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鞅变法(第5/8页)

首先是从思想上实行愚农政策,让农民变得易于摆布。

卫鞅认为,对于发展农业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于知识。农民的本性和可贵之处就在于无知,一旦有了知识,就必定不甘于种田,会去想其他的事。因此必须改革秦国原来那种重视学问的风气,将做学问的人排除在政权之外,不让他们有上升的空间,这样农民就不会想做学问,也就不会变质了。

他特别警惕儒家学派的影响,命令各地官吏焚烧儒家的经典著作《诗》《书》等——坑儒的事他也许没有做过,但在焚书这件事上,他比秦始皇还早一百多年。

他还下令取缔农村的一切休闲娱乐活动,因为那些娱乐既浪费时间,又容易导致道德败坏。他必须确保农民“意一而气不淫”,将全部精力用到农业生产上。

总之,在卫鞅的理想中,农民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感情,就是一群会种田的机器。但是,仅仅通过愚农政策,还是很难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有相应的强制手段来迫使农民就范。

他规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家庭,可以免除徭役。这相当于对先进生产者的奖励,也是《垦草令》中为数不多的奖励措施之一。卫鞅更擅长使用的是惩罚。紧接着这条奖励措施之后,就是对落后生产者或者不务正业者的恐吓:凡因从事工商业或不生产导致贫困破产的,连同妻子儿女收入官府为奴。

农田之外的山川湖泊,一律被收归国有,农民被严格禁止进入。山上有鸟,河里有鱼,但是不许农民捕猎,由此断绝农民想在种田之外找点副业干的幻想。

事实上,农民除了家里和田里,基本上哪也去不了。因为卫鞅还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禁止百姓擅自迁徙。走亲戚也罢,逃荒也罢,必须经过官府批准。旅客住店,必须要有官府出具的介绍信。旅店如果收留无证旅客住宿,店主人与旅客同罪,一并送入收容所。

但这些还不够。卫鞅算无遗策,为了保证农业生产,还针对商人、官吏和贵族制订了多项限制措施。

商人首当其冲。卫鞅认为,商人不事生产而谋取重利,对社会大大不利,必须从重打击。他规定商人必须向官府登记奴隶的名字和数目,以便官府摊派徭役;对市场上流通的酒肉课以重税,比商品成本高十倍;最重要的是,不准私自贩卖粮食,防止商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在他主政期间,秦国“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粮食生产和销售完全被国家把持,计划经济已见雏形。

对于官吏的限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寄生虫;二是强化廉政,不许官吏干扰农业生产。

贵族是卫鞅变法中重点打击的对象。他刻意加重贵族的赋税,要求贵族子弟必须和平民百姓一样服徭役,而且解除徭役的条件比平民百姓还高。禁止贵族、官吏雇佣仆人,迫使贵族子弟必须亲自劳动。他甚至规定,公室子弟如果没有军功,不得列入宗室,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

可想而知,《垦草令》一下,天怒人怨。贵族恨得直咬牙不说,农民也很有意见。各地百姓跑到栎阳来上访申诉的多达数千人。太子嬴驷在一帮贵族元老的撺掇下,公开对卫鞅的变法表示不满。

当然嬴驷不会上访,他的抗议方式很简单——犯法。至于是犯了哪条法,正史上没有记载,本书也不能杜撰,总之这件事闹得很大,全国人都知道了。

嬴驷扔给了卫鞅一个烫手的山芋。

卫鞅如若视而不见,则威信扫地,变法权当笑话;如若要依法行事,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且看他如何判太子的罪。

卫鞅却是一点也不为难。

在征得秦孝公同意后,他下令将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抓起来,一个判了劓刑(割鼻子),一个判了黥型(脸上刺字)。

太子犯法,当然不能与民同罪,但是太子的老师可以当替罪羊。卫鞅用近乎铁腕的手段,向世人表明了变法的决心。

而在这铁腕的背后,是秦孝公坚定不移的支持。

《垦草令》实施三年,效果逐渐显现。秦国地广人稀,荒地众多,经过三年的强制开发,大片荒地变成农田,农业产量大幅提高,国家的仓库里堆满了粮食,老百姓的收入也有所增长,“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再加上贵族的权力被限制,知识分子被赶走,农民们很容易便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感。原来那些上访专业户现在又跑到栎阳来,敲锣打鼓给卫鞅送万民伞,感谢“左庶长的政策好”。

卫鞅很高兴,问他们:“现在不觉得新法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了?”

“方便得很,方便得很。”

“那就好。”卫鞅回头对官吏说,“把这些人的名字都记下来,将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戍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