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现代史 第七章 二十一条的交涉(第2/2页)

【注释】

注923 照一八九九年四月十七日《青岛设关条约》和一九〇五年修订条约,海关由德国管理,海关人员,则由中国自派。中国据此提出抗议,日人置诸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