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统一盛运之再临【隋室兴亡及唐初】

中国经过四百年的分崩动乱,终于盛运再临,而有隋唐之统一。

一、隋代帝系及年历



隋代三帝,三十九年。


自开皇九年灭陈,统一中国,迄于灭亡,不过三十年。下开唐室,正与西汉前的秦代一样。

二、隋代国计之富足

隋室虽祚短运促,然其国计之富足,每为治史者所艳称。自汉以来,丁口之蕃息,仓廪府库之盛,莫如隋。

按:当时齐、周户数合计,已超踰魏孝文迁洛时一百万,较之江南陈氏所有,踰十二倍。口数踰陈氏几及十五倍,较西晋太康全国统一时,几踰一倍。此亦北方政治已上轨道之证。

又按:后周禅隋,有户三五九九六〇四,开皇九年平陈,又收户五〇〇〇〇〇;至大业二年,前后二十六年,户增四八〇七九三二。通典谓:“时承周、齐,人依豪室,禁纲隳紊,奸伪尤滋。高炯建输籍之法,定名轻数,使人知为浮客,被疆家收大半之赋;为编氓,奉公上,蒙轻减之征。先敷其信,后行其令,烝庶怀惠,奸无所容。隋氏资储,遍于天下,人俗康阜;颎之力焉。”盖隋政仍沿北魏均田制以来用意,脱私户,归公家,而达于完全成功也。

自晋至隋户口一览:


晋武帝太康元年 户 二、四五九、八〇〇(2,459,800)

口 一六、一六三、八六三(16,163,863)

宋孝武帝大明八年 户 九〇六、八七〇(906,870)

口 四、六八五、五〇一(4,865,501)

齐梁 未祥

陈 户 五〇〇、〇〇〇(500,000)

口 二、〇〇〇、〇〇〇(2,000,000)

魏孝文迁洛 比晋太康倍而有余,约五百万户。

尔朱之乱 户 三、三七五、三六八(3,375,368)

小郡户 二〇;口一百而已

北齐 户 三、〇三二、五二八、(3,032,528)

口 二〇、〇〇六、八八〇(20,006,880)

北周 户 三、五九〇、〇〇〇(3,590,000)

口 九、〇〇九、六〇四(9,009,604)

隋大业二年 户 八、九〇七、五三六(8,907,536)

口 四六、〇一九、九五六(46,019,956)

隋制多沿于周,然周时酒有榷,盐池、盐井有禁,市有税,隋初【开皇三年。】尽罢之,所仰惟赋调,亦复甚轻。

调绢一匹者减为二丈,役丁十二番者减为二十日。九年平陈,给复十年。自余诸州,并免当年租税。十年,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役。十二年河北、河东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所以府库充盈者则有数端:

一、周灭齐,隋灭陈,均未经甚大之战祸,天下宁一,已有年数。

二、自宇文泰、苏绰以来,北朝君臣大体均能注意吏治。隋承其风而弗替。

帝受禅,杨尚希上表,以为:“今郡国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人少官多,十羊九牧。”帝嘉之,遂罢天下诸郡。时剌史多任武将,不称职,柳彧上表谏,多为罢免。【又制刺史不督军,别置都尉,使军民分治。】又使彧持节巡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脏污不称职者二百余人。开皇三年,长孙平为度支尚书,奏令民间立义仓,自是州里丰衍。其他长吏,多有吏干惠政,为当时所称。【如歧州刺史梁彦光、相州刺史樊叔略、新丰令房恭懿等。】惟惜隋史遗阙,不能详载。【如刘仁恩、韩则等见张煚、高构诸传。】又如苏威之责五品不逊,立“余粮簿”,【威好立条章,每岁责民间五品不逊,或答云:“管内无五品家。”又为“余粮簿”,欲使有无相赡,时议以为烦迂,罢之。威尝谓:“江南人有学业者,多不习世务”,此可见当时南、北学风之异也。】辛公义、刘旷之听讼,【公义露坐狱中以听讼,讼者系狱,则宿听事,不归寝阁。旷则称说义理,晓谕讼者,而不决其是非。】王伽之纵囚,【伽罢遣防送卒,纵流囚李参等七十余人,与约期至京,曰:“如致前却,当为汝受死。”参等皆如期。至唐太宗纵囚,亦承此等风气而来也。】此等俨如在王莽、光武之世。自非社会经学儒术流行既久,不能有此。【当时如牛弘、薛道衡、李谔、高炯、李德林、苏威之徒,皆以学人而通达政术。裴政定律,尤为后所依用。宇文、高氏之世,死刑有五,曰磬、绞、斩、枭、裂;又有门房之诛。隋律死刑斩、绞二者;非谋反大逆无族刑;改鞭曰仗,改杖为笞;定笞、杖、徒、流、死五等。】若知隋代学风世化如此,则吏治之渐上轨道,自不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