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和平(第2/5页)

欧洲地图的重画,既没有考虑各国人民的愿望,也没有顾及曾被法国人在不同时候赶下台的王公权利,但却相当关注从战争中崛起的五大列强的平衡:它们分别是俄国、英国、法国、奥地利和普鲁士。而其中只有前三者才真正算数。英国对欧洲大陆没有领土野心,它在意的是控制或保护在航海和商业上的一些重要据点。于是,它保留了马耳他、爱奥尼亚群岛(Ionian Islands)和赫里戈兰岛(Heligoland),密切注视西西里,而且显然从丹麦将挪威移交给瑞典,以及荷兰、比利时(前奥属尼德兰)的结合中得益。前者防止了波罗的海入口控制在单一国家之手,后者则把莱茵河和斯凯尔特河(Scheldt)河口,置于一个无害但又足够强大的国家手中,特别是在得到南方的堡垒屏障下,能够抵抗法国对比利时众所周知的胃口。这两项安排都很不受挪威人和比利时人欢迎,尤其是后者,只能勉强延续到1830年革命。经过法、英之间的一些摩擦之后,比利时成为一个永久性的中立小国,而其亲王则由英国选定。当然,在欧洲之外,英国的领土野心便大得多了。尽管英国海军对海洋的全面控制,使什么地方是否实际在英国旗帜之下,基本上无关紧要,除了印度西北部那几个扮演大英帝国与俄罗斯帝国分界线的混乱弱国之外。但是英俄间的这种对立,对1814—1815年必须重新安排的地区,几乎不具影响。对欧洲,英国仅要求不要有任一大国变得过于强大。

欧洲大陆的决定性军事强权俄国,由于获得芬兰(以瑞典为代价)、比萨拉比亚(以奥斯曼为代价)和大部分波兰,因而满足了其受到限制的领土野心。波兰在一贯支持与俄国人联盟的当地派别领导下,被赐予一定程度的自治(1830—1831年的起义之后,该自治被取消)。波兰的剩余部分由普鲁士和奥地利瓜分,只有克拉考(Cracow)这个城市共和国除外,但它也未能在1846年的起义后幸存。至于其他方面,俄国满足于对法国以东的所有专制公国,行使鞭长但远非莫及的支配权,其主要的课题是必须避免革命。沙皇亚历山大为此目的而发起成立神圣同盟(Holy Alliance),奥地利和普鲁士加入,但是英国置身其外。在英国看来,俄国对大部分欧洲的实际霸权,也许远非一种理想的安排,但它反映了军事现实,而且无法阻止。除非让法国保有比其前对手准备给予的更大程度的实力,否则无法忍受的战争将是其代价。法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地位显然得到承认,但那是任何人准备接受的极限。

奥地利和普鲁士只是承蒙礼貌好意才实际成为大国,或者说人们是因奥地利在国际危机期间众所周知的软弱(这是正确的),以及根据1806年普鲁士的崩溃(这是错误的),才如此认定。它们的主要作用是扮演欧洲的稳定者。奥地利收回了其意大利诸省,加上前威尼斯共和国的意大利领地和达尔马提亚,并对意大利北部和中部小公国享有保护权。这些公国大多由哈布斯堡家族的亲戚统治。[皮德蒙特——萨丁尼亚(Piedmont-Sardinia)除外,它吞并了前热那亚共和国,使之成为奥地利和法国之间一个更有效的缓冲地。]如果要在意大利任何地方维持“秩序”,那么奥地利就是执勤的警察。因为其唯一关心的就是稳定,消除任何将导致其瓦解的事物,因此它必须扮演一个永久性的安全警察,以对抗在欧洲大陆制造动乱的任何企图。普鲁士受益于英国想在德意志西部建立一个适当强大国家的愿望,该地区的公国长期以来皆倾向于支持法国,或被法国控制。普鲁士还收回了莱茵地区,而这个地区的巨大经济潜力是贵族外交家无法估计的。普鲁士也从英、俄冲突中获利,英国认为俄国在波兰的扩张太过分了,因战争威胁而更为复杂的谈判结果是,普鲁士将之前占领的部分波兰地盘让给俄国,但是收回富裕而且工业发达的半个萨克森。从领土和经济上说,在1815年的解决方案中,普鲁士比任何其他大国获益更多,而且在实际资源方面,它首次成为一个欧洲大国,尽管要到19世纪60年代,政治家们才明显认识到这点。奥地利、普鲁士和一批日耳曼小邦国的主要作用,在于为欧洲各王室提供教育良好的血统。它们在日耳曼邦联(German Confederation)内相互提防,虽然奥地利的较高地位没有受到挑战。邦联的主要作用是使小邦国保留在法国轨道之外,因为传统上它们很容易被吸引过去。尽管民族主义者不愿承认,但它们作为拿破仑的卫星国一点也没感到不幸。

1815年的政治家们清楚地知道,尽管精心制定,但没有任何解决办法能长久经得起国家对立和环境变化的压力。因此他们借由定期会议的方式,即一旦发生重大问题立即开会解决,从而提供一种维护和平的机制。在这些会议上的重大决定理所当然都是由“大国”(great power,亦即强权,这一词汇本身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做出的。“欧洲协调”(另一个那时开始使用的词汇)并不相当于联合国,而是很像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然而,定期会议只在最初的几年里召开过,即从法国正式重新获准加入协调组织的1818—18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