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意识形态:世俗界(第2/9页)

事实上,公然宣称所有的人类关系皆可归结到上述模式之中的纯功利主义,只局限于极不明智的哲学家或极其自信的中产阶级捍卫者,前者以17世纪伟大的霍布斯为代表,后者则包括那些与边沁、老穆勒有关的英国思想家或政论家,其中尤以古典政治经济学派最具代表性。造成这种局限的原因有二。首先,纯功利主义的意识形态——除了对自我利益的理性计算外,其余一切净是“夸张做作的废话”(边沁语)——与中产阶级某些强有力的行为本能相冲突。[2] 因此,我们可以说,合理的自我利益与“天赋自由”——做他想做的事以及保有他挣得的东西——之间的冲突性,远大于其一致性。(其著作被英国功利主义者虔敬地搜集出版的霍布斯早已表明,自我利益阻止对国家权力施以任何先验限制;而边沁主义者在考虑到官僚化的国家管理保障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时,就像拥护自由放任主义一样,欣然地拥护官僚化的国家管理。)因此,那些寻求保障私有财产、私有企业和个人自由的人,常常宁可对“天赋权利”给予一种形而上的许可,而不是对“功利”给予易受攻击的许可。其次,一种借由合理计算彻底将道德和义务排除在外的哲学,很可能会削弱社会稳定所依赖的基础,亦即无知穷人对于是非善恶的固定意识。

基于这些理由,功利主义从未垄断过中产阶级的自由意识形态。它提供了最为锋利的激进斧头,以砍倒不能回答如下问题的传统制度:它是合理的吗?它是有用的吗?它有益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吗?不过,它既未强大到足以激起一场革命,也未强大到足以防止一场革命。庸俗自由主义最宠爱的思想家,依旧是哲学性薄弱的洛克,而非出色的霍布斯,因为他至少把私有财产归作最基本的“天赋权利”,而使它得以置身干预和攻击的范围之外。法国的革命家发现,最好是将他们对于自由企业的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因为他认为合适和对自己有利,而自由利用他的双手、技能和资本……因为他喜欢而且可以生产他所喜欢的东西”[1] ),置于天赋权利的普遍形式之中(“每个人仅在保障社会其他成员也享有同样权利的范围内,行使其天赋权利”)。[2]

在其政治思想中,古典自由主义就这样背离了使之成为一种强大革命力量的大胆与严厉。不过,在其经济思想中,它则较少受到限制,这部分是由于中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取得胜利的信心,远远大于对资产阶级能否凌驾专制主义或无知民众并取得政治优势的信心;部分是由于有关人类本质和自然状态的古典假定,对市场特殊状况的适应性,也远优于对人类普遍状况的适应性。因此,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就因霍布斯而成为自由意识形态最为感人的知识纪念碑。它的辉煌时代比本书所论时期略早。亚当·斯密《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 ,1776)的发表标志着它的开始,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1817)的发表代表着它的顶峰,而1830年则是它衰落或转变的开始。但是,其庸俗化的版本,在本书所论的整个时期当中,仍继续在实业家中间拥有追随者。

亚当·斯密政治经济学的社会论点,堪称既优雅又流畅。的确,人类基本上是由具有特定心理素质,在互相竞争中追求其自我利益的独立个人所组成。但是,我们可以说明如下:当竞争行为尽可能不受制约地发挥作用时,其所产生的就不仅是一种“自然的”社会秩序(区别于由贵族阶级的既得利益、蒙昧主义、传统或无知的干预所强加的人为秩序),而是“国家财富”尽可能的快速增加,亦即所有人的舒适和福利,以及随之而来的幸福。这种自然秩序的基础,就是劳动的社会分工。正像可以用科学证明最能满足英国和牙买加各自利益的方式,是由一方制造成品,另一方提供原糖;同理,也可以科学方法证明,一个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阶级的存在,对大家,包括受雇于资本家的劳动者阶级,都是有好处的。因为国家财富的增加,是由拥有财产的私有企业运作和资本的积累所推动的。而且科学也可以证明,任何其他获取财富的方式,必定会使国家财富增加的速度变慢甚至停顿。更有甚者,那种经济上极不平等的社会——人类自然运作不可避免的后果——与所有人与生俱有的平等,或与正义,并非不能相容。

因为,除了保障甚至最穷困的人过一种比他在别的情况下更好的生活之外,这个社会是建立在所有关系中最为平等的关系之上,亦即建立在市场等价物交换的基础之上。正如一位近代学者指出的那样:“没有人依赖别人的施舍;一个人从任何人那里得到的每一样东西,他都付出了一件等价物以作为交换。而自然力量的自由发挥,会摧毁所有不是建立在对共同福祉贡献之上的地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