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风云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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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鲜发生“壬午军乱”那年,法国占领了越南的河内。

法国最初向越南大规模出兵是1858年,借口保护天主教徒,与西班牙共同出兵。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由“亚罗号事件”引起的。法、英两国联合出兵,进攻被太平天国军弄得疲惫不堪的清政府。英法联军攻进北京以后,烧毁了圆明园,大肆掠夺,时为1860年10月。《北京条约》签订后,实现了停战,法国便把兵力指向越南南部——“南圻”。1862年法国强制越南签订《西贡条约》,要求割让包括西贡在内的三省一岛。

法国对中国的云南虎视眈眈。它不甘落后于列强瓜分中国的竞赛,正积极准备,打算从地下资源丰富的云南开始,逐步向四川、广西伸出侵略的魔爪。法国预定以湄公河为入侵路线,但调查结果,发现湄公河上游不能行船,于是改向越南北部,要从红河,即元江,渗入云南。

越南与朝鲜一样,都是清的“属国”。1802年,阮福映历经三十年平定了内乱,建立新王朝。第二年,清政府派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册封他为“越南国王”。在内政方面,同朝鲜一样,清政府只管册封,保持宗主国的名义,而不加干预。不仅对于朝鲜,对于琉球也是如此。实际上琉球已在岛津藩的统治之下,但表面上又接受了清政府的册封,因为不如此,无法进行贸易。清的册封使来到琉球时,岛津的官员们便躲藏起来,清使肯定知道这种情况,但装作不知。

长期以来一直是相安无事,不料19世纪末,朝鲜与越南几乎同时发生了纠纷。朝鲜有日本插手,越南有法国涉足其间。

日本也好,法国也好,都想把朝鲜、越南当作自主的“独立国”,直接进行外交。而清政府却千方百计要保住“宗主国”的招牌。

法国占领河内,本意就是要取消清政府在越南的宗主权。“壬午军乱”的前一年,清政府驻法公使曾纪泽(兼驻英公使)照会法国外交部,提出:“越南久属中国,法国无视宗主国,与越南所订之条约不能予以承认。”

关于越南问题,曾纪泽向本国政府提出七项建议,如:要求越南向北京派出高级官员,让越南官员作为中国驻法公使馆的随员驻在法国等。但均遭李鸿章反对,未能实现。

对于前一条建议,李鸿章以“按制陪臣不得住在京师”为由驳回。

大院君就是因为同样的理由,不能住在北京。大院君是朝鲜国王的生父,也是自己儿子的臣下。在清政府看来,就是“陪臣”。他作为“壬午军乱”的发动者,被宗主国清廷所囚禁,监押在保定,按制是不能住在北京的。

李鸿章认为历来的制度不应更改,而长期生活在外国的曾纪泽则认为时代变了,应该更改的制度必须立即更改。

李鸿章抓住旧制度不放,却又是个妥协的天才。关于法国和越南签订的条约,按曾纪泽的主张,绝对不能予以承认,但是,李鸿章竟默认了,而且提出保持宗主国体面的方法可另行考虑。

曾纪泽是曾国藩的长子。现在,人们并不觉得公使是怎样的大人物,但在当时,只有诸强国才能互换大使,像中国那样的弱国,甚至同外国交换公使也是勉勉强强的。曾纪泽是一个没有大使的外交衔的公使,称为“出使钦差大臣”。

曾纪泽的强权论和李鸿章的软弱投降路线,在外交上形成对立局面。但是,掌管国政的毕竟是李鸿章,曾纪泽的强权论终究要被否决。

在社会上,把湘军创始者曾国藩之子与淮军创始者李鸿章的对立,视为湘、淮两派的派系斗争。其实,这只是两人的意见不合,从而招致两派斗争。

从清廷的角度看来,朝鲜和越南是南北相隔万里的“属国”,同时又都是与外国纠缠不清的、产生麻烦的、难办的属国。清政府不可能把外交、军事的全部精力集中到朝鲜来,这正是日本求之不得的。法国在越南牵制,使日本受益不少。而日本在朝鲜起事,法国则可以在越南问题上得到有形和无形的好处。

朝鲜一旦发生军事政变,最高兴的是法国,所以,日本若在朝鲜搞军事政变,法国应当给予经济上的援助。

正是根据这种想法,日本自由党的板垣退助和后藤象二郎曾会见驻日法国公使西昂基厄维兹,要求法国提供朝鲜军事政变的资金一百万元。

实际上,法国面临的情形更为棘手,因为越南有太平天国的余部黑旗军从事着反法活动。领导黑旗军的是天地会的勇将刘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