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晚期的德国(第2/4页)

图4 马林堡(Marienburg):建于1280年,1309年起成为条顿骑士团总团长的宅邸,1324—1335年经过了若干次扩建。出处:Die schöne Heimat。

1200年至1300年期间,日耳曼的人口从800万增加到了1400万人。快速的人口增长对农民境况的改善具有重大的意义,那些占领了东部新殖民地的农民享有了很大的人身自由。不过很快,14世纪日耳曼人口就开始下降了。1348年至1350年蔓延的腺鼠疫(Bubonic Plague),或称黑死病(Black Death),加剧了人口的减少。和英国一样,德国的许多村庄被废弃,耕地面积也减少了四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先前为了躲避迫害而移民到德国的犹太人,经常在疾病蔓延的地方被当作替罪羊,他们被指控在水中下了毒,成为集体泄愤的牺牲品。许多犹太人因此移民到了东欧,犹太人使用的意第叙语(Yiddish)从某个方面来说,就是中世纪晚期德语的一种。在更为古老的德国西部,劳动力的短缺带来了农民境况的改善,因为领主们试图留住越来越稀缺的劳动力。而在东部,因为领主们试图从较少数量的劳动力身上榨取更多的利益,之前相对自由的农民们却发现劳动力剥削的情况日益严重,他们的地位也越来越受限制。于是,在这些地区发展出了晚于德国西部的“第一次”农奴制的所谓“第二次农奴制”(second serfdom,又译再版农奴制)。15世纪后半叶,人口再次增长,整个欧洲人口超过了6000万人。16世纪初,德国人口大约是16万人。从15世纪开始,由于土地和资源压力的增大,尤其是在德国西南部,爆发了周期性的农民运动。

1254年,腓特烈二世的儿子康拉德四世驾崩,霍亨斯陶芬王朝绝嗣,德国政治迎来了一段空位期。1273年,哈布斯堡家族成为奥地利、施泰尔马克(Styria,又译诗蒂里亚)和克拉尼斯卡(Carniola,又译卡尼鄂拉)的统治者,并且居然将这个地位一直保持到了1918年。从1438年开始,哈布斯堡皇帝就几乎不间断地继任皇位,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在哈布斯堡初期的皇帝鲁道夫(1273—1291)和他的儿子阿尔伯特一世(1298—1308)的统治下,帝国的中央权力得到了加强。然而,在查理四世统治期间进行的宪法改革承认了帝国内部地方政治实体的建立,稳定帝国局势长达四百年之久。1356年,查理四世(1346—1378)在纽伦堡颁布了金玺诏书(the Golden Bull),将七大诸侯封为七大选帝侯(electoral princes),并制定了皇帝选举的相关细则。查理四世为选帝侯制度打下的基础一直持续到了1806年。此外,令他流芳后世的还有他对其出生地布拉格的建造,包括帝国法庭、布拉格附近的城堡(比如卡尔斯泰因城堡),以及1348年建立的布拉格大学。14世纪末到15世纪初,相比诸侯的地方权力,帝国的中央权力日益衰落。15世纪末,有两股势力影响着德国政治:一是帝国议会(Imperial assemblies),或称Diets(Reichstage),由皇帝、诸侯、基督教会各领地的主教、独立骑士以及帝国直辖城市的代表们参加,讨论影响全帝国的重大问题。二是地方的领地议会(territorial assemblies),通常由诸侯与地区内较为上层的阶级代表进行会谈,这种合作关系后来被称为“议会邦国”(Ständestaat)。通过这些领地议会(或称Landtage),能够获得有影响力的群体的同意并提高税收,这在当时是很重要的。市政府也基本实行寡头政治。

到1500年,现在被称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版图已经变得极其复杂,不同王朝和基督教会的各个领地纵横交错,帝国的直辖城市和独立帝国骑士的城堡则零星地点缀其中。当时共有七个选帝侯公国,大约25个主要的世俗邦国、90个基督教领地、100多个伯爵领地,还有许多较小的勋爵领地和城市。正如杜·布雷(Du Boulay)所说:“中世纪晚期的德国是个碎片政治的海洋,其中漂浮着一些大块的碎片。”这个碎片的集合体由广阔的帝国松松地守护着。然而,皇帝所担忧的却不仅仅是帝国内部的统治,因为他的权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家族的领地。哈布斯堡的统治涵盖了1479年通过联姻获得的低地国家,并与查理五世(1519—1556年在位,1558年驾崩)统治的阿拉贡、卡斯蒂利亚(或译卡斯提尔)、意大利(那不勒斯和西西里地区)以及勃艮第都有利益相连。15世纪后期,哈布斯堡王朝的视野和政治活动不再仅限于德意志帝国,而是扩大到了整个欧洲。由此构成的不只是帝国权力的优势,同时也是潜在的弱点。

中世纪晚期的德国在文化与精神领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中世纪盛期的骑士文学更加丰富,但和描写城市生活的文学作品相比,仍显得相形见绌。吟唱宫廷诗歌的诗人被数量更多的城市“民众诗人”(master-singers)所替代,其中最著名的是16世纪的一位来自纽伦堡的鞋匠汉斯·萨克斯(Hans Sachs)。14世纪中期,占主导的日耳曼语言转变为了早期新高地德语。法律也开始编纂成典,早在13世纪早期的《萨克森明镜》(Sachsenspiegel)中就记载了萨克森的习惯法;后来罗马法复兴,这样,就在日耳曼法和英国普通法系之外形成了第三种法系。14至15世纪建成的许多大学,现在仍然是著名的学术中心,其中不仅仅包括布拉格大学,还有维也纳大学(1365)、海德堡大学(1386)、莱比锡大学(1409)、蒂宾根大学(1477)和维滕贝格大学(1502)。这一时期的学术语言还是拉丁语,不过方言散文也在发展,而在由教会神职人员组成的旧知识阶级之外,还出现了一个由专职官僚、律师和世俗学者所组成的新的知识阶级。德国的人文主义采取的是反神职人员和反教皇的态度,并试图在历史背景中解读《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