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制度与人性 德治还是法治(第2/2页)

真正需要思考的,恐怕是这样一些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有法?我们为什么要有德?我们要什么样的法?我们要什么样的德?这不能不想。因为无德之德,必是伪善;非法之法,必为恶法。这样的亏,我们吃得还少吗?

吃一亏长一智。那就认真想想吧!想一想:人性该怎样看待?制度该怎样建设?民族之魂该如何铸就?未来的路又通向何方?

但,这已非先秦诸子所能回答。

[22]法莫如显,见《韩非子·难三》;使民知之,见《韩非子·五蠹》。

[23]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24]见《论语·为政》。

[25]道,就是引导。齐,就是规范。格,钱穆先生《论语新解》说是“达到标准”,李零先生《丧家狗》说是“遵守规定”,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说是“人心归服”,李泽厚先生《论语今读》说是“认同归依”,我认为是“自觉遵守道德律令”。请参看易中天《先秦诸子百家争鸣》。

[26]见《韩非子·五蠹》。

[27]同上。

[28]见《论语·颜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