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洗刷污名(第2/10页)

关于武士的坚忍,有很多著名故事。他们必须能忍耐饥饿,这是无须说的小事一段,他们奉命要做到即使饿得要死,也必须装出刚刚吃完饭的样子,并且要用牙签剔牙。俗谚说:“雏禽求食而鸣,武士口含牙签。”在这次战争中,这句话成了士兵的格言。他们不能向痛苦屈服。日本人的态度恰似那少年兵回答拿破仑的故事:“受伤了?不,报告陛下,我被打死了!”武士临死前不能显露出丝毫痛苦,要毫不畏缩。1899年去世的胜伯爵①说——他虽出身于武士家庭,但家境已赤贫如洗。小时候睾丸被狗咬伤,当医生给他做手术时,父亲把刀戳在他鼻梁上说:“一声也不许哭;要是哭,我就叫你死,要不愧为一个武士。”

“对名分的义理”,还要求其生活与身份相适应。缺少这种“义理”,就丧失了自尊。德川时代的《取缔奢侈令》对各类人的衣着、财产、用品几乎都作了详细规定。按照身份而生活就意味着接受这种规定并视之为自尊的组成部分。对这种按世袭阶级地位作出规定的法律,美国人将大吃一惊。在美国,自尊是与提高自己的地位联系在一起的。一成不变的取缔奢侈令是否定我们这个社会的基础的。德川时代规定,某一等级的农民可以给他的孩子买某种布娃娃,而另一等级的农民则只能买其他种类的布娃娃。我们对这类法律会感到不寒而栗。但在美国,我们凭借其他规定也有同样的结果。我们心安理得地承认这种事实,即工厂主的孩子可以有一列电动火车,而佃农的孩子有一个用玉米棒做的娃娃就心满意足了。我们承认收入的差异,并认为这是合理的。争取获得较高的薪金已成为我们自尊体系中的一部分。既然布娃娃限于收入的高低,那并不违背我们的道德观念。有钱的人就可以给孩子买高档布娃娃。而在日本,有钱会令人疑惑,守本分才让人放心。即使在今天,穷人和富人一样,都以遵守等级制的习惯来保持其自尊。这在美国是无法理解的。法国人托克维尔(Tocqueville)在1830年代就在前引著作②中指出了这一点。生在十八世纪法国的托克维尔,尽管对平等制的美国给予好评,但他仍对贵族生活知之甚深,十分钟情。认为美国虽有其美德,却缺少真正的尊严。他说:“真正的尊严在于各安其分,不卑不亢,自王子以至农夫,皆可以此自许。”托克维尔一定能理解日本人的态度,即认为阶级差别本身并没有什么不体面。

在对各民族的文化有客观研究的今天,人们认为“真正的尊严”可以由不同民族作出不同定义,恰如他们对屈辱作出不同解释一样。有些美国人叫嚷,只有由我们推行平等原则,日本人才能获得自尊。这些人其实是犯了民族自我中心主义的错误。如果这些美国人确如他们所说,真的希望有一个自尊的日本,他们就必须认清日本人自尊的基础。我们可以承认,(正如托克维尔那样)这种贵族制度的“真正尊严”正从近代世界中消逝,并且相信,另一种更优异的尊严正在取而代之。日本无疑也将如此。但在今天,日本只能在它自身的基础上重建其自尊,而不是在我们的基础上重建。而且,它只能用它自己的方式来纯化自身。

“对名分的义理”,除了“守本分”之外,还要履行其他多种义务。告贷者借款时也许要把“对名分的义理”抵押给债主。直至二三十年前,借款者一般都要向债主表示:“如果还不了债,我愿在大庭广众面前受人耻笑。”实际上,即使还不起债,他也不会真的公开受辱。因为日本没有当众揭丑这种惩罚。但是,当新年来到,债务必须偿还之时,无力还债的人会用自杀来“洗刷污名”。至今,除夕之夜仍有一些以自杀挽回名誉之事。

所有各种职业上的责任也与“对自身名分的义理”有关。在特殊情况使一个人成为众矢之的、备受责难时,日本人的要求常常是很奇怪的。比如,有许多校长会因学校遭火灾而引咎自尽。他们对火灾毫无责任,只因火灾使挂在学校中的天皇御像受惊。也有些教师为抢救天皇御像,冲入火中而被烧死。他们的死,证明他们对“名分的义理”的高度重视和对天皇的“忠”。至今仍有流传说,有些人在庄严捧读《教育敕语》或《军人敕谕》时,偶尔读错,竟然自杀以洗刷污名。在当今天皇治下,也有人曾因一时不慎,误把自己的孩子起名“裕仁”(当今天皇的御名,在日本必须避讳,绝不能说),因而自杀并杀死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