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案 睡美人(第2/2页)

经过了死者家属的同意,我们掘出了两名新娘的遗骸,运回马山县做进一步尸检。由于前两名新娘死亡,还没有谣言兴起,所以没人报过案,也没有留下任何资料。可经过我做了毒物化验后,仍是没有一点线索,这三名新娘均非中毒死亡。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便想到柯南道尔的一句名言:奇特的案子能提供线索,而越普通的罪案,越不具特点,它就越难查明。

是的,在这三起“睡美人”的案子中,一切都显得很普通,唯一不寻常的是新娘都死了。

当然,老人常有在睡眠中过世的情况,但新娘才20多岁,正值大好年华,不可能在睡梦中寿终正寝。若不是中毒,又不是外界暴力致死等原因,那就是死者得了绝症。可新娘很健康,一个个都生龙活虎,经常下地干活,没听说她们喊头疼或心脏疼。而且,许美人曾在省城一家大医院做过心电图和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死者家属交上来的报告单我也看过了。

既然大部分疑点都排除了,那么三名新娘变成永远的“睡美人”,这真是诅咒吗?

案情绕来绕去,死者家属和新郎一家人一直把焦点集中在中毒与诅咒上,可身为法医,我们知道要侦破案件,安抚民众,还是得回到尸体本身上。

从尸检上看,许美人仅有轻度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血管腔狭窄小于25%,伴有肺水肿、轻度心脏肥大、心室扩张,以及心肌纤维断裂、心肌间质淤血及心外膜点状出血,但这些非特异性变化不足以致人于死地。

经过慎重分析,我最后在尸检报告结论栏上写下了“青壮年猝死综合征”几个字。在那个年代,这种情况很少见,因此也不被死者家属接受。

1977年,“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由日本人渡边富雄提出,这是一种好发于平素身体健康的青壮年人的疾病,死者年龄多在18~45岁,以体力劳动者最多见,多在夜间睡眠中突然死亡,故又称为‘“眠猝死综合征”,而目前常规尸体解剖检验不能发现致死性病理改变或其他死因。到现在,我们对其死因、病理变化及发生猝死的机制仍不十分清楚。

如果真要追究,那就是新娘在王家下地干活太频繁,导致劳累过度而一睡不醒。许美人虽然刚嫁到王家,但已在王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都要下地做农活,比一般农民还要辛苦。

结案后,风波仍未平息,死者家属一直怀疑身为法医的我被王仁华一家收买。直到广西的人口大批涌入广东务工,从那里目睹了珠江三角洲一带常发生外来民工突然在晚上睡眠中死亡的事件,当年的真相才慢慢被许美人等死者家属接受。

据统计,类似“睡美人”的事件,深圳宝安每年80人,东莞每年100人,顺德和中山每年60人左右。因为民工居住地鱼龙混杂,故当地派出所多以疑为暴力、中毒死亡等请法医到现场勘察。有一年,我也去深圳拜访同行,他就处理过多起“睡美人”的事件,而这些检验结果最难被死者家属接受。

生命只有一次。希望看过“睡美人”案件的朋友们,尽量避免过度操劳,关爱自己,就是关爱家人。诸如沈从文的一句话:人生实在是一本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须慢慢的翻。

(睡美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