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3/4页)

“你了……了解他儿……儿子的情……况吗?”

“他儿子?谁管他啊,多少年都没消息了。也许死了吧。”

简耀听了心里一阵不舒服,对面前这个女人的厌恶情绪达到了顶点。

“再好好想……想,古……古杰明可能去……哪儿了?”

“不知道!”姜艳有些不耐烦了,“不过我估计他走不远,又没亲人,又没朋友,而且还是个瘸子。”

“瘸……瘸子?”

“对啊,他出过车祸,右腿断了。”

停顿了一下,简耀问道:“你……还……还有古杰明的……东西吗?采……采集他的DNA。”

“都扔了。噢,对了,卫生间有把梳子,是他专用的,一直忘了扔。”

回到刑警队后,简耀重新打开本案的卷宗,把目光聚焦在案件开始的第一天,11月15日,通暖气的日子。在那天,警方先是接到了华镜的报警,然后在锅炉房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直到今天,这具男尸的身份还没有确定。

再回过头来看看男尸的尸检报告:年龄在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中等身材,偏瘦,面部因腐烂无法辨认;躯干和四肢皮开肉绽,已经熟透,体内鲜血流尽;右腿有明显的裂骨拼接,并打了几颗钢钉固定。

男尸与古杰明的特征非常像。简耀从那把梳子上提取了一些古杰明的毛发,送到化验科,只要与尸体的DNA匹配成功,就能百分之百肯定他的身份了。

在等待化验结果时,简耀试着又做了一些假设。现在假定死者就是古杰明,那么他为什么会被杀呢?有两种可能。第一,他也是古少新的复仇对象。

十年前,古杰明抛妻弃子,带着姜艳重组家庭,刘一梅为此跳楼自杀,也许在古少新的眼里自己父亲才是罪魁祸首,一直在找机会杀他复仇。而古杰明出了车祸,右腿断了,行动不便,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还丧失了性能力(有姜艳提供的医院证明,她以此为自己另找男人作辩解),逐渐被姜艳嫌弃,并在半年前被赶出了屋子。

关于这点,姜艳自然不承认,但从她前言不搭后语的说辞、对古杰明毫不关心的态度,以及目前另有新欢的生活状态来看,两人关系确实不睦。想到这儿,简耀有点幸灾乐祸,也有点替他感到悲哀。

正如姜艳所说,被赶出门的古杰明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连钱都没有,只有一条残缺的右腿。这样的一个人能去干什么?除了当一个流浪汉,什么也干不了。就在这时,古少新找到了他,并且将其杀死,扔进了锅炉里,开启复仇之旅。

如果是这样,那么幕后主谋就另有其人,而不是古杰明。

另一种可能是,被姜艳赶出门的古杰明面对自己的遭遇,彻底意识到了自己当年犯的错误有多么严重,于是痛改前非,去为死去的妻子刘一梅讨回公道。他体验到的羞耻越多,复仇的心也就越强烈。他完全把刘一梅的死因推给了那些心肠冷漠的看客,而自欺欺人地弱化了自己的责任。他觉得只有杀掉那些人,才能抹去曾经的过错。他管这叫自我救赎——一个自私懦弱的男人很可能是这么认为的。

他找到了儿子古少新。不,这样的话很多东西说不通。应该是,十年前的他带走了古少新,养在地下室里,等待报仇机会的来临。也就是说,他的复仇计划并非临时起意,而是一个长期精心准备的结果。

完全不对!

如果古杰明是整个案件背后的主谋,那他为什么会第一个死在锅炉里?为了报仇而牺牲自己,这个代价也太大了吧。再说了,古杰明的死对于本案混淆视听一点帮助也没有。

简耀发现自己的推理进入了一个死胡同。突然,一个毛骨悚然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无论是哪种可能,只要确定第一具尸体是古杰明,那么事实都是,古少新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从他被抓后叙述时冷漠的表情来看,似乎他并不知道自己所杀何人,而是把他当作一个无家可归、死了也不会有人关心的流浪汉。如果他知道那人是自己的父亲还痛下杀手,未免也太残酷了。

简耀宁愿相信他不知道。人有时候的确疯狂到可以泯灭人性,但面对自己的亲人,生父,即便是认为他做错了,也绝不会到要让他付出如此惨重代价的地步。然而古少新现在昏迷不醒,真相无从知晓。

真是伤脑筋啊。

简耀每到这时,就想来杯珍珠奶茶。他骑车来到了奶茶铺,很意外,今天竟然没开门。他重新骑上电瓶车,想着哪里还有奶茶铺。

乌青的邮件再次到来。这次他倒回得挺快。

“我们是发小,都爱音乐,一起组过乐队。当年,我们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刘一梅,年轻时候的她简直就是女神。我和古杰明同时对她表白,结果她选择了古杰明。要是她当年选的是我,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