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诱奸的热潮

对于女人反常的、无尽的性欲,哪一个国家、哪一座村庄不怨声见道?

——罗伯特·伯顿,《忧郁的解剖》(1621),第541页

为什么女人在爱的方面比男人更有创造力?唯一的原因只能是,她们拥有更多的欲望,更饥渴的情感,更强烈的性欲,以及更多恶魔的禀赋。

——威廉·威彻利,《乡村妇女》(1675),第IV幕第2场

作为一种性别,女性要比男性更为贞洁……男性无疑比女性更受制于欲望。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女权论》(1792),第281、312页

多数女人(她们很开心)并不为任何一种性感觉所困扰。这对于男人很普遍,但在女人那里只是例外。

——威廉·阿克顿,《生殖器官的功能与紊乱》(1865),第112页

自西方文明初始之时,人们就一直相信女人的性欲更加旺盛。最极端的厌女观认为,女人的心灵是腐化的,其子宫是贪婪的,她们的“色欲之火”如此强烈,以至于“真敢做的话,所有女人都会成为娼妇”。更一般的观点则认为,虽然性欲是一种普遍的诱惑,但女性对此无论在心理、道德还是身体上都比男性更缺乏抵抗力——她们更不理性,更难以控制自身的激情,更难以自制。因此,在基督徒接受的教诲中,人类的全部罪恶实际上都源于夏娃这位女性始祖原初的弱点:性的玷污仅仅是其表现之一。对于女性之缺陷与性欲的假定乃是《圣经》、古典、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思想中的老生常谈。正如历史学家、文学批评家以及其他学者经过详细探讨所论证的,这种假定是前现代观念世界的基石之一。

因为人们认定女人很容易被唤起性欲,所以直至18世纪,人们普遍相信女性的性高潮对于怀孕而言必不可少,如果缺乏性高潮,就不可能怀上孩子。这也是为何塞缪尔·佩皮斯在与一位情人偷欢达到高潮之后,马上担心起对方是否也达到了高潮——直到她亲口确认自己并没有。这同样可以解释女仆安娜·哈里森为何有那种气喘吁吁的言语,她在17世纪90年代通过与熟人偶尔发生性关系来增加收入。“求求你快点儿,快点儿,快点儿”,当一个男人进入她的身体时,她这样喊道,“我害怕你让我怀上孩子……不,不,我必须小心才是,怀上孩子太麻烦了,得不到父亲的承认。”正统的观点就如主张一夫一妻制的虔诚之士约翰·伊夫林在1676年对于一位年轻新娘的建议,在性生活之中避免自己的性高潮“非但不可能,而且很愚蠢”。

到了1800年,相反的观念却牢固地确立了起来。如今人们相信男性本质上更为好色,并且热衷于引诱异性。与之相较,女性则被视为纤弱的、守势的,在性方面处于被动,需要时刻警惕男性的贪婪。人们也不再认为女性的性高潮对于怀孕而言必不可少。

这一转变在18世纪中叶就已开始进行,其最著名的表现为最早一批用英语写作的伟大小说,出现时间在18世纪40与50年代。正如批评家伊恩·瓦特所指出的,在五十多年前,这些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性意识是“一种历史的新生事物……完全有悖于”此前的所有文学作品,它们标志了“我们文化史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突变”。此前从未存在这样一种区分,即男性拥有不可救药的色欲,而贤淑的女性则根本没有性欲,而在此之后,此一观念乃成为了“我们文明的一个本质特征”。自此以后,人们普遍认为女性本质上不如男性好色。这一新观点的影响甚至更为深远。纵观19和20世纪,此种认为女人相对被动的性观念构成了整个西方世界两性互动的基础,其影响无处不在,如今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