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3/4页)

“是简耀吗?”

简耀一愣。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谁?”

“我是金峰。”

简耀听见那头李诗诗快要急哭的声音,显然电话是被抢过去的。

“你听好了,第一,别再让李诗诗帮你查案,这是在害她——从现在起,如果我再发现她私下帮你查案,就停她的职。第二,现在事情闹这么大,都是因为你的失职,你最好别再添乱,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说完,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嘟嘟”的忙音。

简耀感到很无语。对于金峰的话,他无须争辩,但也不会妥协。现在案情有了新进展,他无论如何也得继续查下去,只是连累了李诗诗。

简耀和华镜回到冷镇,决定分头行动。华镜急着要回去拿摄像机,有了台长的许诺,他工作热情高涨,而且现在冷镇被戒严的状态太适合拍成新闻素材了。简耀则决定先去找乌青。小蔡遇害的那间屋子是属于乌青的,无论如何他都脱不了干系,更何况他是一个唱片发烧友。

与本案密切相关的达明一派的专辑《神经》发行于1990年。1990年,简耀还未出生,但这张专辑他还是有所耳闻的。它因为某些歌词略微过火,曾收到有关方面的禁令,直到前几年才彻底解禁。当年这张专辑在大陆根本无法买到。

简耀虽然自称达明一派的歌迷,但也是从大学起才开始听他们歌的。那时达明一派组合早已解散,他们早期的歌曲千筛万选,流传到现在大概只有二三十首经典,被网友制作成精选集——就像简耀手机里储存的那张精选专辑一样,虽然首首耐听,但毕竟失去了当年每张专辑的独立特质。

由于上述原因,这样一张专辑本身收藏的人就很少,而在寒城冷镇这样的小地方,能够拥有它的人几乎没有——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位乌青。

大学时,简耀的父亲给了他一台CD随身听——这是当年父亲送给母亲的订婚礼物。这台随身听伴随他度过了整个大学生涯,也让他听到并学到了很多好听的粤语歌曲。那时候,MP3已经普及,iPod早已渗透到千家万户,CD已经快过时了,搜遍全冷镇也只有一家音像店。于是每次从学校回家,简耀都会去那家音像店逛一逛,买些CD回家,也因此跟比他大了将近三十岁的店主乌青交上了朋友。

乌青是个骨灰级的音乐发烧友,收藏了各个时期有代表性的专辑。简耀曾跟随他去店铺下面的库房,那里面不仅整齐有序地摆放了上万张唱片,还有一套巨棒的音响。就是在那里,简耀第一次见识到了达明一派所有的专辑,其中包括这张《神经》。

然而,当简耀开着警车再次来到那家音像店时,发现整间店铺已经变成了一家房产中介,里面大概有十来个身穿工作服的中介人员正忙忙碌碌,信誓旦旦地打着电话劝人卖房或买房。

“警察同志,有什么可以帮您吗?”一个经理模样的工作人员急匆匆从里面出来,非常有礼貌地问简耀,显然他看见了那辆警车。

“问几……几个问题。你在这儿待……了多久……了?”

“这店刚开业我就在了,大概三年了吧。”

“你知……知道这里以……以前有家音……音像店吗?”简耀从对方眼神中看到了嘲弄,心想,也许他们当中介的都觉得自己嘴皮子利索吧。

“当然知道。这门面还是我从店主手里盘下来的。老头玩音乐的,很酷,我费了好大劲儿才说动他卖给我们。”

“你知……知道他现在住……住哪儿吗?”

“出国了。”

“出国?”

“对啊,他的女儿在美国,把他接走了。”

“那你有……有他的联……联系方……式吗?”

“这还真没有。”

简耀听了有些失望。

“地……下室呢?”

简耀想到那么多碟,总不至于都带到美国去吧。

“也卖给我们了,现在是仓库。”经理马上明白简耀想问什么了,“你是想问他的那些碟吧?全烧了。”

“烧了?”简耀再一次震惊了。

“对,跟虎门销烟似的,一股脑全倒在路边,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本来我还想问他要几张,谁知道一张也不给,全烧,真可惜。”

“谢谢。”

简耀怅然若失地往外走,刚走到警车边,经理又追了出来。

“警察同志,我差点忘了,买房的时候因为手续上的事情,我曾给他发过邮件。这是他的邮箱,你需要吗?”

“太……太好了。”

简耀接过经理递过来的纸条,后者露出了职业性的笑容,说:“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需要买房或者卖房,随时给我打电话,竭诚为你服务。”

简耀哭笑不得地点点头。

回到车上,简耀立即用手机给乌青发了封邮件。在信中,他说明了自己身份,并询问了几个问题:《神经》这张CD去哪儿了?T小区的房子租给了谁?还有,为什么把这么多年的收藏付之一炬?前两个问题是与案件有关的,后一个问题则是简耀自己想问的——作为同样的音乐爱好者,他完全不能理解这种行为。