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文化革命(第2/13页)

Social Trends ,1993,p.26)。在西方许多大城市里,独居人口甚至占其总户数的半数。反之,传统的西方核心家庭模式,即由已婚的父母带着子女同住的家庭,显然呈败落之势。在美国一地,核心家庭的比例,20年间(1960—1980)由44%猛降为29%。在瑞典,80年代中期出生的婴儿,几乎有半数是由未婚妈妈所生(Worlds Women,p.16),核心家庭比例也由37%降至25%。甚至在其他于1960年时犹有半数为核心家庭的发达国家内(加拿大、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荷兰、英国),到了1980年,核心家庭的比例也剧降,变为绝对的少数。

就某些极端的例子而言,甚至连核心家庭名义上的典型模式地位也失去了。1991年时,全美58%的黑人家庭,是由单身妇女支撑门户,70%的黑人儿童,由单身母亲生养。相较于之前的数字,核心家庭大为减少。如1940年,全美“非白人家庭”之中,只有11.3%是由单身母亲主持,甚至在城市里也只占12.4%(Franklin Frazier,1957,p.317)。甚至在1970年,也只有33%而已(New York Times,1992年5月10日)。

公众对性行为、性伴侣及生殖关系观念的巨大改变,与家庭危机有着极大的关系。这方面的变化,可分为正式与非正式两方面,两者中的重大转变,都有确定的年代可考,并与60年代和70年代的社会变动相始相生。从正式的改变看,这是一个两性关系大解放的年代,不论是异性关系(主要是就女性自由而言,过去一向比男性少许多),还是同性恋者,以及其他各种形式非传统性关系,都大大地解脱了桎梏。英国绝大多数的同性恋行为,于60年代下半期开始,不再构成犯罪理由,比美国稍迟几年——伊利诺伊州是美国最先对鸡奸解禁的一州,于1961年判为合法(Johansson/Percy,p.304,1349)。即使在天主教的意大利,也于1970年宣布离婚为合法,并于1974年以公民投票再度认定。1971年,避孕药物及生育控制资料在意大利开始合法销售,1975年,新家庭法取代法西斯时期以来一直残存的旧法律。最后,1978年堕胎正式变为合法,1981年全民投票加以确认。

随着法律限制日益减少,一些原本被列入禁止的行为,如今实行起来自然更为方便,获得的宣传效果因而也非同小可。可是在法令与日益松弛的性关系之间,与其说前者使后者放宽限制,不如说后者追认这股新氛围的存在。1950年时,只有1%的英国妇女曾于婚前与未来的丈夫同居过一段时间,80年代初期,这个数字跃升为21%(Gillis,1985,p.307)。可是不论多少,未婚夫妻同居与否,都跟当时的立法没有任何关系。以往三令五申视为禁忌的行为,现在不但被法律及宗教所许可,同时也为风俗道德并邻里议论所接受。

种种潮流,当然并未以均等的程度向全球流动。虽说凡在准许离婚的国家,其数字都有上升(这是假定以正式形式解除婚姻的行为,在各国都具有同样意义而言),可是婚姻制度本身,在某些国家却特别地不稳定。80年代,凡罗马天主教会的(非共产党)国家,婚姻关系均比较稳定。伊比利亚半岛和意大利的离婚率,甚至连拉丁美洲在内,都较一般为低。甚至在以世故自诩的墨西哥和巴西,前者每23对夫妇中,也仅有一对离婚;后者更低,为33∶1(不过古巴更低,为40∶1)。此外尚有亚洲的韩国,以其经济发展之速而言,婚姻观念可说依然出奇保守(11∶1)。日本更奇,甚至到了80年代,离婚率还不及法国的四分之一,比起随时准备离婚的英美两国男女,更有天壤之别。即使在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离婚数字高低也依国情不同,不过一般均比资本主义国家为低。其中只有苏联与众不同,倒是一大例外:苏联人民急于打破其结婚誓约的心理,仅次于美国(UN World Social Situation,1989,p.36)。各国变化程度不一,倒不值得人们大惊小怪。但是同一种变化,却能跨越国界普遍渗透“现代化”世界的现象,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探讨的课题。其中最惊人的现象,莫过于全球的大众通俗文化,或更确定一点,其中的青少年文化,所展现的面貌类似精神相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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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离婚、非婚生子女、单亲家庭(绝大多数是单身母亲)泛滥的现象,显示着两性之间的人伦关系陷于危机,那么全球各地兴起的一股青少年强势文化,则显示世代之间人伦关系的重大转变。青少年作为一支具有强烈自我群体意识的族群,年龄层从青春期发育开始一直到25岁左右,已经发展为一股独立的社会力量,而发达国家少年男女的青春期萌动,更比上几代提早数年(Tanner,1962,p.153)。60年代和70年代最惊人的政治现象,就是这一年龄层的社会总动员。在政治意味比较没有那么浓厚的国家,这一代为唱片业带来了巨大财富,75%—80%的总出片量,基本上是摇滚音乐,全部被14岁至25岁之间的消费者买去(Hobsbawm,1993,pp.28,39)。60年代,各种对正统文化持异议的人士期待的政治激进活动,也由这个年龄层的男女一手包办。他们向下排除儿童,甚至连青年期也一概排除(对他们来说,青年期之意,即意味着还不太成熟的半成人);向上除了几位大师级人物尚能豁免之外,更完全否定30岁以上众人的一切人性地位,天地之间,唯我族群独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