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官治天下 职业官僚

酷吏张汤是自杀的。[1]

元鼎二年,也就是张汤担任御史大夫的第六年,办案甚多的他自己也被别人举报,罪名是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泄露国家机密,破坏经济改革。因此,丞相庄青翟抓捕了张汤的亲信,供词也被送达御前。

汉武帝问:朕每次打算有所动作,商人们都会事先得到消息,囤积货物。难道有人通风报信吗?

张汤答:应该是。

汉武帝认为他不老实,便派赵禹去审问。

赵禹是张汤的老同事。武帝朝那些苛严的律条,就是他和张汤一起制定的。武帝让赵禹审理此案,应该说既想查明真相,也有保全之心。

张汤却仍不认罪。

赵禹便说:老兄怎么不守本分?扪心自问,被你弄得家破人亡的何止万千?现在人家告你,言之凿凿,只不过皇上不忍法办而已,你又何必硬要辩解?

于是张汤自杀。

张汤死后,家产少得可怜,都是俸禄所得和皇帝所赐,并无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他的兄弟和儿子想厚葬,他的母亲却反对。张汤母亲说:我儿身为天子之臣,竟被小人诬陷而死,何必厚葬,又岂能厚葬?

最后,一辆牛车一口薄棺,埋葬了张汤。

武帝得知,感慨万千。他说:不是这样的母亲,生不出那样的儿子。于是下令严查此案。结果,举报张汤的人被判死刑,丞相庄青翟下狱自杀。

张汤一案的背后,无疑是官场的残酷斗争,且案情复杂,扑朔迷离。不过,张汤并未以权谋私,应是事实。他在任职期间并无渎职行为,更是事实。

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张汤是清官。

但,张汤也是酷吏,他的刀笔之下冤案不少。大司农颜异,就是被他妄加罪名害死的。汲黯也指出,张汤办案唯上不唯法,皇上讨厌的就设法诋毁,皇上喜欢的就曲意回护。请问,这能算是好法官吗?[2]

恐怕不能。

问题是张汤还有另一面:豪强的案子自己受理,从重从严从快。平民百姓犯案,则向皇帝口头汇报,那些人也往往被赦免。可见张汤在审理案件和汇报案情时,是不畏强暴的,也是向弱势群体倾斜的。

同情弱者,是好人;除暴安良,是好官;恶人自己做,施恩的事留给皇上,是忠臣。然而这个好人、清官、忠臣,同时也是冤案的制造者和恶法的炮制者。

张汤,该怎么评价?

职业官僚。

秦汉帝国的职业官僚,叫文吏。吏是办事员,官才是管理者,就像僚是僚属,官是长官。不过,正如官与僚常常连用或通用,官与吏也往往不分。比如吏禄和吏治,便既包括吏,也包括官。封疆大吏,就更是大官。[3]

但,文吏却不等于文官。

严格意义上的文官,不但应该是读书人,而且要有政治理想或政治抱负,至少要有政治主张。他们从政的目的,是“致君尧舜上”;执政的任务,是“再使风俗淳”。也就是说,他们是政治家,或政治工作者。[4]

文吏却是技术官僚。他们看重的是专业技术能力,包括财会、法律、公文写作。比如汉武帝重用的桑弘羊,就是经济专家;张汤、赵禹、杜周,则是法律专家。他们也多半受过专门训练,甚至有着基层工作的经验。

武帝时代的文吏,就是这样一些人。宁成、赵禹、张汤、尹齐、杨仆、减宣、杜周,都做过小吏或刀笔吏,王温舒还做过亭长。他们平步青云,则因为能干。或者地方官“以为能”,或者汉武帝“以为能”。

这就跟文官的选拔不一样。成为文官的标准,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博古通今,文采斐然。这当然只有儒生才能充任。因此,文官的产生始于独尊儒术;而真正成为主流,则要到隋唐实行科举制度以后。

选拔标准不同,价值观念也不同。

文官的价值观是孔子的:君子谋道不谋食。态度是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追求是子夏的: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优,不是优秀,是优裕。也就是说,做官长袖善舞就治学,治学绰绰有余就做官。[5]

因此,他们也可以不做官。

相反,文吏却必须踏入官场走上仕途。做官为吏,是他们的职业,他们的饭碗。换句话说,他们相当于律师和职业经理人,是靠为帝国打工谋生的。

那么,律师或经理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为当事人服务。

文吏的当事人又是谁?

皇帝。

这就清楚了。据此,像张汤那样根据上意来决定判决的从宽从严,就不是缺德,反倒是恪守职业道德。

事实上,正是职业的要求,使文吏们也具有儒家主张的某些道德,比如忠。他们甚至就像训练有素的鹰犬,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就会迅速扑上前去,并不管那猎物是同朝官吏、功臣勋贵,还是皇亲国戚、公子王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