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制度 共和的精神

公元前494年的某一天,准备集结部队迎战外敌的执政官突然发现,他的兵力少了许多。那些由平民组成的军团整队地撤离了罗马城,拒绝参加这场战争。

这当然让人惊诧,却也事出有因。

起因在社会的不公。当时的罗马社会由贵族和平民两大阶级组成,两个阶级之间等级森严,极不平等。贵族把持了城邦的政权,平民不能成为元老院议员,也不能与贵族通婚,跟元老院选举的执政官更是无缘。

这实在欺人太甚。要知道,平民也是公民,公民有义务也有权利。义务是保家卫国,权利是参政议政。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哪有只尽义务不给权利的道理?

因此,要么拥有权利,要么不尽义务。

然而这个合理要求却被贵族组成的元老院拒绝。交涉无果之后,平民决定一走了之。

撤离罗马的平民来到一座山丘,宣布要在那里另建城邦,召开自己的人民大会,选举自己的执政官。是啊,既然不能享受同等国民待遇,那就各过各的好了。

贵族们目瞪口呆。他们虽有能力治理城邦,却没有能力离开平民独自保卫它,只能妥协。

妥协的结果,是平民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言人。

这个代言人,叫保民官。

保民官的设立妙不可言,他拥有的特权更让我们惊叹罗马人思维的缜密。为了防止打击报复,保民官享有执政官都没有的人身不可侵犯权。同时,为了确保平民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民官享有对政府决议的否决权。

也就是说,只要保民官说一声“我反对”,元老院和执政官就只能干瞪眼。难怪恺撒和屋大维都要担任终身保民官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两项特权。

此后,平民又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包括可以担任执政官、独裁官、监察官和大法官。退下来后,还可进入元老院。阶级壁垒被打破了,罗马成为全民的国家。

平民可任大法官,是在公元前337年。六十多年后,罗马征服了意大利。再过三四十年,罗马打败了迦太基,建立起第一个海外行省西西里。蕞尔小邦罗马终于渡过了危机茁壮成长,因为他们学会了妥协,构建了和谐。

据巴洛西西尼1849年雕塑。

因此,尽管罗马跟雅典、斯巴达一样也是城邦,还起步更晚,也尽管那两个城邦都曾称霸一时,却只有罗马脱颖而出,超越城邦变成大共和国,最后成为大帝国。[2]

这足以让罗马人骄傲。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从此有了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罗马文明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

这种精神就叫共和。

所谓共和,就是不同族群、阶级和利益集团的和谐相处,共谋发展。这当然很难,许多文明就因为不能做到而崩溃。做到了这一点的,最早是中华,其次是罗马。唯其如此,中华和罗马才在公元前一二百年成为世界性文明。

两大文明的共同特点是开放和包容,也都有强大的吸收能力和同化能力,这才形成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两个文明圈。只不过,这种海纳百川的精神和兼收并蓄的能力,在中华可能是一种胸怀,在罗马则是一种智慧。

的确,历史上的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本事,能以最适当的方式和最低的成本,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斗争中,他们绝不会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同时又能分毫不差地讨价还价。

平民撤离运动,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实际上抗争的平民一开始就没打算把事情弄僵,因此他们没有选择揭竿而起或是投入敌营,而是退出战场。当然,在贵族做出双方均可接受的让步后,撤离的平民也立即回到了罗马,并很快就组建了参战的军团。

这可真是有理,有利,有节。

贵族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他们明智地放弃了自己的部分特权,以此作为平民同意合作的交换条件。当然,放弃是逐步的,撤离运动也有过多次,但结局总算不错。

其实越到后来,贵族与平民的界限也越模糊。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也五世而斩。有的贵族会沦为贫民,有的平民会成为新贵。更重要的是,罗马人的共同体意识很强。如果需要一致对外,他们就会和衷共济。

这就好办了,因为罗马从来不缺敌人。

于是,平民和贵族终于携起手来,共同倡导和培养全体公民的民族自豪感,以及爱国主义精神。而且,随着罗马国际地位的提高,这种爱和自豪感还会更强烈。

罗马人为什么能坚持共和制度五百年之久?

这是原因之一。

实际上罗马精神最精彩的一笔,就是制度设计和权力架构。要知道,构成罗马国家的人民、元老院和执政者(执政官、独裁官或奥古斯都)虽然号称三位一体,但这三位的政治利益和心理诉求却并不一体。人民要民主,元老院要尊贵,执政者则希望权力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