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教养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目光都集中于一般层面有关男性与女性气质之新观念的出现上,思考男性之淫乱与女性之贞洁的第二个重要主题乃是社会差异,我们已经看到这对于男性化行为之观念的重要意义。浪荡子总是打算俘获地位较低的女子,他们的性能力是确认而非违反了其他的权力等级。那种认为行为举止由环境与社会影响所塑造的观念,对于优雅的理想同样具有关键意义。这种观念也对于女性道德之看法发挥了日益显著的影响,因为即使是最坚定相信女性内在美德的人也承认,正派的作风得经过学习与强化——“尤其在这个时代”,正如威廉·拉姆塞所指出的,“在其中,她们需要接受许多美德的充实,以抵挡得住男人们对其贞洁发起的持续进攻。”

每个人都同意道德乃是自然与教养共同的产物,但真正的问题要远为复杂。两者之间的平衡何在?何种教育最适于灌输美德?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克服出身与阶级的限制?贫寒女子并非注定更不贞洁、更不完美吗?这些问题在早期有关不道德行为的思考中是隐晦不明的,可是在1700年左右,它们在所有关于性道德、社会政策以及两性关系的讨论中具有了越来越显著的重要性。其结果就是,贞洁与社会阶层之间的联系变得比以往远为紧密。

人们对于男性诱奸的关注,与早先很多的老生常谈交织在一起,例如女性的孱弱、虚荣与低劣,她们的性过错,以及不贞之妇的内在邪恶。甚至那种认为所有女人都内心淫荡的观念(一如亚历山大·蒲柏之名句,“每个女子,内心深处,皆是荡妇”)也一直存在于滑稽和色情作品之中,虽然其表现形式较为温和。尽管如此,如今人们普遍强调,女人只有通过不正当的刺激才会变得淫荡。女性的欲望本质上是一种蛰伏的激情。倘若通过婚姻之外的不正当途径诱发这种激情,它就会奔溢失控,让当事者变成一种非女性的恶魔:那些堕落的女人正是如此。不过大体说来,女性并不像男性那样容易被诱导刺激。所以核心问题就变成:是什么让一些女人较之其他女人更容易陷入男性的引诱?

答案似乎主要在于她们的教育与环境。正是它们塑造了每一位女性的道德观念——既加重了她们的女性缺陷,使她们更易于堕落;也使她们有能力对此抗拒,维持住自己的美德。在1700年之前,这仅仅意味着灌输宗教信条,避免交友不善。虔诚本应培养淑德,而宗教无知与择友不慎则会将男性与女性推向罪恶的悬崖。不过,到了18世纪,人们开始以一种远为深广的话语来认识与描述环境的影响。

女人内在的激情如男人一样强烈的古老恐惧,如今转化为一种有关女性之性压抑的更为细致的指令。正如克拉丽莎警告其朋友安娜·豪,女人得更加严于自律,否则她们会变得像男人一样糟糕:

学习吧,亲爱的,我恳求你去学习抑制自己的激情。它们的目的除了放纵,还是放纵。我们女性的激情,抑制起来不太痛苦,实则与备受我们指责的暴虐与顽固的男人之极其黑暗的激情来自同一个源头,而对他们来说,风俗习惯与更自由的教育都能提升这种激情。亲爱的,让我们一齐对此深思,审视自我,心怀戒惧吧。

不过,即便在说教文学中,这也绝非一种简单的理想。事实上,此种对于女性之缺乏性欲及纯真无知的全新关注,造成了一种意义深远的含混性,当时的小说家就曾对此敏锐地进行探索。如果正派是女性天生的,那它如何能被培养?作为正派的一种本质品性,单纯真的值得崇敬吗?或者它只是一种危险的弱点,容易使女孩们面对世界的邪恶毫无防备?这一重要的张力出现在18世纪所有关于求爱、诱奸与女人之性困境的小说中——所有的女主角都被迫穿越这样的危险区域。

反过来说,何种教育与环境可以让一个女人更有可能做出伤风败俗之举?在16和17世纪,答案非常干脆:人们堕落的原因在于其无法控制自己腐化的倾向;而在18世纪,这种对于个人责任的强调已逐渐被对于社会力量的重视所取代,这些力量可以影响不同的社会群体。丹尼尔·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是较早体现这种观念的一个例子。大多数有关摩尔之性经历的描写之中,都体现出一种对于个体之罪恶与救赎的陈旧而普泛的叙述。正是“恶魔”将她诱入邪恶,而她自己的缺陷则使其最终屈服于此。尽管如此,在这本书以及18世纪20年代笛福的其他著作中,同样清晰地贯穿着更为现代的有关贫困、无知妇女之特定结构性缺陷的思考。尤其显著的是,此书对于摩尔初次失身以及逐渐沉沦的描写。正如所有的罪恶应部分归咎于个体自身的激情,她具有着“女性常见的虚荣心”,并且“心高气傲”,这让她很容易上钩;但罪恶的真正推动力乃是双重的。第一即是上层男人的性欺骗。如同帕梅拉,如同其他无数年轻而单纯的侍女,她中了一个邪恶而老练的单身汉之圈套,他十分清楚“如何像捕获一只山鹑那样捕获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对于那个时代的这种邪恶行径一无所知,我完全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安全或者我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