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非黑非白的区域(第7/7页)

耐着性子赴宴归来,李毓昌感到口渴难耐。这时候,他的仆人李祥就将投了毒的茶水端给了自己的主人。李毓昌哪里会料到平日里对自己还算恭敬的仆人会在这时候加害自己,他接过有毒的茶水就一饮而尽。等到毒性发作,李毓昌才有所警觉,挣扎着要起来,李祥惊慌失措,急忙从背后死死抱着他的头部不放。另一个仆人马连升解了腰带上来帮忙,两人将中毒后的主人活活勒死在寓所。

然后两人又伪造了一个自杀现场,跑到县里报告说主人在半夜的时候自杀身亡。每次读到这桩历史公案,我都在想。王伸汉和两个仆人伸出的毒手,其实就是伸向古代官家制度的黑手。

这种制度对于李毓昌这样的清官是高危的,而对于腐官王伸汉又何尝不是高危的?唯一的出路,就是把他们手中掌握的公权力关进笼子。在一个制度化千疮百孔的年代里,握在手中的权力,很多时候就是一个陷阱,会引得官员前仆后继地掉进去。就连李毓昌的仆人李祥也认为自己的主子,是一个手中没有实权的候补官员,跟着他没前途,才会想到投靠新的主子,获取一个官员仆人应得的灰色收入。

王伸汉将李毓昌之死定性为自缢上报给上级领导,以洗脱自己的犯罪嫌疑;淮安知府王毂本来也是这场腐局中人,王伸汉作为他的下属,权力将他们拴在了同一条利益链上,自然也要包庇。但上级专使就这么死在了自己管辖的地界,这本来就不是一件小事。王毂在接到山阳县的报告后,一些法定的流程还是要走的,他派人前去查验。验尸人向他报告说“死者口中有血”,意思是对死因有怀疑。可王毂针对案情的疑点,不但没有下令彻查,反而做出异常举动。他对验尸官大发雷霆,将其杖责了一顿,最后还是以自缢的结果上报。由此可见,淮安知府王毂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有着更为隐晦的背景。

李毓昌家人接到死讯后,从山东即墨赶到江苏运回尸体,王伸汉向李毓昌叔父李泰清赠送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并告诉他回去后“归宜即营葬”(尽早安葬)。这么做无非是想用钱来安抚死者家属,早安葬早了事。所以在江苏官方已经作出“自杀”的结论,李泰清还是对李毓昌的自杀抱有很大怀疑。怀疑归怀疑,但他又无法追查真正死因。

李毓昌尸体运回老家后,妻子林氏检查其遗物,发现一本书中夹有一张纸片,上面写着“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这是一张没有被李祥等人发现的报告残稿(成稿的报告已被搜走);另外其妻还发现衣服袖口有血迹,并且有毒液的痕迹,如果是上吊自杀,当然不可能拿衣袖去擦拭,也是不可能有毒的。所以李毓昌家人怀疑其被毒害,开棺检验尸体证实确有中毒迹象。

于是李毓昌家人赴北京都察院鸣冤告状,嘉庆皇帝在接到报告后大为震怒,让山东巡抚吉纶主持验尸。经过重新审理,发现案情确有蹊跷。随后王伸汉、李祥等涉案人员全部被押赴北京会审,各犯对合谋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王伸汉供诉,发给山阳县的九万多两银子的赈灾款中,被其冒领的有二万三千余两,其中一万两送给了王毂及督查组其他人员等,归其自己的是一万三千余两。

嘉庆皇帝命山东巡抚吉纶、按察使朱锡爵审理此案。皇帝亲自作出批示,下面的官员自然不敢怠慢。经开棺验尸,确认是中毒未死,又被缢杀,再提审那一干人犯,个个招认不讳,冤情至此大白于天下。

这件轰动一时的惊天大案,最终处理如下:县令王伸汉及其仆人包祥,冤主仆人顾祥、马连升斩刑,知府王毂绞决;负有领导责任的两江总督铁保、同知林永升撤职,发配乌鲁木齐;巡抚汪日章撤职;江宁布政使、江苏按察使撤职,留河工效力。其余佐贰杂职,徒流杖责者八人。罪恶昭彰的奸仆李祥享受到了特殊待遇:将其押赴李毓昌老家山东,在他的墓前先刑夹,再处死,并挖出心肝祭奠死者。

应该说,嘉庆帝在此事的处理上是有些严厉的,手段似乎也过于残忍了些。

嘉庆皇帝临了在上谕中说了一段非常到位的话:“试思职官身死不明,显有疑窦,该地方官尚相率朦混,不为究办;若无告穷民,衔冤负屈,又岂肯尽心推鞫,为之伸理?其草菅人命之事,不知凡几矣!外省官官相护,系向来陋习,今官员内有相残之事,不加究诘,可见相护者乃狼狈为奸耳。正直之员,邪佞岂肯庇护,惟有倾陷矣。”

嘉庆皇帝说的这句话颇值得玩味,他的意思是说,像李毓昌这样的政府官员都能够死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就更不要提那些“无告穷民”遭遇此类事件,又有谁能够“为之伸理”?试想,一个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利益,都敢向自己的同僚下毒手。那么你又如何保证,他们不敢以此方式对待那些“无告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