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之力

柯蒂斯·哈曼是温士堡长老会教堂的牧师,供职已有十年。他四十岁,寡言少语,稳重自持。对他来说,站在讲道坛上向众人传教,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礼拜三早上到礼拜六晚上,他的心思全扑在礼拜天要讲的两篇布道文上。礼拜天一大早,他钻进教堂钟楼里的小书房做祷告。祷词的主旨从未变过。“主啊,请赐予我侍奉主的勇气和力量!”他跪在地板上,稽首而拜,为近在眼前的任务恳求。

哈曼个子很高,留着棕色的胡子。他的妻子胖胖的,有些神经质。她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内衣厂老板的女儿。牧师在镇上倒是人见人爱。教会里的长者喜欢他,因为他安静不张扬。银行家的妻子怀特夫人说他有文化、有教养。

和温士堡的其他教堂相比,长老会的教堂显得很孤傲。这座教堂更雄伟壮观,牧师的工资也更高。柯蒂斯甚至有一驾私人马车,常常在夏天的傍晚载着妻子四处兜风。他在主街穿梭,在七叶树大街来往,郑重其事地向人们鞠躬致意;妻子一边心里骄傲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留意着丈夫,生怕马受惊乱跑。

柯蒂斯搬来温士堡之后的几年,一切都挺顺利。他不是那种在教会信徒中激起什么狂热的牧师,也从不树敌,做事踏实认真,有时还会因为自己不爱在小镇的大街小巷宣扬上帝之言而内疚不已。他禁不住怀疑自己心里到底有没有圣灵的火在燃烧,他梦想有一天,会有一股强大美好的新力量,宛如一阵烈风,吹入自己的声音和灵魂。那时,众人就会在附身于他的圣灵前发抖。“我是个倒霉鬼,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他暗自想道,心里十分沮丧,接着又释然,补充一句,“唉,不过,我想我干得也还不错。”

钟楼的小房间,也就是牧师每周日的清早祈祷上帝之力的地方,只一个又高又窄的窗口,窗扇靠铰链固定,好像一扇小门在外边晃悠。一块块小玻璃镶在铅制的窗框上,拼成的图案是基督把一只手放在小孩的头上。一个夏天的星期天,牧师早早地坐到小房间的桌子前,面前摊着一大本《圣经》,周围散落着布道文的稿子。猛然间,他看见对面楼上的房间里,有个女人躺在床上,一边吸烟,一边读书。柯蒂斯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把窗轻轻关上。一想到抽烟的女人,他就怕得不行;一想到自己的目光刚离开上帝之书,就落向了那裸露的双肩和雪白的脖子,他就忍不住发抖。他脑子里一片天旋地转,匆忙下楼,站上讲坛,说了一篇长长的布道文,丝毫没去想自己的动作和声音。这次布道清晰感人,反响不小。“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听,不知道我的声音有没有给她的灵魂带去一点启发。”他这样想,有点希望在以后的礼拜天早上,他能说出些话,触动这个已然深陷秘密之罪的女人,让她醍醐灌顶。

教堂边上的房子里,也就是令牧师看了一眼便心绪难平的窗子后面,住着两个女人。伊丽莎白·斯威夫特是一个头发灰白的寡妇,看上去就能干,在温士堡国立银行里有不少存款。住在一起的凯特·斯威夫特是一名学校老师,三十岁,身材苗条,没什么朋友,出名的牙尖嘴利。柯蒂斯·哈曼记得,凯特去过欧洲,也在纽约住过。“可能对她来说,吸烟也没什么。”他想起自己还是大学生的时候读过一点小说,那些曾经捧在手心的书页间,也有许多好女人抽烟,她们只不过是沾染了一点世故罢了。他忽然生起了新的决心,整个礼拜都在雕琢自己的布道文。他满怀热忱,想打动那位新的听众,抓住她的耳朵,抵达她的灵魂,全然忘了站在讲道坛上的不自在,忘了要在星期天早上去小书房祈祷。

哈曼牧师在女人方面经验有限。他家里在印第安纳州曼西市造马车,自己一路读到了大学。求学期间,内衣厂老板的女儿投宿到他住的那座房子。在一本正经、旷日持久的追求之后,他娶了她。那场追求基本是靠女方坚持下来的。结婚当天,内衣厂老板给了女儿五千块钱做嫁妆,答应女儿在遗嘱里留给她的至少有这笔钱的两倍。牧师觉得,成了这门婚事实在是走运,所以从不允许自己对其他女人有非分之想。他不想要什么非分之想,只想踏踏实实地侍奉上帝。

但现在,有一种纠结在牧师的心里醒了过来。他不仅想打动凯特·斯威夫特的耳朵,也想借布道文深入她的灵魂,还想再看一眼那静静躺在床上的雪白的身子。一个礼拜天的清晨,他心绪纷扰,难以再次入眠,索性起身去街上散步。他在主街上走啊走,眼看就要走到里士满家的老宅,忽然停下脚步,捡了一块石头,跑去了钟楼的小书房,将书房的窗玻璃砸开一个角,然后锁上门,坐在书桌旁,摊开《圣经》,开始等候。等到凯特房间的窗帘卷了上去,他透过那个小洞,把她的闺床看得一清二楚。凯特已经起床,也出门散步去了,那只卷起窗帘的手是伊丽莎白·斯威夫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