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编 重振传统节日体系

人们常用“像过节一样”形容美好日子。谁心中没有儿时过节的愉快情景呢?成人尤其是老人,许多往事已经如烟,而过节的温馨仍藏在心底,历久不磨。是的,节日是生活长链中闪闪发光的珠宝,是记忆长空中远远闪烁的星光,它未必给人强烈的震撼,却深深嵌入生活、浸入情感、沁入心田,对人的精神和心理产生潜移默化却是刻骨铭心难于磨灭的影响。

节日是人们祈愿的生活状态,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丰富的理想因素,具有提升精神的作用。它有几大优势:首先是广泛性,群体性参与,覆盖面广;其次是周期性,每年周而复始,不断重复强调,入心至深;再次是欢娱性,寓理于乐,而且有丰富的感情色彩,以情动人。节日是好载体,即使从文化普及和教育推广来说,节日也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传统的岁时年节体系萌芽于先秦时期,成长于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成形于隋唐两宋时期,元明清时期又有重大发展,近百年受到冲击,但民间乡土社会一直坚持着,延续至今。

现在是我们重振中华传统节日体系的时候了。精神是要有体系的,有个体系,精神才有归依,才有一个坐标,人才明白自己在这个坐标中间是处在什么位置,才能够找到自己的定位和归宿。我们要共建精神家园,就得要建设体系,有体系才有精神家园。我们要建设好中华节日体系,让政府管理好时间,让公民安排好生活,使中华节日体系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组成部分。

四大传统节日放假是怎么来的

节日体系随时代发展而发展。我国传统社会有传统节日体系。建国初制定了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放假的传统节日只有春节一个,独木难成林,传统节日体系在制度层面被废置。

中共十六大有了关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决策,2003年3月在新任有关领导人与七位高级专家座谈时,笔者发言认为传统节日既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又是培育民族精神的沃土,应当重视传统节日。领导人当即肯定,其后多次批示要研究传统节日。中央文明办多次邀请笔者参加有关研讨会,笔者的意见编为简报上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以上每位领导人,送中央“两办”,发中央文明办副局长以上领导干部。2004年起笔者就率先连续在全国政协提案吁请重视传统节日,建议清明、端午、中秋、除夕要放假。这些都为中央出台关于传统节日的正式文件作了铺垫。2005年,中央五部委出台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以下简称“关于传统节日第一份意见”),大政策已定,2006年回答笔者提案时已持肯定意见,到2007年终于采纳,国务院颁布了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修改,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四大传统节日都放假(笔者被媒体称为传统节日放假的推手)。看起来只改了几个节假日,实际上体现出节日体系在变化。这个变化是不是就已经定型了?笔者觉得不是,这是渐进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这个节日体系还在与时俱进,还要再发展。

七大传统节日:4+1+1+1

本世纪初叶笔者亲历了这种发展:现在放假的是原“四大传统节日”即春节、清明、端午、中秋。2005年中宣部等五部委制定“关于传统节日第一份意见”时,笔者参与了,重要传统节日在“四大节”之外加上重阳节,成了“五大节”。当时央视拍《我们的节日》电视系列片,笔者就主讲重阳节。主编中央文明办组编的《我们的节日》书时,笔者坚持增加七夕节,被采纳了,2006年6月正式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将七夕纳入成“六大传统节日”。笔者又建议元宵节应独立出来,也被采纳了。9月,《国家“十一五”期间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列出“七大传统节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而且说要充分发挥这七大传统节日的作用。《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补上元宵节。所以笔者写了一篇短文叫4+1+1+1,短短两年我们国家认定的重要传统节日,由原来的四个,2005年加了一个重阳,变成五个,2006年6月加一个七夕,变成六个,2006年9月又加了一个元宵,变成七个。就这两年我们认定并写入中央正式文件的重要传统节日就由四个变成七个。至此,我们已经复建起中华传统节日体系的大框架,并恢复显现了这个体系的特色:

以天时地气为凭依、与生命节律相呼应,以人伦精神为灵魂。

一句话:循天时重人伦。以下分两方面阐述。

循天时而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