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个王朝的隐退(第2/17页)

然而,作为“天朝上国”,乾隆帝看到清单似乎有点失望,他在随后的指示中强调,英国人的礼品清单俱不免张大其词,由此可知英国人境界不高,“自为独得之秘,以夸耀其制造至精奇”,其实不过尔尔,“天朝原亦有之”。

乾隆皇帝未见其人而先失望,马戛尔尼使团完成使命的机会越来越小。

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思潮缘起

在长达两千余年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君主个人独裁的政治模式虽然并没有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但以君主为权力象征和“主权体现者”这种中央集权的政治模式则至迟从西汉中叶之后一直得以实行。这种模式将地方上的各种权力尽可能地收归中央,由中央统一决策和推行,各级地方政权实际上沦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它和中央政府的关系只能是垂直的隶属关系。现在看来,这种模式具有许多弊病,既扼杀了地方积极性,也造成了中央政权极其沉重而又不易消解的财政乃至政治负担。但是历史主义的观察,这种权力模式在中国历史上是正面作用大于负面影响,它一方面维护了中国多族群的统一,另一方面则比较容易地造成一种稳定的、宁静的社会政治环境。

不过,到了明清之际,由于中国社会内部新的生产力因素萌生、发展,中国传统社会模式无可回避地产生许多裂痕。中国的权力模式如果依然固守旧有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则势必阻碍中国社会发展。于是一些敏锐的思想家如顾炎武、黄宗羲等人便很自然地考虑如何重建中国权力模式问题。

黄宗羲说:“后世骄君自恣,不以天下万民为事。其所求乎草野者,不过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野之应于上者,亦不出乎奔走服役,一时免于寒饿,遂感在上之知遇,不复计其礼之备与不备,跻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明夷待访录?原臣》)很显然,黄宗羲不仅反对权力集中在君主个人之手,主张实行分权,而且意味着反对中央权力过分膨胀,主张建立一种新型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模式。只是这种模式究竟应该是一种什么样子,黄宗羲似乎尚没有更为清晰的方案。

和黄宗羲不清晰的感觉明显不同,顾炎武不仅清楚地看到旧有中央集权模式之间的弊端,而且明白提出中央与地方分权新模式。他在《日知录?乡亭之职》指出,“《周礼?地官》自州长一下,有党正、族正、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则三代明之制,亦不越乎此也。夫惟于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详,然后天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至于今日,一切荡然,无有存者。且守令之不足任也,而多设之监司;监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积尊累重,以居乎其上,而下无与分其职者。虽得公廉勤干之吏,犹不能以为治,而况托之非人者乎,……唐柳宗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由此论之,则天下之治,始于里胥,终于天子,其灼然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兴亡之涂,罔不由此!”因此,顾炎武在《郡县论》中明确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省辟属之法”。要求任职县令“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经过若干年试用后,称职者“任之终身”,并且要求“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使其个人利益与当地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加强地方权力,完全由中央派出机构而变为相对独立的政权实体,以防“不虞之变”,以各地的共同发展来维系全国的统一和稳定。

顾炎武反对官员异地任职,主张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的利益一定要与当地百姓的利益、关切相一致,必用千里之内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人。显而易见,顾炎武权力模式类型设计具有浓厚的复古色彩,是企图以古代理想的政治理念去纠正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这一点既有消极影响,也有其积极意义,它实际上和欧洲近代观念的萌生走着同样的道路,都是“以复古求革新”。如果中国的政治不再发生剧烈性变动,伴随着中国新的生产力因素不断壮大与成长,顾炎武的权力模式类型迟早将变为现实,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必将从旧有中央集权模式中分解出来。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伴随着明清易代政权交替,中国政治变革虽然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生机勃勃的满洲贵族在清朝早中期实际上却以自身的力量阻止了明中叶之后开始的政治体制变革进程,而完成了更姓易代、重建权力系统的工作。中国的政治体制不仅在旧有模式中又继续运转了二百余年,而且在清朝早中期似乎还有所加强。只是到了晚清,一方面因为晚清政府实际上又陷入更姓易代的前夜,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内部新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都因中国社会逐步“殖民地化”而变得更加强大,故而中央与地方分权问题再一次被提上中国政治日程,顾炎武的政治理念终于在近代中国寻觅到了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