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学(第10/12页)
是的,我特别特别钦佩他此点。
因为,即使在我是血气方刚的青年时都没勇气像左拉那样;现在,则更没勇气了……
劳伦斯这位英国作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渐入我头脑的。
那当然是由于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的出版。
“文革”前那一部书不可能有中译本。这是无须赘言的——但新中国成立前有。
1974至1977年间,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内部图书阅览室”也没发现过那一部书和劳氏的别的书。因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出版前,我惭愧地承认,对我这个自认为已读过了不少外国小说的“共和国的同龄人”,劳伦斯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读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中译本以后,我看到了同名的电影的录像。并且,自己拥有了一盘翻转的。书在当年出版不久便遭禁,虽已是“改革开放”年代,虽我属电影从业人员,但看那样一盘录像,似乎也还是有点儿犯忌。知道我有那样一盘录像的人,曾三四五人神秘兮兮地要求到我家去“艺术观摩”。而我几乎每次都将他们反锁在家里。
好多家出版社当年出版了那一部小说。
不同的出版说明和不同的序,皆将那一部小说推崇为“杰作”。皆称劳氏为“天才”的或“鼎鼎大名”的小说家。同时将“大胆的”“赤裸裸的”“惊世骇俗”的性爱描写“提示”给读者。当然,也必谈到英国政府禁了它将近四十年。
我读那一部小说没有被性描写的内容震撼。
因为我那时已读过《金瓶梅》,还在北影文学部的资料室读到过几册明清年代的艳情小说。《金瓶梅》的“赤裸裸”性爱描写自不必说。明清年代那些所谓艳情小说中的性爱描写,比《金瓶梅》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中国各朝各代非“主流”文学中,那类小说俯拾皆是。当然,除了“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这一共同点,那些东西是不能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提并论的。
有比较才有鉴别。
读而后比较的结果是——使劳氏鼎鼎大名的他的那一部小说,在性爱描写方面,反而显得挺含蓄,挺文雅,甚而显得有几分羞涩似的了。总之我认为,劳氏毕竟还是在以相当文学化的态度在他那部小说中描写性爱的。我进一步认为,毫不含蓄地描写性爱的小说,在很久以前的中国,倒可能是世界上最多的。那些东西几乎无任何文学性可言。
我非卫道士。
但是我一向认为,一部小说或别的什么书,主要以“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而闻名,其价值总是打了折扣的。不管由此点引起多么大的沸扬和风波,终究不太能直接证明其文学的意义。
故我难免会按照我这一代人读小说的很传统的习惯,咀嚼《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思想内容。
我认为它是一部具有无可争议的思想内容的小说。
那思想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对英国贵族人士表示了令他们难以沉默的轻蔑。因为劳氏描写了他们的性无能,以及企图遮掩自己性无能真相的虚伪。当然,也就弘扬了享受性爱的正当权利。
我想,这才是它在英国遭禁的根本缘由。
因为贵族精神是英国之国家精神的一方面,贵族形象是英国民族形象历来引以为豪的一方面。
在此点上,劳氏的那一部书,似又可列为投枪与匕首式的批判小说。
但英国是小说王国之一。
英国的大师级小说家几个世纪以来层出不穷,一位位彪炳文史,名著之多也是举世公认的。与他们的作品相比,劳氏的小说实在没什么独特的艺术造诣。就论对贵族人士及阶层生活形态的批判吧,劳氏的小说也不比那些大师们的作品更深刻更有力度。
但劳氏鼎鼎大名起来的,分明非是他的小说所达到的艺术高度,而是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当时及以后所造成的新闻。
我想,也许我错了,于是借来了他的《儿子与情人》认真地看了一遍。
我没从他的后一部小说看出优秀来。
由劳氏我想到了两点:第一点,我们每一个人作为读者,是多么容易受到宣传和炒作的影响啊。正如触目皆是的广告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消费意识必发生影响一样。这其实不应感到害羞,也谈不上是什么弱点。但如果不能从人云亦云中摆脱出来,那则有点儿可悲了。第二点,我敢断言,中外一切主要因对性的描写程度“不当”而遭禁的书,那禁令都必然是一时的,有朝一日的解禁都是注定了的。虽禁之未必是作者的什么耻辱,但解禁也同样未必便是一部书的荣耀。
人类文明到今天,对性事的禁忌观念已解放得够彻底,评判一部小说的价值,当高出于论性的是是非非。倘在性以外的内容所留的评判空间庸常,那么“大胆”也不过便是“大胆”,“赤裸裸”也不过便是“赤裸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