资本。

刺客这类人,从根本上说,不论成功与失败,都不应当活着回来。生还的刺客本来就很滑稽,何况又靠着暗杀的业绩来混饭吃,没有比这更可怜、更可笑的了。这种人若不自己把自己捧为天神,恐怕是一天也活不下去。自视为天神的人物极容易铤而走险。洪钟宇作为极右派头领,在血腥的战场上竟能不死,可说是喜剧刺客中的典型了。

“甲申政变”时被金玉均杀死的六大臣——闵台镐、闵泳穆、韩圭稷、李祖渊、尹泰骏、赵宁夏的遗族,对这个为他们复了仇的洪钟宇,真是感激涕零。他们争先恐后地请他去做客,但是,他拒绝了,说:“你们的盛情,我由衷地感激。不过,表面上看来我是为你们报了仇,而实际上这不过是个结果。我并不是去为你们报仇的,而是要把甲申的叛逆、国家的公敌杀掉,不仅如此,只要金玉均活着,就无法维持三国(中、日、朝)的和平,东洋的局势就要被扰乱。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才铲除了他。我不能接受你们的款待。”

然而,不管怎么谢绝,“有怨六家”的遗族就是不答应。洪钟宇万般无奈,到底吃了六家的饭。

洪钟宇在朝鲜成为显赫人物的消息传开之后,日本人很不愉快。后来又有戮尸之举,更使得日本舆论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