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题本与奏折(第2/2页)

若是天子赞成地方官在奏折中申述的意见,想要将其公表天下、付诸施行的时候,会命上奏者将同样内容以题本的形式再次具奏。或者为了省事,天子甚至有时直接将奏折转送内阁将其作为题本处理。

照依此折具本题奏。将不合例缘由本内声明可也。(第六十五册,高其位)

所奏甚属可嘉。毋须另疏具题。即将此折交部改本,颁发谕旨矣。(第六十三册,田文镜七)

同样的事情,在《世宗圣训》卷七,圣治,雍正八年七月甲戌的上谕中有记载:

各省督抚大臣于本章(题本)之外,有具折之例。又以督抚一人之耳目有限,各省之事岂无督抚所不及知,或督抚所不肯言者,于是又有准提镇藩臬具折奏事之旨。即道员武弁等亦间有之。此无非公听并观,欲周知外间之情形耳。并非以奏折代本章。凡折中所奏之事,即属可行之事也,是以奏折进呈时,朕见其确然可行者,即批发该部施行,若介在疑似之间,则交与廷臣查议。亦有督抚所奏而批令具本(题奏)者,亦有藩臬等所奏而批令转详督抚者。……凡为督抚者,奉到朱批之后,若欲见诸施行,自应另行具本,或咨部定夺。为藩臬者,则应详明督抚,俟督抚具题或咨部之后,而后见诸施行。……凡折中批谕之处,不准引入本章(题本),以开挟制部臣之渐,则奏折之不可据为定案,又何待言乎。

由此,奏折与题本的区别终于逐渐明晰起来。

雍正帝一方面尊重总督和巡抚的官方地位,在题本与奏折的区别上恪守从前的习惯,另一方面与作为他们属员的布按两司以下的官员直接通信。这种奏折政治,乍一看似乎自相矛盾,然而雍正帝的真实意图是通过奏折,一方面甄别人才、淘汰庸愚,另一方面防止臣子朋党化、封建化,应当将其视为使题本政治回归本来应有形态的一次尝试来理解。对雍正帝而言,奏折政治说到底只是权宜之计,从祖宗传下来的题本政治才是他的终极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