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奏折政治的出现(第2/2页)

雍正帝确立独裁制,禁止地方官僚的朋党之风,让每一个官僚直属于天子,利用的正是奏折制度。从前,地方官僚中拥有给天子呈递奏折权利的是总督和巡抚,在非常特别的情况下,其他的臣子也能够秘密上奏,但仅限于极其特殊的情况。雍正帝则要求不仅是总督、巡抚,也包括布政司、按察司、提督、总兵,甚至连道员、知府也必须向天子上奏。

作为地方官赴任的知府以上的官吏首先被召入宫中谒见天子。引见时天子会就地方政治的施政方法等对其进行恳切训谕,特许其以后可以向天子呈递私人性的奏折,并为此赐予他称为“折匣”的四个信箱。这种箱子长八寸八分,宽四寸四分,高一寸五分,外涂黄漆,内裱黄绫,可以上锁。造有同样的钥匙两把,一把天子保存,另一把被交给官吏本人。

赴任后,该官吏必须尽快以奏折的形式向天子呈递到任报告,这时他必须一字不差地重复一遍谒见天子时得到的训谕,并发誓无论何时都会遵循训谕行事。奏折被放入折匣中,上锁,并在外面严密地包裹好送往北京。此时总督、巡抚等可以利用驿传,或者可以派遣武官上京,威风凛凛地将奏折送到乾清门门口的奏事处。然而从前没有上奏折权利的布政司、按察司及其以下的官员则需专程派遣家仆,尽量悄无声息地上京,到达天子指定的大臣家中提交折匣,由大臣转呈天子。布政司以下的官吏可以说是总督、巡抚的属官,属官若是被授予直接与天子通信的权利,或许会让作为上官的总督、巡抚对此有所顾虑,雍正帝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如此安排的。

折匣被送到天子手中,天子用自己的钥匙打开锁,取出奏折阅读。如复述引见时所下达的训谕有误,皇帝会用朱笔一一订正,晓谕他牢记天子的训示。如果有其他事情则依旧用朱笔书写在信札的余白处,将奏折再次放入折匣中锁好,按照相反的顺序返还给寄信人。这种天子在臣子呈递的奏折上用朱笔书写的部分即朱批谕旨,可以说是天子对奏折的回信。

当事人收到返还的带有朱批的奏折并恭敬拜读后,必须再将奏折放入折匣送还天子。天子与官僚个人的通信必须绝对秘密地进行,官僚绝对不能向他人泄露自己所上奏折的内容以及天子对此所赐朱批谕旨的内容,也不能记录所写内容。不仅如此,总督、巡抚以外的官吏甚至不能公开自己被允许给天子上奏折这一事实。

发给四个折匣的原因是,预计这个数量可以满足任职地与北京之间的不断往来。

从此之后,该官吏在任职地必须毫无遗漏、事无巨细地向天子报告所管辖的民政或者军事等的实际情况。

雍正帝新构想的、可以称为奏折政治的方法,与其说是儒家化的,不如说是法家化的。因为儒家化的政治提倡在选用官吏或者委任官吏之前费尽苦心地寻觅,一旦选用或委任之后,便听之任之,不加干涉;若是不能完全信任、委以全责的人,不如从一开始就不选用。

但是雍正帝的做法是,不把地方一省的政治完全托付给作为负责人的总督、巡抚,也从他们的布政司以下的属官中收集报告。曾经马尔齐哈因引用《论语》“笾豆之事,则有司存”之句受到雍正帝的严厉训斥。雍正帝说:

其心欲朕不加详察,则伊等邀结党与,任意擅行。(《世宗实录》、《雍正朝东华录》,雍正二年五月甲寅条目)

可见无条件地将大权委任给少数官僚,立刻就有变成朋党据点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